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职场本应是充满尊重与机会的地方,无论求职者还是招聘者,人格上都是平等的。然而,佛山某公司的一次招聘事件却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甚至导致招聘人员遭受了网络暴力。
让我们先来看看他们之间的对话:
求职者:“公司是双休还是单休呢?”
招聘者:“单休。你今天下午有时间吗?可以来公司聊聊。”
求职者:“单休没兴趣。”
招聘者:“你几斤几两,有工作都不错了,还要求双休?”
求职者:“双休是国家规定,遵守不了就混出去,没钱学什么开公司,丢人现眼。”
招聘者:“国家规定不是给你这种人的,你没资格,下等人。”
从这段对话中不难看出,是招聘者先发起了侮辱性言辞,才引发了求职者的激烈回应。尽管招聘者辩解说是因为求职者先攻击自己和公司,他才情绪失控做出回应,但从对话内容来看,求职者只是表达了对单休制度的不感兴趣,并未对招聘者或公司进行无端攻击。相反,招聘者的侮辱性言辞才是问题的根源。
后续虽然招聘者在网上公开道歉,但更像是在为自己开脱责任,而非真心悔过。他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职业操守,也严重伤害了求职者的自尊心。
职场是一个充满竞争和压力的环境,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对人的尊重。尊重他人是职场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之一,无论对方是求职者还是在职员工,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然而,在现实职场中,类似这种对求职者不尊重的行为并非个例。一些招聘人员或企业负责人,往往因为自己处于优势地位,就对求职者颐指气使,甚至进行言语侮辱。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也破坏了职场的和谐氛围。
至于为这么这个招聘者会高高在上的侮辱求职者,可能是因为他是这家公司的品牌总监,一点点权力导致了他的心理优越感,听不得任何轻视或者涉嫌轻视的言辞。
从法律角度来看,求职者并非毫无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人员公开赔礼道歉,并主张精神抚慰金。如果招聘人员的言行构成对求职者人格权的侵害,求职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在这起事件中,佛山市人社局也明确表示,求职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求职者和该公司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关系,因此双方之间的冲突属于民事纠纷。求职者可以以人格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招聘人员公开赔礼道歉并主张精神抚慰金,若对方拒不配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法律只是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求职者可能因为害怕影响自己的求职机会,或者觉得麻烦,而选择忍气吞声。这就需要社会舆论的支持和监督,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职场尊重的重要性,让不尊重他人的行为无处遁形。
如果本案中的招聘者早知道自己的言行会导致曝光和网暴,给他一千个胆子他也不敢出言不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