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高校教师“隔空猥亵”未成年人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被告人黄某因利用网络手段对14岁女学生实施心理操控、胁迫拍摄不雅视频,最终被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该案不仅揭示了网络性侵的隐蔽性与危害性,也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敲响警钟。
案件回顾:从网络窥私到现实威胁2019年,高校教师黄某在浏览色情网站时,偶然发现被害人郑某(2008年出生)年幼时的裸体视频,随即下载保存。此后,他通过比对学校活动照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锁定郑某为佛山市某小学学生。
2022年3月,黄某通过QQ添加郑某,以“帮助赶跑坏人”为由,诱骗其拍摄数十段脱衣裸体视频。郑某不堪骚扰更换QQ号后,黄某于2023年1月再次以新账号联系她,并以公开视频为要挟,逼迫其成为“女友”并继续发送不雅内容。最终,郑某在家属支持下选择报案。
犯罪手段:心理操控与“软暴力”胁迫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妙玲指出,黄某的犯罪手法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他通过话术诱导被害人主动配合,例如要求“隐私部位朝特定方向摆弄”,并利用“欲擒故纵”策略制造心理压迫。尽管黄某的言辞中未出现直接威胁字眼,但其行为已对被害人形成实质性控制,导致郑某因恐惧被迫服从。
办案机关认定,黄某的行为虽未涉及肢体接触,但通过精神胁迫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强制猥亵。这一判决依据与2023年6月“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一致,明确“隔空猥亵”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认定:“隔空猥亵”的强制性与判决依据2023年10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五年。黄某上诉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恶劣(如针对未成年人、造成严重后果等),刑期可升至五年以上。本案中,黄某的行为因涉及未成年人且手段恶劣,最终被顶格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隔空猥亵”作为一种新型网络犯罪,具有高发、隐蔽的特点。不法分子常以“交友”“招募童星”“游戏CP”等名义诱骗未成年人暴露隐私,甚至通过红包利诱、语言威胁逐步实施控制。
对此,专家提出以下防范建议:
强化性教育与网络安全教育:学校与家庭需针对未成年人年龄阶段,普及性侵害识别与应对知识,强调“不露脸、不拍摄”原则。
关注网络社交动态:家长应留意孩子的线上交友情况,警惕陌生账号的异常联系,并定期检查电子设备使用记录。
完善司法救济机制:发现侵害后,需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视频等),同时通过专业心理干预帮助受害者走出阴影。
结语:技术与法律双管齐下的保护之路本案中,司法机关不仅严惩犯罪,还引入专业机构对郑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这一做法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随着网络技术发展,性侵犯罪的形式不断翻新,但法律的完善与社会的警觉始终是遏制罪恶的关键。唯有家庭、学校、司法三方协同,才能为未成年人筑起真正的安全屏障。
(本文综合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案件细节及法律解读,部分信息源自南方都市报、广东普法等权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