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和法律打交道,肯定以为,法律就是讲道理,谁有道理就听谁的。
这种想法,太天真了。
真正的法律,看的是:谁更没底线、谁更敢豁得出去、谁更有钱有势、谁更压得住对方……
没错,首先让对方感到“害怕”的,就会取胜。
道理也很简单:当事人,可能是高素质的讲理之人,但更有可能是那些素质很低,没道理可言的人,也可能是那些故意钻漏洞,就是装糊涂的聪明人……
没办法,法律必须有底线思维,恐吓的效果,对所有人都起作用。
所以,恐吓,几乎是法律工作者必备的基本素质。
法官,就最擅长此事,不仅是男法官,女法官也是。
有些女法官,年纪也不大,如果没穿制服走在马路上,简直可以称之为“女孩”了。
不过她也依然很懂得,想要判案,就得会“恐吓”!
大多数没见过世面的老百姓,很吃这一套,毕竟所有对法庭的想象,都来自影视作品,在那种环境下,恐吓是最有效的手段。
不过,律师不吃她这一套。他们自有一套反制的话术和行为准则,可以在保持对法官最基本尊重的前提下,反制这种恐吓。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看谁能吓住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