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代的地方官制来看,知县铆足劲干又懂得一点人情世故,升到散州知州或是直隶州知州还是有希望的。而对于知州来说,再往上爬到知府难度就很大了,倒不是说一定不行,只是总体概率要比知县升知州小很多。
那么,知州升任知府会有哪些阻碍呢?其实政绩考核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主要还是牵涉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其一、有很大一部分被卡在出身上清代的知县、知州群体中,有44%左右是科甲出身(进士、举人),31%是正途出身(贡、监、荫),剩下的基本都是异途。御史需要说明一下,清代向来有“宗室不外放(督抚除外)、旗人无微员”的说法,就是说州县官群体中,基本都是汉人。
地方官任命有一个大的原则:级别越高对出身要求越高。州县官相对来说级别较低,皇帝和吏部对其出身资格没有太多的要求,这也导致了州县官整体水平参差不齐。
自乾隆十八年以后,知府的品级为从四品(此前正四品),从会典的记载来看,地方官只要跨入了四品行列,就意味着正式进入了“中级”官员的序列,所以对官员出身有着严格的限制。
清代全国只有180多个府,根据乾隆朝统计数据来看,知府的出身科甲占到了80%以上,其中还有一部分是翰林出身。这第一道出身关,就将一半多的知州排除在升迁名单之外,剩下不到一半的知州,也仅有极少数人能升到知府。
其二、晋升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知县、知州作为亲民官,是升是降,吏部和督抚掌握绝对的话语权,受皇权的影响不大,甚至可以说基本没有。
知县升知州需要满足的条件无非就是几点:
一是俸满,这是前提条件,就是任期满了以后才能进入考核程序。当然知县的任期是不同的,内地为五年,边疆沿海为三年,条件极其恶劣的烟瘴缺为二年或二年半,总之不管是什么缺,都得俸满才能晋升。
二是政绩,任期内无钱粮亏空,无重大刑名案件,地方治理井井有条等,这些都是政绩的考核范畴。政绩基本达标的调缺,即小县调大县;政绩优秀的升任知州或其他岗位。
三是督抚意见,俸满、政绩属于客观因素,能不能升官最终还是督抚说了算。清代各省总共就1314个知县缺(光绪朝之前),其中有700多个属于题缺。题缺知县吏部没有发言权,由督抚直接向皇帝推荐;剩下的才是吏部铨选。
实际上,知县能不能升知州,不取决于政绩,和督抚建立良好的关系才是根本。
知府就不同了,御史就以山东十个府为例,其中济南府、泰安府、兖州府、曹州府、沂州府、青州府、莱州府、东昌府八个府,都属于“请旨缺”,只有武定府、登州府是“题缺”。
请旨缺很好理解,就是得皇帝点头任命才能放缺,正常的操作流程是:知府开缺,由督抚题请吏部开列名单,然后交由皇帝任命。但是皇帝很多时候并不会从现有的名单中圈定,而是提拔他熟悉的京官或名单之外的官员出任。换句话说能做到知府,也就表明已经跻身核心权力层的外围。
这样一来,本在名单中的应升知州就被排除在外了,晋升的机会也就相对少了。
其三、知府是历练京官的中转站清代文职京官岗位相对较少,总数只有2800多个缺,而且还是以四品以下的司官、小京官居多。御史不止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过,四品同样也是京官的一道坎,从郎中、员外郎升到四品京堂也是小概率事件。
尤其是岗位占据多数的六部衙门,其职官设置就很不合理。正五品郎中之上不设四品、三品官,直接就是正二品的侍郎和从一品的尚书。
司官要想升到四品,只有到其他部门去中转,但是京师各部院官缺太少,根本无法扭转僧多粥少的局面。所以司官外放,也就成了清代官制中一个普遍的现象。
皇帝如果对某个司官印象不错,在京察考核之后,就会将其外放为知府或道员,其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成为独当一面的正印官。待历练成熟之后,就顺其自然提拔为按察使、布政使,然后再正常升任侍郎一类的堂官,这也符合正常的人事提拔程序。
此外,翰林官作为国家的储备人才,也最能获得皇帝的额外照顾,当皇帝要培养提拔某一个翰林官时,也会将他们外放道府加以历练。
在清代官场上同样也很注重“基层经验”,只有在地方做过正印官,其仕途履历才会完整。少了这道程序,就难以升到三品以上。
京官外放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因督抚本身已经握有一部分州县官的人事权,如果再将知府任免权也交给督抚,那么势必就会造成尾大不掉的局面。皇帝通过京官外放道府的手段加以牵制,也是皇权集中的一个表现之一。
太平军兴以后,皇帝就丧失了这一部分权力,凡地方督抚保举,下至州县上至藩臬道府,几乎都是一保一个准。
正是基于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使得知州升任知府被赋予了很多的不确定性,总体难度也比知县升知州要困难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