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的6月,河南商丘梁园区的一个村庄内发生了一起灭门惨案,村子里王某彦一家除了被关在监狱中的王某彦以外,全部在一夜之间被残忍杀害。
凶手极其狡猾,在案发现场并未留下明显线索,再加上当年刑侦技术的落后,导致该案件一时没有任何进展。再加上案发村庄的村民对于此时都讳莫如深,根本就不愿提及。村民的不配合也要警方第一次感觉到了难办,也意识到了死者一家在村子里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警方只能找到在监狱中唯一存活的王某彦,没想到,王某彦面对警方的询问,红着眼睛咬牙切齿地吐出了一个名字——孙某清。
孙某清是王某彦的同村人,同样也是王某彦不久前所犯案件的受害人家属。就在灭门案件发生的前一个月,孙某清的父亲在下地干活的时候被王某彦残忍杀害,直到两天之后才发现他的尸体。
王某彦和孙某清一家的恩怨是长期积累的结果,王某彦在村子里是有名的恶霸,因为脾气暴躁,又在外面混过,村子里的人基本就不敢和他起冲突,这也就将王某彦渐渐养得胃口越来越大,就好像村子就是他家的菜市场,想要吃肉,就去随便找一家捉只鸡,逮只鸭。
村子里人人都有怨气,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敢去和村霸正面对抗。就连王某彦自己的家里人也管不了,当然他家里人根本也懒得管,因为无论怎么样,都是自己家人占便宜,他们也就随着王某彦去了。
王某彦欺负惯了村里人,他都忘记了逼急了哪怕是兔子都会咬人。这一天王某彦盯上了孙某清家里两只下蛋的母鸡,这两只母鸡可是孙某清父亲的宝贝,全家人都指望着这两只母鸡的肚子来添添油水。
在发现母鸡不见之后,孙某清的父亲在周围寻找了一番,询问了几个邻居之后,他才知道自家的鸡是被王某彦偷走了。气急之下,孙某清的父亲也就不管什么村霸不村霸的了,干脆直接冲到了王某彦的家中。
正巧碰到王某彦准备杀鸡,孙某清父亲连忙阻止了王某彦的进一步行为。面对孙某清父亲的阻拦,王某彦直接将其推搡在地上,似乎是觉得他不自量力。气不过的孙某清父亲,当场就直接和王某彦争吵起来,王某彦当村霸这么多年,何曾听过这种话,两家之间的这个梁子就这样结下来了。
王某彦从此将孙某清的父亲视作“眼中钉”“肉中刺”,经常有事没事就来孙某清的家中找麻烦,甚至还喊话自己一定会将之前受到的屈辱报复回来,王某彦的这一轮操作连带着村里人都不得不远离孙某清一家,害怕受到牵连。
而王某彦所说的报复并不仅仅还只是放空话,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就曾经两次对孙某清的父亲投毒,可两次都被及时发现,脱离了危险,孙某清父亲也知道这是有人要还自己,于是对于入口的东西越发谨慎。
在看见下毒的途径不可取之后,王某彦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趁着孙某清父亲在地里工作的时候,用斧头将其杀害,并将尸体藏匿于荒地。
因为有前两次的被投毒经历,这一次孙某清父亲的失踪,要孙某清一家人都觉得很是慌张,担心其遭遇不测,在多番寻找未果之后,孙家人直接报了警。警察在找寻了两天之后,终于被在2002年的5月8日,在一片杂草丛中发现了孙某清父亲的遗体。
而此时,孙某清依旧还在外地打工,接到自己父亲被杀害的消息之后,他愣了一下,赶紧赶回了家中。警方根据走访以及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得出的线索,很快便抓出了王某彦。在警方的审讯下,王某彦也承认了自己多次涉嫌谋杀孙某清父亲的事实。
根据“故意杀人罪”的判罚来看,一般应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为该案件是因为邻里关系纠纷产生的,且王某彦整个调查中算得上是积极配合,因此极有可能可以逃脱死刑。
可就在王某彦案件的审理期间,这个原本平静的小村庄竟然又徒生事端,王某彦一家在一夜之间被屠了满门,除了王某彦以外五口人无一幸免,其中既有王某彦的老母,还有未成年的幼童。
案件的凶手直指孙某清,因为在灭门案件发生的当天,他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对家人称自己是外出打工去了,可警方来到了其打工地,却被告知其早已辞职。警方无法通过现有的证据去找到孙某清,只能将其身份讯息公开,请求民众的力量。直到九年后,也就是2011年4月,孙某清自己在云南投案自首。
云南警方在拘捕了孙某清之后,直接将其押送回了河南。这是孙某清在外逃脱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回到自己的家乡,也是第一次如此这么正大光明的站在阳光下,只有在阴暗角落里呆久了,才会发现自己对于阳光是多么的渴望。
孙某清带有复仇的想法连续杀害五人,造成多人死亡的结果,引起社会轰动,已经构成年极其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行,按照刑法,应当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其罪行并不会因为其“为父报仇”的动机而得到任何形式上的减免,因为这种做法本身已经违背了法律所想要达到的目的,但其经历确实引起人同情,或许法官会因此对其酌情处理。
但无论怎么来说,“冤有头,债有主,祸不及家人”,即便恶霸本身是有罪的,但是其家人小孩又何其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