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壁虎被刑拘、采野生兰花判刑和掏鸟蛋坐牢10年

安哥百事 2024-08-24 15:42:58

动植物案三宗罪

第一宗:家门口捉壁虎被刑拘上了热搜

近日,河南周口市淮阳区公安局发布一起案例:8月14日凌晨许,临蔡派出所民警许高帅在开展夜间巡逻防控时,在其辖区岳桥村现场发现两名男子戴头灯用自制粘杆捉壁虎,遂将两名男子带入派出所。经询问,吕来某、司某利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猎捕的共44只壁虎已放生。

在农村,家家户户都寄居着许多壁虎,尤其晚上灯光下,壁虎出来觅食,再常见不过了,抓这种小东西怎么能跟犯罪联系上呢?壁虎具有较高中医药用价值,近年来随着其经济价值不断攀升,从而导致非法猎捕行为时有发生。壁虎干制品被称为“天龙”,是一种常用的名贵中药材,但入药的壁虎需经人工繁育等合法手段获取,加工后可入药,有祛风活络、散结止痛、镇惊解痉等功效。该物种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随意猎捕和出售。

  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即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受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刚才说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三类。

原国家林业局2000年颁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包含了约1700多种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一些野生动物虽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级、二级野生动物,但进入了“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同样受到保护。常见的“三有”保护动物有:麻雀、壁虎、青蛙、野兔、獾、鼬、狐狸、刺猬、松鼠,竹鼠、菜花蛇、野猪、鹌鹑等等。

警官提示,根据相关规定,非法狩猎“三有”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就属于违法行为,20只以上的就可以刑事立案,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第二宗 掏鸟蛋获刑10年

大学生掏鸟案是指2014年7月14日,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和朋友王亚军,暑假期间在河南省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先后掏了两窝小鸟共16只,分别卖给郑州、洛阳、辉县市的买鸟人,获利1080元,而被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的案件。同年二人被批准逮捕。

2015年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贠某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闫啸天上诉后,新乡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至此,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此案尘埃落定。闫啸天几人入狱服刑。

服刑期间,闫啸天受到过多次表扬,还曾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先后三次减刑。

2023年5月27日,闫啸天服刑完毕出狱,回到家中。

第三宗 采挖野生兰花获刑

近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宣判了黔西南州首例采挖野生兰花入刑案,以被告人吴某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违法所得610元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非法采挖的野生兰花应予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经审理认定,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期间,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到安龙县笃山镇的多处野外山上非法采挖野生兰花63株,出售野生兰花5株,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兰科兰属植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后经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2021年9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二),除兔耳兰以外的所有野生兰花,都被列入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非法采挖、毁坏、销售、收购野生兰花等行为可能将涉嫌刑事犯罪。

2022年1月,胡某在山坡上采挖了3棵野生兰草,并拍摄视频发布在网络平台上,拟出售获利。因野生兰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经南召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7月,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君子爱花,取之有道,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不论是销售获利还是自我鉴赏,非法采挖野生兰花都是违法行为。

安哥说事

这三宗案件也意味着我们平时见到的基本所有野生动植物都要小心,不要触碰,更不要捕猎,采挖,售卖。

现在能捉着吃或者卖的可能野生动物只有知了(爬叉)了。也许不久的将来连知了也禁止捕捉了呢。

看来我们能捕杀的只有苍蝇蚊子蟑螂老鼠四害了。可惜四害永远也除不完哈哈。

安哥写于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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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24 16:57

    野生蚊子能杀吗

安哥百事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