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历朝历代都有死刑,罪恶依然存在,说明死刑是无力根治罪恶的。罪恶源于人欲望满足的过度支配,放大个人满足去侵占他人利道或权益;罪恶源于人的不良野心膨胀,才视他人的生命或权利为草芥;罪恶也源于激情发泄让冲动之举没有边界,才祸及发泄对象…
贪污、抢劫都在放大了财欲之念,贩毒者是看到了利润高,这类犯罪例子举不胜举;希特勒有了称霸世界的野心,才会扇动本民族仇恨,制造本国民情共振,大肆屠杀犹太人;张扣扣放大了个人私仇,才会放大了泄愤面,报复恶人的同时,可姎及了无辜的生命,让他落得杀人偿命的下场。
坏人在谋财害命前是没有想到自己的结局会与死刑对接,只是在盯着想要的财才忽视对方的生命,正是放大了夺财后的利好,才会有了动机支配下的杀人之举。由此可见,罪恶源于人性的贪欲,即不良动机才是罪源,法理上的死刑是无法消除这种罪源的!
人性的自我(内心世界)是多元的,有本能欲望、情感、自尊心、责任心、喜好及习好、理想信仰…人自我系统除了责任心之外,任何一个单元的放大带来的过度支配,都有可能带来罪源!与死刑无关。
绝对能,但是人群是分群体的,当一方占上风时,行不上大夫,肯定会被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