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坐落于山东省东北部、烟台市境西北部的璀璨之地,是山东省辖的一个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东接风景秀丽的栖霞市,西靠历史悠久的莱州市,南与充满活力的莱阳市及青岛市莱西市紧密相连,北则以龙口市为邻,西北方更是濒临浩瀚的渤海。
招远市地形以胶东低山丘陵为主,山丘起伏,沟壑纵横,自然风光旖旎。气候上,这里属于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半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宜人宜居。1991年,招远迎来了历史性的时刻,正式撤县建市。
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招远市与烟台、青岛、龙口三大港口毗邻而居,与大连更是隔海相望,成为了环渤海经济圈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文化底蕴深厚的招远,孕育了丰富的黄金文化、粉丝文化和温泉文化,这些独特的文化元素为这座城市增添了无限魅力。
此外,招远市的自然风光同样令人向往。罗山天然森林氧吧让人心旷神怡,毛公山巍峨壮观,滨海度假区则是休闲度假的绝佳去处。金、泉、山、海四大自然景观交相辉映,共同打造了招远独具特色的旅游品牌,吸引着无数游客前来探寻与体验。
风景名胜
龙王湖风景区,坐落于招远市区西南郊的静谧之地,南靠连绵群山,东北则紧邻城市的外环线文三线。这片风景区占地广阔,约达336公顷,其中水域面积更是占据了88公顷,为游客提供了一片宁静而美丽的休闲胜地。
中国黄金实景博览园,则位于风景秀丽的罗山脚下。这个博览苑由黄金博物馆、矿井体验区、实景游览区三大核心功能区构成,巧妙地依托了罗山金矿的废旧厂房和矿区资源。在保留主要生产区及设备的基础上,根据旅游市场的实际需求进行了精心的改造和完善。同时,新建了一座黄金博物馆,集中展示了黄金从开采、选矿、冶炼到加工的全过程,让游客能够通过场景式的空间触摸,深入感受古今中外的黄金文化。因此,这里也被授予了国家、省、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的荣誉称号。
而淘金小镇(五行金镇),则坐落在国家AAAA级景区罗山黄金文化旅游区的毛公山下。这个项目占地100亩,建筑面积达到了15000平方米,为游客提供了一个充满趣味和探索的淘金体验。
此外,罗山国家森林公园也是招远市的一大亮点。它位于“中国金都”山东招远市的东北方向,距离市区仅8千米。这座国家级森林公园于1992年经林业部批准设立,总面积达到了10000余亩,森林覆盖率高达80%以上。这里拥有丰富的植物资源,多达1000多种,以及20多种野生动物资源,为游客提供了一个亲近自然、感受生态之美的绝佳去处。
名优特产
招远市作为龙口粉丝的发源地与核心产区,其粉丝生产历史可追溯至300多年前,底蕴深厚。在清咸丰十年(即1860年),为了区分市面上粉质参差不齐的外地粉丝,招远当地的粉丝开始改由龙口进行包装并外运,由此得名“龙口粉丝”,名声渐起。
而在水果领域,招远同样享有盛誉。自1994年起,在全国连续三届农业博览会上,招远产出的鲁冠、招元、富冠牌红富士苹果凭借卓越品质,接连荣获金奖。这一连串的荣誉不仅彰显了招远苹果的高品质,也促使招远市在1995年4月被中国特产之乡组委会正式命名为“中国红富士苹果之乡”,进一步巩固了其在苹果产业中的领先地位。
行政变迁
新石器时代,招远境内便已有了人类活动的足迹,见证了悠久的历史渊源。
进入夏、商、周时期,招远归属于青州莱国之地,开始了其行政区划的初步划分。
春秋时代,随着齐侯将莱国迁至倪地,招远正式成为齐国的一部分。
战国时期,招远又归属于齐国的东郡,地域归属进一步明确。
秦朝时期,招远被划入齐郡的东境,行政划分继续延续。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在今县治西22千米的西曲城村附近设立了曲成县,同时在黄县西南设置了惤县,招远大部地区成为当年青州东莱郡的曲成县和惤县所在地,这一行政区划在东汉、曹魏、两晋时期均得以保持。
北魏皇兴四年(470年),光州设立,曲成县被分割为曲成、东曲城县,此时招远县境包括东曲城、曲成及惤县地,均隶属于光州东莱郡。
北齐天保七年(556年),东曲城、曲成县并入掖县,惤县并入黄县,但仍归属于光州东莱郡,隋朝沿袭此制。
唐武德六年(623年),在今天的县治所在地设立了罗峰镇,归属于河南道莱州郡掖县,五代时期也维持了这一归属。
北宋时期,招远继续归属于河南道京东东路莱州郡掖县。
金朝初期,招远改属山东东路定海军掖县。天会九年(1131年),在罗峰镇建城,并正式设立招远县,归属于山东东路莱州,这一行政区划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元朝初期,招远归属于山东东西道益都路总管府莱州。中统五年(1264年),又改属淄莱路,至元二年(1336年)再改属般阳路。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招远归属于莱州府,洪武九年(1376年)又改属登州府。
清朝时期,招远的行政区划基本保持不变,继续沿袭明朝的归属。
民国二年(1913年),随着行政体制的改革,招远县废除了府制,转而隶属于山东省胶东道。
到了民国十四年(1925年),招远的行政归属再次调整,改属东海道。
民国十七年(1928年),随着道的废除,招远县直接隶属于山东省。
进入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招远县被划入山东省鲁东行辕第九专员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招远县又改属山东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区。然而,随着“七七事变”的爆发,国家局势动荡,招远县的行政归属也再次发生变化,改属山东省鲁东行辕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2月,随着抗日战争的深入,招远县抗日民主政府应运而生,隶属于胶东区行政公署西海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三十年(1941年)1月,为了适应抗日斗争的需要,招远县被一分为二,分别成立招远县(俗称南招县,初属西海区,后于1945年10月改属北海区)和招北县(初属西海区,后于1942年8月改属北海区)。
1950年1月1日,招远与招北两县合并,重新命名为招远县,并归属于北海区管辖。
同年5月,招远县的行政归属再次调整,改属山东省莱阳专区。
1958年11月,招远县被划入烟台专区。
1983年11月,招远县改为烟台市辖县。
1991年12月21日,招远县正式撤销,取而代之的是招远市的设立。新设立的招远市以原招远县的行政区域为范围,由烟台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