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桩离奇的订婚强奸案,山西大同一个27岁的小伙子席某某与24岁的女友恋爱三个月后,今年5月份的时候男方出面办了订婚宴。
第二天按习俗女方办了回门宴,当天下午两人在婚房里滚了床单,不料3天后女方报案称男方强奸了她。
案件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后,目前法院一审判决已经出来,犯罪嫌疑人席某某强奸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恋爱三个月,双方以及家长都满意,敲定了恋人关系,订婚宴也办了,只等扯证结婚就可以入洞房了。
回门宴上或许小伙子喝了点酒,一时热血上头,加上女友的大姨妈也走了,就按捺不住,等不到买票就上车了,偷吃了禁果。
监控视频显示双方在电梯里有拥抱等亲密动作,在婚房发生性关系后,女方报警强奸,席某被采取强制措施。
年轻人血气方刚,干柴遇烈火,女方当时可能也是半推半就,要不为啥不当天报案,而要等到三天后呢?
这里面有没有蹊跷,有没有猫腻呢?我来跟大家分析一下。
订婚宴上,女方家长提出20万彩礼、婚房房产证加女方姓名的要求,男方家长欣然同意,并在婚宴现场把彩礼的一半即10万元和一枚7.2克戒指先期给了女方,并立下了结婚一年后婚房房产证加女方姓名的字据。
事情到这里似乎很顺利,只等良辰吉日入洞房了。但没有想到的是,这两个小家伙在第二天回门宴的下午就猴急乒乓滚了床单,这一滚不打紧,问题是滚出了幺蛾子。
发生关系后,女方母亲,也就是小伙子的准丈母娘神奇地出现了,当天就找小伙子谈话,谈话就谈话吧,离奇的是,这准丈母娘用手机当场录了音,这是什么操作?
谈话的内容大概如下:
回去跟你家人商量一下,你们不该发生的也发生了,该结婚发生的你提前得到了,你就要说话算数,把结婚证领了,房本加上名字,卖完下一批猪把后面的彩礼拿过来。诸位看明白了吧,这未来丈母娘好有心机啊,竟然拿滚床单为要挟,要求男方提前兑现字据上的要求。
准丈母娘的骚操作还不止这个。接着她又打电话来忽悠准女婿,同样也是录了音的:
准丈母娘: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
准女婿:嗯,是的。
准丈母娘:那你强暴我们家闺女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
准女婿:嗯,是的。
可怜的席某,太老实了,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已经一步步地陷入了准丈母娘设下的“圈套”中。一个90后,受过中等专业的教育,却好像是个木头人,机械地回答“嗯,是的”。
这样不设防的回答,看得我也是火冒三丈,这岂不是成了后来陷入“涉嫌强奸罪”的呈堂供证吗。
直到公安上门,觉得大难临头了,小伙子才如梦初醒:
我们已经同居,我没有撕破她的衣服,没有强迫她,明明当时是自愿发生的事情,为什么如今要反咬我一口。小伙子,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思,“强暴”的口供证据握在人家手里了,警方会信你?
小伙子的“骚”回答还有更离谱的,据说在民警办案审讯他时,他振振有词地说:我愿意承担这个责任。90后还是太年轻了,想问题太简单,你这么说岂不是间接承认了你“强暴”对方的事实吗。
我简单梳理了一下这个事件的前后脉络:双方订婚,女方要求拿20万彩礼和婚房加女方姓名,两人发生关系后,女方拿这事“逼宫”男方提前兑现承诺,达不到要求后,女方遂告男方强奸了她。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场有预谋的事件,或者是婚骗案件转化为敲诈勒索未遂后的报复性诬告。女方设套,男方一步步上套,滚床单只能说是意外,即便没有发生滚床单,估计女方也有其它预案。
比如说,两人顺利结婚,一年后女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那么双方的婚后财产对半均分,这也是为什么,女方要求立刻在产证上加名。
男方花20万彩礼和半套房子,买女方一年的权利和义务,等女方戏演完了,拿了20万和半套房子以及其他杂七杂八的财产掸掸屁股走人,你说谁是这起事件的大赢家?
现在的证据对席某十分不利,公诉方提供的证据有受害人指认、受害人腋下淤青伤情、准丈母娘精心准备的席某某承认强奸的通话录音,这也是法院一审判决席某某三年有期徒刑的依据。
陌生人之间的强奸案很好认定,但两个熟人之间,尤其是恋爱男女已经到了准备谈婚论嫁的阶段,这个时候的强奸案其实很有蹊跷,办案时更要慎之又慎,毕竟社会上女方事后敲诈不成后诬告的强奸案件实在太多了。
目前,这起离奇又蹊跷的婚房强奸案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网友的期待和疑问是,席某某在接到一审判决后会不会起诉,这起案件有没有反转的可能。我们拭目以待!
就一家子玩的骗婚,查一下女的之前骗过几家?
算计彩
这个女方就是诈骗,在哪里订婚宴还要立字据的,心里害怕!心事太重了!
其实这货就是活该,自己乐意结婚那就活该被人骗,活该去当强奸犯,谁叫他想结婚呢,所以说戒了结婚自然不会有那么多屁事,想玩了找个会所不香吗,只要男人想结婚那就一切都是应该的,自找的[呲牙笑]
大家都不结婚不生孩子,看中国之后还有没有人。哈哈
[哭笑不得]以后女随便都可以告男的QJ 所有彩礼什么的全别给 男的根本没有安全可言 随时等死
这种垃圾女人
网上好几个版本!不知道哪个才是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