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不得再为上市提供奖励,这项规定好!

谭浩俊 2024-08-21 09:50:03

近日,司法部会同财政部、证监会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地方人民政府违反《规定》,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的,应当予以追回,并由有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毫无疑问,这是一项非常好、也非常重要的规定。从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地方在上市问题上,为了一时的政绩需要,做出了许多违反市场规则和公平原则的行为,特别是给予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等奖励,更激活了企业和中介机构等的违法违规冲动,做出了诸如数据造假、业绩掺假等方面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也干扰和破坏了市场秩序。

事实也是,资本市场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信用。一旦信用失却,资本市场的基础就会出现问题,投资者利益就难以保证。投资者利益缺乏保证,市场信心就会出现问题,最终导致市场很难平稳、健康运行。为什么A股市场始终处于低迷状态,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市场的信用环境很差,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机构投资者等,都缺乏基本的信用素质,没有把信用作为企业的立身之本,导致市场信用存在很大缺陷,无法让投资者对市场充满信心。

近两年来,随着注册制的全面推行,按理,企业上市的热情应当更高,上市的企业也应当更多。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反而出现了企业收回上市申请的数量大幅增加现象,很多提交上市申请时信心十足的企业,最终也将上市申请收回去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有关方面在把关过程中,发现企业的相关数据、特别是利润数据等存在比较大的缺陷,有的一眼就能看出是数据造假。仅2023年,就有236家企业终止了IPO。今年以来,又有340多家企业撤回了上市申请。其中,相当一部分企业是“一查便撤”。

反过来,如果这些企业不撤回申请,而是通过各种不同方式进入市场,到底会给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应当不难判别。特别是那些想通过资本市场获取巨额财富,再将这些财富通过各种不同方式转移者,可能更加害怕监管严查,害怕自己的不良企图被发现,害怕受到有关方面的严厉处罚。

尤其需要引起重视和关注的是,在企业上市问题上,地方政府扮演的角色也是非常糟糕的。为了政绩需要,他们不仅用奖励的方式推动企业积极争取上市,还通过给中介机构奖励的方式,让中介机构利用关系给企业上市创造条件,甚至帮助其承担违法违规费用,导致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虚置。依靠这种方式上市的企业,还能给投资者带来什么呢?还会对市场秩序有正面作用吗?

业内人士在观察市场情况时发现一个奇怪现象,在去年下半年以来A股市场持续下跌的情况下,没有出现发行失败的发行人,相反出现了中签率极低、新股上市首日频频大涨的现象,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反常现象呢?这就不能不让人对发行环境产生质疑,对市场监管的力度产生质疑,对监管机构、交易所、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的行为产生质疑。A股市场真正需要关心的问题,并不是资金问题、投资者数量问题、外围股市问题,而是整个股市的生态环境问题。这其中,当然包括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的信用问题。

所以,新的《规定》在规范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付费、收费行为的同时,也对地方政府动辄奖励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行为提出要求,这是非常重要的。在这里,我们也强烈建议,对地方政府奖励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行为,不仅要收回奖励资金,还要依照奖励金额,给予至少五倍的罚款,并将此获得的资金用于建立投资者赔偿基金。且罚款不只限于对地方政府,也包括企业和中介机构,都要给予相同规格的处罚。如果只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还不足以形成足够威力,必须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经济处罚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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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简介:著名财经评论员,媒体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