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四川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通报:
11月29日,锦江学院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李某(女)锦江学院大三学生与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山东某学院大一学生,两人系男女朋友关系。
案发当日,马某从山东到四川混入学院,趁宿管员不备窜至李某某宿舍,与李某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从宿舍内寻家用尖头剪刀,将受害人李某杀害后跳楼自杀身亡。
学校本是美好纯真的象牙塔,带着对知识的渴望与未来的憧憬,纷纷至沓来大学。
大学生未走出校门,就已承受着学习、就业、情感各方面带来的巨大心理压力,由此引发的大学生杀人,自杀事件也呈波浪式攀升。
近几年来,大学生因为感情纠纷而发生的悲剧也不少,这些悲剧也发人深省。
首先我们来关注几点:
1、从山东到四川,将近2000公里的路程,这名大一男生就只为了杀死女友然后自杀?
2、作案工具是女生宿舍里的剪刀,说明是临时起意、冲动行为,并不像网上有的人说的那样“千里追杀”。
因为不了解事实经过,也无从猜测这个男生当时就是怀揣什么样的心思赶过来,还是来了之后因为争执因为一时的冲动,杀人!然后自杀…
一位是大一学弟,一位是大三学姐,暂且不考虑两人的年龄差和相识过程,单就结果而言——
青少年情杀事件,距离不是问题,年龄不是问题,一个人若真的产生了想要伤害或者杀死另一个人来达到情感的宣泄和释放,无论怎样都是无法避免的
爱,往往伴随着强烈的占有欲。
跟边缘型人格和被动攻击型人格谈恋爱,要特别谨慎。尤其是面对分手的时候,该认怂就认怂,一定不要激怒对方。
看到那么青春美丽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很可惜,还有心疼,两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
一声叹息,感情纠纷变成了两个年轻生命的逝去。
本案还是存在疑点以及校方的责任的。
虽然这属于意外事件,但是学校也有一定的责任,
一个外校男生是怎么进入女生宿舍的?
这是女生宿舍,谁来保护女孩子们的安全?
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对于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女方家属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校方提起侵权责任之诉。
有人说在大学期间不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不算完美,不在乎结果享受过程。
殊不知这句话害了多少人,人都是有被引导性。
在参考别人的意见的时候,何不问问自己的想法?
有多少人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有人说“好聚好散”是多么善良的一句话,包含了人类的所有宽容与释怀,放不下也装作放下,给一个笑脸从此江湖不再相见,无论因为何种原因而断绝关系,最后能体面的道别,就是最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