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我们的出行节奏越来越快,人们逐渐认可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作为全球范围内首屈一指的机动车大国,国内的机动车保有量超过了4亿辆,其中最具代表向的非小型汽车莫属。汽车时代的带来,让出行不再受天气、时间、地点、距离的影响,但是也对交通提出了要求,部分城市出现了堵车、行车慢、交通事故频繁等问题,尽管相关部门制定了严格的交通法规,但依旧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堵车问题!
殊不知,国内保有量最大的车型并非私家车,而是电动车,其中电动两轮车的保有量超过了3.5亿辆,连低速四轮车的保有量也超过了1000万辆,这类车型在近几年备受关注,不仅可以避免堵车、停车难问题,还具备出色的经济性,用车成本极低,在逐渐成为主流的同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交规,5月起,电动车迎来“2项门槛+3项限制”,望车友及时了解。
两项门槛
1、禁止改变电动车车身结构
黑龙江将于5月1号实施电动车管理条例,其中明确禁止个人改变电动车的车身结构,包括但不局限于改装、加装和拼装行为,并且明确对改变车身结构行为的处罚方式。
2、提高车型要求
从黑龙江的电动车管理条例得知,电动车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三类,其中低速电动车包含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三类车型需要悬挂车牌上路,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实施赋码管理,并且设立为期三年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前可正常上路行驶!驾驶电动摩托车上路时,不仅要悬挂机动车车牌,还需要持有符合标准的驾照!
三项常态化管理
1、明确5种行为的处罚方式
吉利对电动自行车的违章行为制定罚款处罚,出现未悬挂车牌、故意遮挡车牌、超载、牵引宠物、浏览电子设备的行为,将面临50元的罚款处罚!
2、安全头盔
河北省在5月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驾乘电动车上路需要配备安全头盔,在警示、告知、处罚后仍然不改正的车主,可能面临罚款处罚,同样要求车辆悬挂车牌上路。
3、设立过渡期
抚州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走在了前列,针对违规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代步车设立为其两年多的过渡期,并且免费下发拥有编号的标牌,可以在过渡期内继续使用,但过渡期结束后将面临报废处理!
综上所述,电动车在5月份面临的约束并不少,但可以总结为两个,一个是电动车上路行为得到约束,另一个是低速电动车上路门槛进一步提高,在过渡期结束后方可完成新旧车型转换!这不仅能够让电动车市场步入正轨,还能提高驾驶人的交规意识,真正实现双赢,希望车友提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