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与快递员合伙调包2752瓶洋酒,诈骗网购平台535万元

烈酒商业 2024-12-03 13:56:37
近日,广东东莞中院二审审结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陆某勾结快递员江某,从某网购平台陆续购买了1123单2752瓶价值535万元的大牌洋酒,并用假洋酒退货,再将调包所得的真洋酒出售给他人,从中非法牟利435万元。 日前,陆某、江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01 勾结快递员,调包网购价值达535万元的大牌洋酒 这起案件的主犯陆某,在该诈骗案中使用的狡诈手法着实让人瞠目结舌。从2022年6月起,陆某开始对某知名网购平台动起了歪心思,他在该平台大肆购买大牌洋酒,却以“假洋酒”进行退货,再将真洋酒卖给他的其他客户,从中获取暴利。据案件视频来看,包括多款大牌干邑等洋酒产品。 而其实施犯罪过程中还有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负责配送陆某所在区域的快递员江某。 一开始,陆某的犯罪手段就十分隐蔽,其不用自己的信息在网购平台购买洋酒,而是找到“枪手买家”或是身边的朋友在平台上购买真正的洋酒,然后将这些购买的订单信息发给快递员江某,由他进行配送。 当真品洋酒送到陆某手中后,陆某迅速将其搬回住处,并将假洋酒交给江某。这时,江某会利用个人或同事的账号在网购平台上操作客户拒收的程序,成功将假酒退回。在一年时间左右,陆某陆续购买了1123单2752瓶的多个大牌洋酒,价值535万元。 真的洋酒则被陆某转手卖掉,他从中获取了约435万元的利益。 02 商家缺乏防伪手段,让犯罪分子钻了漏洞 为何直到案件已涉及1123单价值535万元的大牌洋酒,陆某和江某的犯罪行径才被发现呢? 在线上渠道开设店铺的厦门威坊酒业负责人郑子蓉表示:“实施此类诈骗的不法分子,一般是对店铺有选择的。首先不会选择流量大且知名度高的店铺。以淘宝为例,入驻淘宝时间短,淘宝等级低的店铺会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因为这类店铺的电商意识是比较薄弱,缺乏对自身产品的防伪手段,亦或是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但是成熟线上店铺,会对所有产品发出去的产品做好特殊的标记,也就是防伪手段。” 他进一步强调:“比如我们卖出去的每一瓶酒,都会做镭射标这样的标签,如果退回来的酒没有标签,我们是可以拒收的。” 此外,陆某每次只购买2-3瓶,其数量也较小,也不易被察觉。 从平台来看,这样的退款又是否合理呢?有业内人士指出:“平台一定是向着消费者,但平台的退货是否合理很难界定,只能由商家自身采取相关的防伪手段,需要商家自己严格管理,在收货的环节要严格检验。这1000多单都被犯罪分子忽悠过去了,说明商家在收货检验中并不严格,存在漏洞。” 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江某结伙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在共同犯罪中,陆某是主犯,依法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江某是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故判处陆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江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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