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匈牙利媒体报道:越来越多的人试图通过收集别人丢弃但可以归还的瓶子来赚钱。然而警方对此并不友善,他们认为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处以巨额罚款甚至监禁。因为警方认为:垃圾一旦被扔掉,就成为废物管理特许公司的财产。
媒体就此事采访国家警察总部(ORFK),以澄清对可回收瓶子,人们可以做什么和什么不可以做——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
ORFK 的回应是,根据 2012 年的 CLXXXV 关于废物的法律监管条例,扔进垃圾桶的瓶子和铝罐均被视为城市垃圾。 放置在收集容器中的城市垃圾是垃圾回收生产者的财产,属于垃圾管理公共服务部门的特许公司或与其签约的商业公司所拥有。被放置在公共土地上的垃圾箱,属于垃圾公共管理服务范畴,故而属于特许公司或特许公司的分包商的财产。
在匈牙利,扔进公共场所垃圾箱的可回收瓶子有它的主人,不能被拿走。因此,如果未经授权的人员将废物从收集容器中移出,则其行为触犯2012年第二号关于违法行为、违法程序和违法登记制度的规定。根据该法第 177 条第 (1) 款 a) 点的规定,犯有侵犯财产行为,在此基础上可启动违规处罚程序。
对于擅自收集可回收瓶子的罚款在 6,500 福林至 65,000 福林,如果六个月内再次违规,罚款可能增加至 90,000 福林。
如果有人携带儿童进行收集行为,则同样不能豁免,但最高罚款额为 32,500 福林。
违反财产规定也可能被处以监禁,最终可能是监禁、罚款或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