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道路通行权纠纷:调解后仍堵路,通行费被“坐地起价”

刘炳金 2025-04-21 11:31:43

(案例分享):近日,江西省都昌县都昌镇星火居委会伍村一起持续两年的道路通行权纠纷,引起广泛关注。据悉,刘某再次故意将私家车停在陈某家开门处,堵塞出行通道,导致陈某以及其小货车无法通行。陈某多次与刘某协商调解,并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以下简称调解协议),但刘某仍不改正,妄图故意加价收取通行费用,严重损害陈某出行利益。

事件始于2023年,刘某在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在村道修建长20余米、高1.5米的围墙,完全阻断居民日常通行。这一行为导致老人就医、学童上学需绕行2公里,十余户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在长达半年的信F反映后,2024年5月28日经镇ZF、居委会调解,陈某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围墙特定位置开设3米宽通道,同时以一万元租金换取15年通行权,且在租期期满后,陈某一家仍可通行。

然而协议履行未满周年即生变故。据陈某称,自己是做装修的,想把仓库做成展厅用,且在最初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并未明确禁止将仓库改作展厅使用。然而刘某却突然提出异议,声称不允许做展厅,并单方面要求将年通行费提高至3600元且年增10%。为解决纠纷,陈某多次与刘某沟通,并寻求当地ZF协调。当地ZF表示事情会有转机,但随后刘某将房屋转租给伍某,并表示由其管理相关事宜,这使得陈某在租赁事务中陷入极为被动的局面。

“这分明是坐地起价的敲诈行为!”陈某愤怒地表示。自2023年至今,陈某已多次进行信F,但镇ZF始终未采取任何措施,导致违规停车问题持续恶化。值得注意的是,武某另一身份是镇ZF指定调解员,武某父亲也正是当年主持刘陈道路通行权纠纷调解的村长。这一行为相当于让赛事裁判下场踢球。根据《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调解员存在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回避。伍某父亲作为调解方介入刘陈道路通行权纠纷,继而又成直接受益人,已严重违背程序正义。

更令人气愤的是,涉事房屋的基础设施再次遭遇恶意拆毁。据陈某透露,伍某及其父亲在背后主导,唆使刘某及其妹妹实施拆毁行为,将房屋地基私自降低了60公分,连同陈某房屋的地理结构也一并改动。尽管陈某极力阻止,但在伍某的保证下,他选择相信伍某会保障通行顺畅,却没想到这竟是伍某设下的“圈套”。因此,陈某对武某故意唆使刘某兄妹违规进行房屋装修、改建以及地皮降低的行为表示质疑,这是否存在武某想借此降低涉事房屋租金,以满足伍某承租需求的情况?如今,刘某以楼梯是其建造为由,肆意破坏,严重影响当事人对房屋的正常使用。

除了上述违停堵路、坐地起价事件外,刘某还在2024年协议纠纷后,将该违规建筑出租给伍某,并在此从事餐饮经营。据陈某反映,经市场监管部门证实,该餐饮店至今未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等法定手续,存在违规经营的可能;而且武某的餐饮店长期排放大量油烟,严重污染陈某等人的居住环境,影响人体健康。之后,都昌县城管局虽下达了口头整改通知,但涉事餐饮店仍在无证经营。

时至今日,刘某不仅不履行双方达成的、具有终结性的调解协议,还故意坐地起价,违规出租房屋经营餐饮店,严重损害陈某合法权益。因此,陈某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上述事件,严肃处理刘某非法堵路、违规拆毁行为,查清并处理伍某违规经营餐饮店行为,给周边居民一个安全、畅通的生活环境。

来源:微博

https://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405157830838845462&_wb_client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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