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中村拆迁,不发钱,改发房票了?

依风看房产 2024-12-02 14:46:50

昨天晚上8点左右,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7部分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太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提出19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具体见→重磅突发:太原市发布19条措施促进楼市止跌回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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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条我们可以看出太原在楼市调控上的最大诚意,于是我们看到大量政策红利也在集中性快速落地!

比如降低首付比例到15%,消房贷利率下限,降低契税、增值税,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提供公积金额度等。

“取消限购”,则是鼓励省非太原户口家庭在太原买房;“以旧换新”,鼓励太原本地家庭购买二套、三套改善型住房。

之前的限购政策是:

1)凡属于太原市本地户口的,以家庭为单位,最多可以在太原市购买两套住房,第三套不予审批。

2)凡不属于太原市户口(外地户口),必须提供在太原缴纳半年以上社保的证明,以家庭为单位,在太原市最多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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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第八条可以看出:支持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中村、棚户区,鼓励以“货币补偿量化金额以房票的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

大致的意思是:根据各种标准计算后,假设拆迁补偿款为200万,则发放同等额度的“房票”,拿着房票的拆迁户可以自行购买“房源超市”库内的商品住宅,同时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尽管没有明确是全部拆迁款都换成房票,还是“货币+房票”按一定比例发放,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相关部门已经在考虑“房票”安置了!

有网友质疑为什么拆迁不发钱,而是发房票?

上图来源网络,侵删

从通知的名称可以看出,19条措施主要目的是止跌回稳。如果被拆迁人拿了补偿款不在本地买房,或者干脆不买房,存在银行吃利息,这种做法结果就是没有刺激到本地的楼市,没有达到此次19条措施的目的。

房票安置类似于“专款专用”,好处在于:

1)通过房票安置,政府可以减少安置房的建设量,避免资源浪费;

2)被拆迁人可以拿房票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新房,有利于新房去库存,从而带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对于房企而言,可以减少建设回迁房的压力,免去临迁费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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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不确定太原的城改、棚改房票安置是强制的,还是在安置方式上多了一种选择。

另外,房票的价格是否合理,相关部门投入资金够不够,房企是否买账,“房源超市”内住宅项目是否全面,给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各方面奖励优惠是否到位,房企的回款速度能不能跟上等等……

想要实现双赢,这些都必须考虑周全、切实落实。

写到最后-

至于这次房票推出能不能助力太原楼市?效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吧。

最后,我就问一句,您愿意选择房票安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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