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文件无收据,广西某中学趴桌午睡收费260,民办学校敛财之道?

子夜侃世界 2024-01-11 18:06:02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文昌中学的初一学生,每学期要交260元的午休费,否则就只能趴在桌子上睡觉。该校班主任老师对此表示不清楚,也没有提供收费的依据和收据。该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质疑。1月11日,陆川县教育局回应称,该校为私立学校,已登记相关情况,后期会进行调查处理。(消息来源:潇湘晨报)

事件回顾

一位网友分享了一段录音,是她和文昌中学的班主任的对话。她问班主任,为啥学校要收午休费,而且还不给收据?

班主任说,这学期五个月,每天才一两块钱,没多少啊。她也不知道教育局有没有文件,反正就是听学校的。她还说,不让孩子回家午休,是为了好管理,中午12点45分就让他们睡了。

这位家长很不高兴,觉得这是乱收费,不合规矩。她说,她家离学校很近,想让孩子回家吃饭睡觉,可学校不让。她还算了一笔账,文昌中学初一有1200多人,这一项就收了31万多。她问,这些钱都干嘛了,学校有没有给孩子午休的环境和服务?

据说,文昌中学是个私立学校,在陆川县城里,主要收农村的孩子。这件事也引起了其他家长的关注,有的家长也在网上吐槽,说他们的孩子也在那儿上学,也要交午休费,可学校连床都没有,就让孩子趴桌子上或地上睡。有的家长还说,这学校收费太多了,书本费、校服费、校徽费什么的,都不给收据,也不给明细。

二三里资讯打电话给文昌中学,想问个清楚,可是电话都打不通。陆川县教育局的一个人说,他们已经知道了,会查一查。他说,文昌中学是私立学校,可以自己办学,但也要遵守法律,不能胡来,也要保护学生的权益。

事件分析

这一事件涉及到教育公平的问题,从社会分析的角度来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学校的午休收费是否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收取学杂费的政策。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因此,文昌中学的午休收费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即使文昌中学是一所私立学校,也不能随意收费,必须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和项目收费,并且要向学生和家长开具收费凭证。

而从网友提供的录音来看,文昌中学的午休收费既没有文件依据,也没有收据证明,显然是一种乱收费的行为。

其次,学校的午休收费是否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学校应当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学校有责任为学生提供午休的场所和设施,让学生能够在午休时间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恢复。而从网友提供的信息来看,文昌中学的午休方式只是让学生趴在桌子上睡觉,甚至有的学生还要趴在地上睡觉,这显然不符合学生的身心健康的要求,也不体现学校的教育理念和责任。

即使学校要收取午休费用,也应该给学生提供午休的床铺,或者至少提供午休的垫子和枕头,让学生能够舒适地午休。

再次,学校的午休收费是否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利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保障儿童享有休息的权利。学校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时间,保证儿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因此,学校不应该强制学生在校午休,而应该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让学生有选择的权利,可以在校午休,也可以回家午休。

而从网友提供的信息来看,文昌中学不仅要求学生在校午休,还要收取午休费用,这无疑是对学生的休息权利的侵犯,也是对家长的监护权利的干涉。

最后,学校的午休收费是否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基本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公平的原则,保障每个公民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

因此,学校应该为所有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条件,不能因为经济、地域、性别等因素而歧视或者区别对待学生。

而从网友提供的信息来看,文昌中学的午休收费可能会加剧学生之间的贫富差距,影响学生之间的友谊和团结,也可能会造成一些家庭的经济负担,影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质量。

这个事件反映了一些民办学校在收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乱收费、不开收据、不公开收费明细等,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民办教育的社会信誉和健康发展。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这些问题的产生可能与以下几个方面有关:

一是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不完善,导致一些民办学校缺乏规范和约束,随意制定和执行收费政策,甚至利用收费牟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其他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而文昌中学的午休费显然不符合这一原则,属于违规收费。此外,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不得随意变更。

而文昌中学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经过批准和公布,是否有变更,都没有明确的证据。这些都说明,民办学校的收费管理存在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的缺失,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和责任追究。

二是民办教育的社会认知和公众参与不足,导致一些民办学校缺乏社会监督和公众评价,难以形成良好的办学环境和办学质量。

民办教育是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应当遵循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保证教育质量,满足社会需求。

而文昌中学的午休费不仅没有给学生提供相应的环境和服务,反而限制了学生的选择权和休息权,这与民办教育的宗旨和目标相背离。

此外,民办教育也应当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建立健全教师、学生校内申诉渠道,妥善处理教师、学生提出的申诉,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而文昌中学的午休费引发了家长的不满和质疑,却没有及时回应和解决,这也说明,民办教育的社会认知和公众参与还有待提高,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服务。

三是民办教育的发展水平和区域差异较大,导致一些民办学校面临经营困难和竞争压力,难以保障教育资源和教育效果。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供给的重要渠道,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支持和鼓励。

而文昌中学是一个私立学校,主要收农村的孩子,可能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育质量等方面与公立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存在差距,这可能导致学校在经营上出现困难和压力,从而采取一些不合理的收费方式来弥补资金缺口或提高收入水平。

这些都说明,民办教育的发展水平和区域差异还有待缩小,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综上所述,这个事件揭示了民办教育在收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也反映了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和挑战,需要从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社会认知、公众参与、政策支持、资源保障等多个方面,加强民办教育的规范化和优质化,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满足社会的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教育需求。

结语

文昌中学收取午休费的事件,虽然只是一个个案,但却触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敏感神经。教育是国家的根本,是民族的希望,是人民的福祉。

我们不能让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影响了教育的公平和质量,损害了教育的声誉和信任。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以更严的标准和措施,以更实的行动和效果,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专项行动,为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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