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一直没有给我办理不动产证
我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案情简介
2014年,沈某购买了某小区商品房并于次年入住。沈某还委托开发商为其代为办理不动产证。2020年1月,某物业公司与沈某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及沈某本人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开始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沈某认为开发商一直未给其办理不动产证,于是从2021年1月开始拒绝支付物业费。经多次沟通未果,物业公司遂将业主起诉至法院。
组织调解
受理该案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现场进行普法。
法官,开发商未履行义务在先,这种情况我还需要向同一个集团的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吗?
你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你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因此,你应当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
开发商一直没有给我办理不动产证,我该怎么办?
办理不动产证,一般是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的内容,不在物业服务合同范围之内。开发商未及时办理不动产证,你可以就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另行起诉。我们通过办案系统查询到,案涉房屋所在小区,已有业主通过诉讼方式成功要求开发商办理了不动产证。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多数矛盾主要由物业费缴纳引起,而业主拒付的原因在于其认为物业服务不够完善、小区管理混乱等。于物业公司而言,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对业主来说,要加强法律意识,通过合法方式维权。本案中,沈某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之间分别建立了法律关系,其以未办房产证为由拒交物业费于法无据。在此也提醒广大业主们,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找准“对象”,勿行违约甚至违法之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人请求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