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时期,有位名叫陆大朗的湖南平江人,非常富有。他同附近庙里的一名僧人关系很好,这个僧人就把积攒的钱财都寄存在了陆大郎处。
时间久了,随着僧人寄存的钱物增多,陆大郎就起了把这些钱财据为己有的贪心。等僧人打算把寄存的钱物取走时,陆大郎就以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归还给僧人,最后两人竟因此对簿公堂。
陆大朗私下对判案的官员进行了贿赂,结果僧人不仅没有拿回钱财,反而被判诬诈之罪。
僧人对此愤恨不已,回去后竟日夜对着陆大朗家的方向焚香祷告,愿来世转生为陆大郎的儿子,找陆大朗讨债。
过了一段时间,僧人去世。第二年,陆大朗添了一个儿子,因是老来得子且是唯一的儿子,陆大郎自然对这个孩子疼爱有加,为其取名为小大郎。
小大郎长大以后,成为典型的纨绔子弟,整天吃喝玩乐、挥金如土。陆大朗也管不了他,只能听之任之。
等陆大郎死后,小大郎为他置办了奢华的葬礼,置办了丰厚的陪葬品。没了陆大朗的管束,小大郎愈加的穷奢极欲,没几年,家产就被他挥霍一空。
等到生计都成问题时,小大郎竟把陆大郎墓地周围的林木砍伐卖掉了,墓地的林木被砍光后,小大郎就以风水不好为借口,又把陆大郎的棺木及陪葬品挖出后卖掉了,陆大郎的尸骨也被他焚烧后扔到了湖里。
当时人们都说,小大郎就是当年被陆大郎坑害的僧人转生。如果没有刻骨的仇恨,怎么会干出伐墓焚尸的事情。这两人虽名为父子,谁能料到竟是宿世冤憎。
细想这二人也都着实可悲,都被自己的贪欲所毁,被古书当作反面教材进行记载。僧人既然出家,就应修心断欲,潜心修行,可这位僧人却贪恋钱财,自取其辱。陆大郎本身富贵有余,却不顾廉耻贪没好友财物,最后眼睁睁看着万贯家产被败光,最后落个被焚骨扬尘的下场。
资料来源:【宋】郭彖撰李梦生校点《睽车志》
讨债的儿子跟报恩的儿子是不是就是这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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