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时期,在扬州盐运公署有位姓吴的庫吏,与当时的都转运使沈连叔的守门人孙某为莫逆之交。孙某平生积累了不少财物,有一定的资产。
孙某没有子嗣,在临终前曾托付吴库吏照顾自己的妻子朱氏。孙某去世不到一年,吴库吏就极力劝说朱氏赘夫,就是招上门的丈夫,接连招了两个,都因不融洽而离开了。
吴库吏就对朱氏说:“你连赘两夫,都无法在一起生活,又没有子女,以后的生活可怎么过呢?”朱氏只是哭泣,也没有什么主意。吴库吏后来就对朱氏说:“我把我的儿子过继给你,以后也算有个照应,你看如何?”朱氏自然高兴。
于是吴库吏的儿子就过继给了朱氏,一开始,这个过继的儿子非常孝顺,很得朱氏欢心。朱氏也是把这个过继的儿子当亲生儿子对待,倾其所有来满足孩子的要求,渐渐的,朱氏的钱财竟花费的所剩无几。
因为没了钱财,这个过继的儿子竟开始嫌弃朱氏,就又回了吴家。吴库吏也是逐渐不再登门。
后来朱氏因为衣食不济曾找吴库吏借钱,吴库吏百般推辞没有答应。朱氏因为愤慨,就写了诉状,把吴库吏告到了官府。吴库吏在周旋官府之事的同时,为了诋毁朱氏,把他知道的一些有关朱氏的私密丑事,都写成榜文,四处张贴。
朱氏百感交集,竟在家上吊自杀了。吴库吏的儿子以继子的身份买了薄棺,草草把朱氏安葬了。这样孙家的宅院就都归了吴家。
过了一段时间,一天清晨,吴库吏外出吃早餐,用完餐下楼的时候,突然恍惚看到孙某夫妇在楼下站着,不免大吃一惊,惊慌之中不慎从楼梯跌落。等被人抬到家中,吴库吏竟绝气身亡。
在吴家举办丧事期间,灵堂竟然起了大火,吴库吏的妻子、儿子都未能逃脱,连同躺在棺中的吴库吏,都被付之一炬。
这件事在当时的扬州城影响挺大,知道内情的,都认为是吴家遭报应了,毕竟天理昭昭,作恶者自然在劫难逃,只是报应来的有点猛;不了解内情的或许只是感觉稀奇,毕竟灵堂着火烧死人的事很少见。
资料来源:【清】汤用中著《翼駉稗编》
是非功过太复杂。但最该警醒者,乃是惯子如杀子。人在家庭里,应该首先获得两项核心素养:一是家庭协作观,一是劳动生存观。前者让子女学会家庭伦理,团队伦理,社会伦理,如此,小孩才能学会与人和谐,不大会祸害家庭社会,后者则是让子女习惯于劳动,自己养活自己,进而发展自己,回报家庭与社会。。。如果家庭只知培养孩子享受,等于为家庭与社会培养了一条饿狼,一只魔鬼,这是一条妥妥的家庭的毁灭之路,父母罪莫大焉!
这件事似乎吴某也尽到了照顾之义,让其子过继也可能有涉嫌图财,孙某之妻花光积蓄也有失当之处。但吴某张贴他人隐私造成孙之妻上吊确也不应该。总之报应有些大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