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DP里的“劳动者报酬”远低于美国、日本!是谣言,来看真相

继宁聊财经 2025-01-24 15:08:21

近期,网络上又出现了一个谣言,大意是: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4年中国统计年鉴》报告来推算,中国居民的工资总占GDP的比例仅仅只有15.7%,而美日等国的比例却超过了50%。

于是,他们就来痛批国家了!南生感到非常的纳闷,他们的脑子都是浆糊吗,不先计算一下吗?我国GDP在2024年已超过130万亿元,不到16%的薪酬比例,总额也就是21万亿元左右,人均1.5万元左右。

按三口之家计算,家庭年均收入难道只有4.5万元吗,这还是平均数哦!说的是工资总额,我国就业人口超过7亿,人均年收入难道只有3万元吗?也就是平均每月2500元,难道大家都是拿着最低薪吗?

所以要辟谣,先看15.7%的数据是怎么来的

2024年中国统计年鉴报告提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工资总额在2003年为197416.7亿元,当年的GDP总额为1260582亿元——这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前的数据,普查后为1294272亿元。

我们需要使用普查之前的数据,因为那些造谣的人都是使用“1260582亿元的GDP与197416.7亿元的薪酬总额”来计算的,大家可自行验证下,占比为15.66%,四舍五入后写成15.7%。

看到了吧,这就是那些散播谣言人使用的障眼法,他们将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工资总额”,包装成全国居民的薪酬总额。

南生不禁要纳闷了,在全国各大城镇“私营单位工作的就业人员”他们的薪酬就可以忽视吗?那些小商贩、个体经营者的非工资性收入,也要忽视吗?农村地区的居民收入,也可以假装看不见吗?

那真正的数据,究竟有多少呢?

这就需要借助收入法GDP了,也就是查看里面的“劳动者报酬,也叫雇员报酬”,指的是:全国范围内所有劳动者获得的各类型收入,不仅有工资,还包括了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等。

这个劳动者(也叫雇员),不是狭义上的“上班族”,还包括个体经营者、商贩、企业主、股民等所有因“各类型的劳动而获得收入的人”——炒股的人,是脑力劳动,若赚钱了,也算收入。

换言之,不仅需要纳入工资性收入,还要纳入养老金、社保、理财收入、兼职收入、资本收入、税收返还、自营消费等等,就是国民经济产出中“最终达到居民手中的那部分”——是最广泛的收入概念。

按收入法核算的GDP——我国目前公布的还仅是截止到2020年的数据,暂时没有更新的了。当年的中国经济总规模为101.6422万亿元,劳动者报酬总金额为52.95655万亿元,占比是52.1%。

好吧,我们再来看看美日的

以日本内阁府公开的报告为准,2023年的GDP总额为5919125亿日元,雇员报酬总金额为3012955亿日元,占比50.9%。看到了吧,居然比我国GDP结果中的“雇员报酬占比低了1.2个百分点”。

再来看看美国GDP的结构:2023年的GDP总金额为277027亿美元,劳动者报酬总额为141902亿美元,占比51.2%。虽略高于日本,但还是比我国的52.1%,少了将近1个百分点。

美国商务部公开的报告还提到:这14.19万亿美元的总报酬中,政府部门支付的报酬金额为17328亿美元,私营部门支付的报酬总额为99925亿美元,两者合计为117253亿美元。

剩余的24649亿美元,则是雇主缴纳的社保、福利补贴等——包括个体经营者给自己缴纳的。其中,雇主为雇员缴纳的金额为16439亿美元,雇主为“社会统筹部分”缴纳的金额为8210亿美元。

最后强调:GDP中的劳动者报酬,不仅仅是货币收入

还包括了雇主为雇员提供的非货币性收入的折算金额,例如:过年或过节发放的礼品,需要按市场价折算成收入;雇员在企业内部的食堂就餐,企业为雇员负担的那部分,也需要折算成收入。

还有雇主为雇员及社会统筹部分缴纳的社保等,也需要折算成收入。因为:社保等福利最终也是全国居民服务的。换言之,GDP中的雇员报酬概念,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概念更加宽广。

是的,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可以批评并建议国家尽快丰富、完善居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制度,降低贫富差距。但不能随意捏造数据,造谣生事啊。本文由南生撰写,欢迎转发、评论、留言、分享和打赏!

0 阅读:9

继宁聊财经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