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锭里的商业税代表——厘金①

龚博钱币 2024-08-03 09:58:37

厘金是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30年代中国国内贸易征税制度之一。最初是地方筹集饷需的方法,又名捐厘,是中国自清代至中华民国初年征收的一种商业税﹐因其初定税率为1厘(1%)﹐故名厘金。又称厘捐﹑厘金税。 厘金最初起始于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其实质是一种执行“值百抽一”方法的商业税。厘金制度在全国通行后,不仅课税对象广泛,其税率也极不一致,且并不仅限于百分之一,有的竟会高达百分之二十以上。

在厘金制度执行之初,不但可以代替当时因太平天国起义而处于瘫痪状态的国内常关的收税职能,而且还使厘金局、卡有随战区的不同变化而“因地制宜”设置的灵活性,由此大幅度增加了当时清政府的税收。但由于厘金中所对应的商税完全出自华商而不是外商,所以这一制度无形中阻碍了本地区土货市场上的流通,相反却给外国洋货对华的倾销带来了便利,从而增强了洋货对土货的竞争能力。

清代陕西“厘金局”银锭,公博评级MS62+

对于厘金,最初只是一种具有临时性的筹款方式。但另一方面,从当时的整个社会经济及财政状况的大背景来看,它的产生却又带有着必然性。首先,对于封建王朝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所需要的庞大的财政支出势必导致其加强对广大劳动人民的深度盘剥。

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太平天国已于南京建都。清廷为了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在南京城外和扬州附近分别先后建立了江南大营和江北大营,长江南北驻军多达数十万,这样一来,对于军饷的需求迫在眉睫。在镇压太平军的最初三年里,朝廷已耗费饷银高达二千九百六十三万两,而此时户部实际结存正项支银仅剩下二十二万七千余两,如此规模,尚不及乾、嘉、道时期部库实银收支数量的2%。至于库存银数,银库四柱册所载年均约有180余万两,而从“皁保实银清单”显示,库存实银数量在咸丰三年至十一年间,年均仅为9.1043万两,同治朝前三年更低至5.8440万两。这一数量与此前雍、乾、嘉、道时期部库存储实银数量竟呈天壤之别!

在这种情况之下就“不能不借资民办”,也就是想尽办法创办新税以资军需。其次,旧税早已破例增收再三,搞得声名狼藉,创办新税实属万般无奈之举。由于太平天国势力范围遍及南方多省,导致“盐引停迟,关税难征,地丁钱粮复因军荒免缓征。”正所谓入不敷出,国库日形支绌。但就当时整体国家财政来源的层面来看:原先用以作为财政补助的捐输,“一年所得,凡五百五十万两,为数不算太多;但以之供给当时财政的急需,却仍属少不济用,缓不应急。”而且捐输的征纳为时太久,能够捐钱买官的人表现得并不十分积极,如若威逼过甚,又恐发生变乱。所以此时急需另辟财源,创办新税,这正是从地方到中央两者在财政上的迫切需要。

清代四川“票厘局”银锭,公博评级MS61

清代在这一时期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也为新税的产生奠定了基础。此时,五口通商已历经十年,本国商品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为商业税的产生提供了物质条件。早在太平天国运动之前,就曾经有人上奏朝廷请征商税,用以充实财政。道光二十三年,有大臣认为征商太轻,仅“关有征”而“市无征”,一般富商大贾拥资营利无数但不纳赋税,与农人比较起来,负担实在过于不均。于是,奏请开征商税。可见,新的商税厘金的产生既是清廷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需要同时也是此时全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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