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但下面这个男子樊某某
却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无证醉驾驾驶再次被查获
2025年2月4日20时40分许,樊某某驾驶牌号为蒙KVT***号“长安”牌小型轿车,从中鸡镇樊家滩村出发,准备回内蒙的家中。汽车沿环湖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环湖路樊家滩村与内蒙交叉口处,樊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尔林兔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榆林头条#
后经公安交通管理平台查询,民警发现驾驶人樊某某从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并且,樊某某在2023年12月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动了口
就切勿动手
管不住手
就切勿动口
酒杯与方向盘不可兼得
神木交警提醒您
远离酒驾
拒绝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