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周刊,创刊距今一百周年,恰如一位百岁老人,其生命仍在跃动!
一九二四年的十一月二日,那是一个星期天。刚辞去《晨报副刊》编辑的孙伏园邀请了六位师友,到北京东安市场的开成素餐馆参加晚宴,商议自筹经费,出版一份周刊,作为自由发表言论的园地。因为要议事,参与聚餐会的人都提前到场。
聚餐者中年龄最大的是周作人,当时三十九岁,还没到不惑之年。语速最快、声音最为洪亮的是钱玄同,当年三十七岁。按最新年龄划分标准,十八岁至四十五岁均属于青壮年。然而周、钱二人已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大将,因而也被文坛新生代视为“老将”。最年轻的是二十三岁的章川岛。在吴越方言中,小孩叫“小人”,所以同乡好友称他为“章小人”。又因为他额前飘着一绺长发,刚跟孙斐君女士结婚,正在蜜月期,所以鲁迅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叫“一撮毛哥哥”。
办刊物总得有个名称。这是一种宣示和呈现,让读者知道刊物要表达和传播的信息,可是参与聚餐者并没有一个共同的意向。史学家顾颉刚便从随身携带的一本综合性文艺丛刊——《我们的七月》中,随手翻出了俞平伯的一首小诗,其中有四句描写女性的句子:“伊底凝视,/伊底哀泣,/伊底欢笑,/伊底长长的语丝……”顾颉刚拍案道:“语丝!用这两个字做刊名就好!”周围的朋友问:“何以见得?”这位考据严谨的史学家回答说:“好就好在似可解也不可解,又不落褒贬。”聚餐者也觉得“语丝”这两个字中性,可以任意而谈,无所顾忌,破旧立新,激浊扬清,便当场通过了。于是每人掏了八块大洋,先印两千份试试;再征集一些撰稿人,让他们也集资,办成一个同人刊物。
刊物总得有个主编,另有几个负责出版发行的人。众望所归的主编只有鲁迅和周作人,然而周氏兄弟已于一九二三年七月中旬失和,“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所以凡周作人出席的场合鲁迅都回避。这样一来,主编《语丝》之责就别无选择地落在了周作人身上。
当下书籍报刊出版用三审制:责编初审,主任二审,总编或主编三审。主编“守土有责”,一锤定音。不过《语丝》是同人刊物,“凡社员的稿件,编辑者并无取舍之权,来则必用,只有外来的投稿,由编辑者略加选择,必要时且或略有所删除”(鲁迅:《我和〈语丝〉的始终》)。因此周作人并不承认自己是《语丝》首届主编,只承认自己是《语丝》社的“收发处处长”。
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一九二七年十月,《语丝》周刊共出版了一百五十六期。由周作人主编的这三年,是《语丝》周刊影响力最大的三年,仅创刊号就再版了七次,共印行一万五千份。平时每期也维持在六千份左右。周作人无疑是一个复杂的历史人物,但《新青年》时期和《语丝》时期都是他一生中的亮点。
周作人一开始就在《〈语丝〉发刊辞》中声明:“我们并没有什么主义要宣传,对于政治经济问题也没有什么兴趣。”他很快就在《答伏园论〈语丝〉的文体》中补充:“《语丝》绝不是崇尚唯美主义的刊物”,“不是专门卖什么文艺货色的,向来并不是规定‘不谈政治’”。事实上,对当时发生的历次重大政治事件,如驱逐溥仪出宫、孙中山去世、女师大风潮、“三一八”惨案、北洋军阀“讨赤”、国民党右派“清党”,周作人都大谈而特谈,立场正确,旗帜鲜明,文风犀利。囿于篇幅,仅以他对待日本军国主义及其舆论机构的态度为例。
周作人首先声明,他是爱中国的,只不过中国有些不长进的人,太多无耻的正人君子,把中国弄得肮脏混沌。批判中国的弊端,正是爱中国的表现。他承认自己爱日本的风光和文化,但日本的军国主义者是以侵略中国为职志的,是中国最危险的敌人,绝不是什么友邦人士。他们鼓吹什么“日支共存共荣”,其实就是侵略的代名词。对受日本外务省和日本驻华使馆操控的中文报纸《顺天时报》,周作人多次批判揭露,指出该报造谣生事,干涉中国内政,应该予以取缔。以上转述的几乎都是周作人的原文,见诸《神户通信》《排日平议》《〈读顺天时报〉按语》等文,均发表于《语丝》周刊,极易复核。对照周作人沦为汉奸期间,鼓吹日军“治安强化运动”,把日本侵华说成是“为东亚民族解放而战”,以及祭拜靖国神社,出资慰问日本侵华伤兵等言行,真是判若两人,使人为之扼腕叹息!
由于发表了周作人的激进言论——特别是对国民党“清党”的揭露,出版发行《语丝》的北京北新书局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被查封,周作人与刘半农到北京菜厂胡同一位日本友人家避难一星期。《语丝》不得不改到上海出版,由李小峰出面,请四十六岁的鲁迅主编。
关于鲁迅接编《语丝》的情况,李小峰在《鲁迅先生与北新书局》一文中回忆道:“先生到了上海,因朋友们的挽留、书局的请求,便在上海住下来。语丝社在沪同人主张将《语丝》复刊,公推先生主编,先生慨然同意了,复允为《北新》半月刊长期撰稿;不久,又与郁达夫合编《奔流》月刊,归北新出版。许广平在《鲁迅与青年们》中说:‘先生所编的刊物,一种是同人性质(指《语丝》),没有稿费,一切是尽义务。另一种由先生编校(指《奔流》),每月不过由我们拿回少数校对费(每期稿费两百元,编校费五十元),其实大半还是尽义务的,其间征稿、还稿、写回信、校稿样等,先生全部精力几乎都用在这里了。”(原载《出版史料》1987年第2期)。
鲁迅主编《语丝》的时间是一九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至一九二八年底。在此期间,文坛发生过两次重要争论。一次是鲁迅与后期创造社跟太阳社之间展开的“革命文学争论”。这次争论开展于一九二八年,终结于一九三〇年左联成立。另一次是鲁迅跟新月派(主要是梁实秋)之间的争论。双方的分歧实际上始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期,主要争论展开于二十年代末期至三十年代初期。关于“革命文学争论”,鲁迅在《语丝》第四卷第七期发表了《文学和革命》,在第四卷第十一期上发表了《“醉眼”中的朦胧》,在第四卷第十六期发表了《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在第四卷第三十三期发表了跟徐匀和恺良的通信。关于跟新月派的论争,鲁迅在《语丝》第四卷第四期发表了《卢梭和胃口》,在第四卷第五期发表了《文学和出汗》。
鲁迅在主编《语丝》期间,对内还是得罪了几位同人,如订正刘半农文章的失实之处,拒登江绍原推荐的油印稿件;对外则开罪于国民党浙江省党部和上海的书刊检查部门。
开罪于浙江省党部可说是无妄之灾。因为徐诗荃化名“冯珧”,在《语丝》第四卷第三十二期发表了《谈谈复旦大学》一文,批评该校学生宿舍条件差,有的教授名不副实,校方经营过度商业化等。当时复旦大学是一所民办大学,校史仅二十多年,办学存在一些弊端在所难免。况且《语丝》也在此后发表了批评徐诗荃的文章,认为徐文有夸大失实之处。不料此文却得罪了毕业于复旦大学的国民党浙江省党部执行委员兼宣传部部长许绍棣。《语丝》不仅一度在浙江被禁,而且浙江省党部后来还借口发起“自由运动大同盟”一事,呈请中央通缉“堕落文人鲁迅”。
鲁迅主编的《语丝》还有一次被当局警告,是因为一九二八年三月十九日出版的《语丝》第四卷第十二期发表了白薇的独幕剧《革命神的受难》。剧中的主要人物有一位是“革命神”,另一个人物是“军官”。如果单纯从戏剧艺术的角度评价,这的确是一篇稚嫩之作:人物符号化,清一色的文艺腔,有些情节显得突兀……但从政治的角度看,却是一篇铿锵有力的战斗檄文。剧本揭露了国民党右派以追随孙中山为名,在北伐战争中谋取暴利,把枪口对准平民的革命者。特别是被“革命神”痛斥的那位“军官”:“窃取党名党义”“无忧无虑地做军阀以上的帝王”。这已经不是隐晦的影射,而是直斥新军阀蒋介石。站在国民党当局的立场,《语丝》受到警告是必然的结局。
一九二九年一月十一日,鲁迅把主编《语丝》的接力棒交给二十七岁的柔石。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鲁迅与北新书局的关系出现了裂痕。鲁迅跟柔石等共同创办过朝花社,致力于介绍东欧和北欧文学,及输入刚健质朴的版画。合作期间,柔石给鲁迅留下了“损己利人”的深刻印象,觉得是可信赖之人。其次,也是为了帮助柔石解决生计问题。柔石出生在浙江宁海一个败落的小商人家庭,上有父母,下有妻儿,生活重担主要落在其兄赵平西肩上。柔石一九二九年一月十一日的日记中写道:“晚上鲁迅先生问我,明年的(指农历)《语丝》,要我看看来稿并校对,可不可以。我答应了。同时我的生活便安定了,因为北新书局每月给我四十元钱。此后可以安心做点文学上的工作。”
事实确实如此:《语丝》第五卷第七期,刊登了柔石翻译的小说《农人》,原作者是丹麦作家凯儿·拉杉;《语丝》第五卷第十四期、第十五期、第十六期,连载了柔石翻译的小说《凡尔培底牧师》,原作者是丹麦作家S.勃力川;《语丝》第五卷第十八期,柔石发表了自创小说《希望》。柔石在同年一月十七日日记中说:“人是由机会去造成的。我很想这样想,当此刻读完各处来《语丝》投稿的二十一封信之后。四个月以前,我还不敢做将我的短篇小说寄到《语丝》里来发表的尝试,我唯恐失败了。虽则我那时很想卖一篇文来过活。现在却由我的手来选择里面的揭登作品,这不是机会给我的么?我决意将一班来稿,仔细地读过,凡是可以登出的,我都愿给他们投稿者一个满足的希望。尤其是诗与小说。纸和印刷费是北新老板出的。多几张篇幅,读者也总不会说‘太厚了一点的样子呢’的么?”(赵帝江、姚锡佩编,《柔石日记》,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出版)
一九二九年九月二日,《语丝》第五卷第二十六期出版,柔石辞去主编之职。从一九二九年九月十六日至一九三〇年三月十日,《语丝》的第四任主编由北新书局的老板李小峰兼任。柔石辞职的原因,鲁迅说他也不清楚。但据笔者判断,柔石的编辑理念跟李小峰等不尽相同:柔石重小说、诗歌等文艺作品,而《语丝》的特色则是文明批评与社会批判。此外,一九二九年八月,鲁迅跟李小峰正在打版税官司,鲁迅聘请了杨铿律师要将北新书局告上法庭,李小峰则请求庭外和解。鲁迅是柔石主编《语丝》的推荐人,《语丝》的出版商则是李小峰。在这种双方对峙的情势下,柔石所处的位置十分尴尬,所以辞职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接替柔石主编《语丝》的李小峰当年三十二岁,表情木讷,性格内向——鲁迅说他“多眼而少开口”即是证明。虽然他的职业是出版商,但称之为出版家也实至名归。在鲁迅留存的总共二十三年的日记中,李小峰的名字出现多达七百多次,书信有二百六十九封(留存四十封),可见他是鲁迅生平中一个抹不去的人物。一九二五年三月,李小峰在鲁迅的支持下创办“北新书局”,“北新”二字即与“北京新潮社”有关。“新潮社”在五四新文化中的地位众所周知,李小峰即该社成员,负责出版发行工作。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由新潮社初版,当时的销售前景未卜,鲁迅曾垫资二百元,不料此书热卖,仅在鲁迅生前就以新潮社和北新书局的名义发行了二十三版。
鲁迅一度跟李小峰反目,不能归咎于鲁迅,因为北新书局拖欠其版税实在太多,仅李小峰承认的就达八千二百余元,每次索款又含糊其词,不做回答。北新书局拖欠版税并不是由于经费支绌。《语丝》第五卷第二十九期刊登了一则《北新书局扩充招股广告》,说明该书局自一九二五年三月,靠数千元小资本创办,四年半来,“出书三百五十余种,销书三百万册,分销处三百余处,盈余近十万元,公积金一项即有三万五千余元”,这种局面“实为创设时意料所不及”。这一广告还宣布了北新书局扩充经营范围的计划。拖欠鲁迅版税的真实原因,是李小峰之兄李志云想挪用出版经费投资纱厂;李小峰的夫人蔡漱六久婚不孕,他又娶了一个年轻的太太,连生一男七女,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不过,北新书局毕竟出版了大量进步书刊,除开鲁迅本人的著作,还有柔石、冯雪峰、钱杏邨、蒋光慈、阳翰笙、潘梓年等人的著作,屡次被国民党当局查禁。李大钊烈士慷慨就义之后,北新书局是第一个出版他遗著的机构。鲁迅跟李小峰和解之后,仍将他的《两地书》《鲁迅杂感选集》等重要著作交北新出版。有人说“一家北新书局,半部新文学史”,这绝非溢美之词。鲁迅跟北新书局之间的关系虽经一番波折,但总体上是互利共赢的,双方并非势利之交。李小峰支付鲁迅的版税高达百分之二十五。这种高额版税,在中国现当代出版史上可谓绝无仅有!
当然,鲁迅对李小峰也并非全无误会。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鲁迅认为“现代派”势力侵入了北新书局,导致该局一盘散沙,无人负责(鲁迅1927年7月7日致章川岛信)。根据是曾为《现代评论》周刊撰稿的陈翰笙,一度被聘为北新书局编辑部主任。事实上,陈翰笙不仅是一个博学而正直的学者,而且是一位老革命。他一九二五年秘密入党,一九二六年加入共产国际,曾协助“红色间谍”左尔格从事情报工作。他加盟北新是好事。
李小峰接编《语丝》的时间只有七个月,因稿源短缺而自动停刊。停刊的消息,见诸第五卷第五十一期刊登的一则广告:“《语丝》周刊停刊,现另出《现代文学月刊》,前《语丝》定户均改寄本刊。” 一九三〇年三月十日,《语丝》周刊在出版了二百六十期之后默默终刊,没有休刊辞。
鲁迅尽管跟李小峰发生了版税纠纷,但经郁达夫等友人调解很快得到妥善解决——从一九二九年九月起,分四期归还:头两个月每月付两千二百元,后两个月付一千九百元。至于李小峰后来的命运,实可谓曲折坎坷,一言难尽。一九七一年,李小峰响应街道号召,积极参加灭鼠、灭蟑螂的“全民除四害”运动,不慎受寒,脑血管破裂而亡,享年七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