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花9万买地下子母车位砌墙盖房,物业巡逻阻止施工,称未报备属违建

子夜侃世界 2024-03-11 20:59:32

最近,在四川南充市仪陇县的星城天樾小区发生了一件引人注目的事件。一位业主在地下车库的子母车位上擅自砌墙盖房,被物业认定为违建并阻止了施工。这一事件在3月10日被媒体报道,并在当地社区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事件回顾

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在南充市仪陇县的星城天樾小区,有一位业主进行了一项非常惊人的行动。3月10日那天,他竟然打算在自己购买的地下停车位上建造一个小屋子。不过,物业在巡逻时发现了这个情况,并直接表示不可以,因为该业主事先没有征得同意。

这位业主感到疑惑:“既然我花钱购买了这个停车位,难道就不能将其改造成为房子吗?”他认为既然停车位是他自己的,他应该可以自由使用。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事件现场位于地下车库的一个角落,两个停车位被围了起来,工人们正在砌墙。这面墙已经建得相当高,还特别设计了一个门。而在墙的上方,挂着一个写着“停放有序出入快捷”的牌子。

这位业主解释道:“原本我想挑选一个好的停车位,但结果没能如愿,所以我购买了这两个相连的停车位。”他说这两个停车位全部归他所有,一个停车位价值4.5万元,而两个加起来总共有9万元。

物业方面的态度非常明确:“这属于违章建筑,我们已经叫停了他的施工。”他们表示,这位业主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开始施工,一旦被发现就立即停工。目前,物业还派人巡逻,防止他继续施工。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处理呢?物业表示,领导将在第二天上班时做出决定。至于是否需要强制拆除,物业表示目前还没有考虑到这一步。他们也不确定附近的停车位是否已经售出,因为这些事务都由销售人员负责。

这一事件引起了小区内许多居民的关注和兴趣,大家都很想知道这位业主的“车位小房子”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子。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此事该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停车位的物权。然而,物权的行使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能违反业主共同约定。

在本案中,业主在未报备的情况下私自改变车位用途,进行建筑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构成违建。物业公司依法阻止施工是合理的。

物业公司在发现违建行为后,应如何处理?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设,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拆除或者恢复原状,并可以处以罚款。

物业公司在发现业主违建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果业主不配合,物业公司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工、拆除违建或恢复原状。

子夜观点

在中国,关于这类违法建筑有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行为需要停止建设,且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处罚。在本案例中,业主未向物业报备其建设计划,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此物业有权要求停工,并可能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

这起事件显示了城市规划和私人产权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一方面,业主可能认为他们对购买的车位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包括改变其用途的权利。另一方面,物业管理和城市规划法律要求业主在进行此类改建时必须遵守规定,以确保小区的整体规划和安全不受影响。

此案例也凸显了物业管理在处理违建问题时的责任和挑战。物业需要确保所有建设活动都符合法律规定,并及时处理违规行为,以维护小区的秩序和安全。同时,业主在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公共空间或违反规划法的建设活动之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并与物业沟通,以避免法律纠纷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0 阅读:140

子夜侃世界

简介:每天讲述真实案例,为您解读生活中的人间冷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