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曹操为核心的“法家”集团,其在经济领域中所采取的措施和体现出的经济思想,也被认为体现地主阶级“革新派”的属性。
通过对曹操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措施进行合理解释,以此体现出曹操在经济领域中,所表现出来的历史进步性和人民主体性,从而为论证曹操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推动历史发展和满足人民愿望的进步性“革新”政治势力而提供依据。
曹操在经济领域内体现出地主阶级“革新派”性质的首要依据,是其能够认识到物质战备的重要性。相对于“儒家”地主豪强,曹操更能认识到物质战备,决定着自身阵营在政治上成败的关键作用。
地主阶级“革新派”为取得对抗世族门阀地主的胜利,必然要对己经的面临崩溃的原有经济生产方式进行革新,以为曹操“法家”集团所进行的军事行为提供经济保障,因此曹操与只知扩展好战、忽视发展生产力的世族门阀形成明显区,推行先秦法家的“耕战政策”来发展经济,“这种(屯田制度)寓兵于农,耕战合一,兵民合一的政策,即使破产流离的农民有所依归,生活得到安定,又解决了后备兵源和军粮来源问题”。
同时,曹操法家“革新派”与儒家“守旧派”在对待生产者的态度上也表现迥异。与只知残酷压榨劳动人民的袁绍相比,“曹操代表的中小地主集团,则能多少了解到人民的痛苦……曹操推行的法家路线,注意到发展生产,减轻对人民的剥削,打击士族豪强,这在客观上符合人民利益”。
这体现出地主阶级“革新派”在重视经济发展行为中,所体现出来的人民主体性,也成为地主阶级“革新派”的鲜明特征。
其次,在面对东汉末年所出现的经济困局时,曹操能够“因时达变”,体现出曹操集团“革新派”的特征。为恢复经济,曹操积极寻找良策恢复社生产,这与袁绍集团的因循守旧形成鲜明对比。
曹操穷则思变,主动从法家思想和经验资源中,寻找改革经济困境的良策,“曹操吸取了秦皇汉武的经验,继承并发展了先秦法家'以农富国'、'兵农合一'的耕战思想,非常重视学习他们执行耕战政策取得胜利的经验”。
可见,曹操主动效法先秦法家模式纠正儒家政治之弊,体现出曹操敢于打破常规的地主阶级“革新派”特征。
此外,屯田制度也体现了“革新派”曹操,企图通过此制度实现来政治上消除裂割据、加强中央集权的“法家”意图。
这首先被认为曹操试图通过屯田制度,把土地和屯田客都直接纳入到国家的管控下,从而为曹操加强中央集权奠定经济基础。
同时,曹操通过实施屯田制度,把容易被豪强兼并的农民直接控制在中央政府手中,以行政和军事强制措施,使生产者和土地形成紧密连结,从而消除地方世家大族的分裂割据的隐患。
曹操通过屯田制度,“这就使封建国家直接掌握了土地和劳动力,把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重新结合起来,堵塞了农民流亡的道路”,从而避免豪强地主势力任意兼并。因此,屯田制度也被认为是“屯田制是与豪强兼并势力争夺土地和劳动力的一项战略措施”。
正是屯田制度有利于地主阶级中央集权的发展,并且代表生产力发展的进步性因素,因此,曹操在经济领域的改革措施都体现了地主阶级“革新派”的特征,并使地主阶级“革新派”成为顺应生产力发展方向的进步性政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