北京,男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以不雅照威胁强迫美女发生关系

雪峰说法 2024-07-27 12:53:20

“手段太下作了!”北京,男子为追求高不可攀的女子,悄悄藏在她的美容院,偷拍她的不雅照,以此强迫她嫁给了自己,婚后一年,女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男子落了个鸡飞蛋打。

(案件来源: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年5月的一天,易忠刚走进餐厅包间,眼睛就一阵眩晕,让他浑身电击了一般,顿时手足无措。

黎素素眉目如画,顾盼流离,她宛如一朵绽放的牡丹花,美而不妖,艳而不俗,千娇百媚,无与伦比。

就这惊鸿一瞥,让易忠一眼万年,失魂落魄。

那餐饭吃了啥?什么味道?在坐都有谁,他一概记不清了,眼睛从没从黎素素身上移开过。

他恨不得饭局立马结束,他好借口送黎素素回家,然后加了联系方式,从此开始穷追猛打。

他没有机会送心仪的黎素素回家,看她开着车绝尘而去,易忠怅然若失。

但他还是从其他宾客那里,把黎素素的情况了如指掌,她单身,开了家美容院,神仙颜值,经济独立。

易忠的心再也无法平静了,他开启了追求黎素素的强烈攻势。

易忠按图索骥,找到了黎素素的美容院,每天一束花,各种昂贵礼物送不停,甜言蜜语说不尽,想块狗皮膏药一样黏人。

可他发现,黎素素就像一株遗世独立的白莲,只可远观不能靠近,对他爱理不理,敬而远之。

但在自作多情,自以为是的易忠看来,这不过是黎素素含蓄内敛,欲拒还迎的表达方式,就是半推半就而已,怕他得到的太容易而不珍惜,所以才若即若离。

心术不正的易忠没耐心了,为了创造两人独处的机会,竟然以正牌男友的姿态,把来黎素素美容院顾客往外轰,还扬言如果黎素素不答应跟他交往,就不让她正常营业。

黎素素很讨厌易忠的油嘴滑舌,更不屑他的围追堵截,说白了,易忠不符合她另一半的要求。

她斩钉截铁拒绝了,可易忠并没有知难而退,反而贼心不死。

他偷偷潜入美容院藏匿起来,然后拍下了黎素素在更衣室换衣服的肌肤如雪曼妙身姿。

手里有了黎素素的不雅照,易忠胜券在握,他露出可憎的嘴脸,扬言如果黎素素不嫁给他,他就把这些照片,让她的亲朋好友人尽皆知,让她声名狼藉。

黎素素害怕了,妥协了,对一个洁身自爱,把名誉看作生命的女子来说,这是致命的打击,她忍辱负重,嫁作人妇,哭的梨花带雨。

易忠如愿以偿了,可婚后,黎素素并没有和他同床共枕,她不能说服自己,和一个心如蛇蝎,手段下作的人一生一世。

而且,婚后不到一年,黎素素义无反顾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结束这名存实亡,甚至从未开始的婚姻。

她后悔自己当初的懦弱了,面对易忠卑劣的行径,她就应该把法律变成自己的护身符,而不是屈服妥协,牺牲自己的爱情。

她跟律师做了咨询,如果此时她能勇敢的抽身而退,还来得及更正错误,所以,2023年4月,她勇敢的把易忠推上了被告席。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黎素素要求撤销她和易忠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行为,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胁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具体到本案,易忠追求黎素素,先是驱赶店里顾客,不答应就不让她正常营业。后又采取偷拍不雅照、不同意就散布出去,损毁黎素素的名誉的手段,给黎素素造成恐慌和精神压力,迫不得已,和易忠登记结婚。法律规定,这样的婚姻是无效的。

2、行使撤销婚姻请求权的期间是一年,从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黎素素没有超过可以撤销婚姻的期限。

《民法典》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而黎素素2022年9月21日与易忠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并未共同生活。2023年4月,她向平谷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期限没有超过一年。

3、如果你的婚姻也被胁迫,不是出于自愿,请行使撤销婚姻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家庭篇的司法解释(一)》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婚姻法律中的胁迫,是指行为人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易忠如果不是拍下了黎素素的不雅照,以此为要挟,如果她不答应嫁给自己,就让她名誉扫地,控制了她的精神,让她做出违背内心的选择,就构成了胁迫。

爱情与婚姻,理应如诗如画,两心相悦,方能结出甜美的果实。

强扭的瓜,纵然外表光鲜,终究无法掩饰内心的苦涩。只有以善良与尊重为前提,才能让爱情与婚姻的果实,自然地熟透,才能让幸福之花,持久地绽放。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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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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