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查处,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陕西警方 2025-02-08 16:00:52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但下面这个男子樊某某

却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无证醉驾驾驶再次被查获

2025年2月4日20时40分许,樊某某驾驶牌号为蒙KVT***号“长安”牌小型轿车,从中鸡镇樊家滩村出发,准备回内蒙的家中。汽车沿环湖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环湖路樊家滩村与内蒙交叉口处,樊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尔林兔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榆林头条#

经对樊某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测试结果为93mg/100ml。经榆林市司法鉴定中心对樊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进行鉴定其结果为141.1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后经公安交通管理平台查询,民警发现驾驶人樊某某从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并且,樊某某在2023年12月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动了口

就切勿动手

管不住手

就切勿动口

酒杯与方向盘不可兼得

神木交警提醒您

远离酒驾

拒绝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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