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惊现疑似“赌债变合法”诉讼风波:当事人喊冤求再审

蓝天白云守护正义 2025-01-08 09:08:30

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再审裁定引发轩然大波,当事人向利刚实名举报称,被诉求人胡某旺涉嫌通过某院虚假诉讼,妄图将赌债 “洗白” 为合法收入,这一事件不仅关乎个人权益的公正裁决,更触动了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向利刚,居住在陕西省城固县,与胡某旺因民间借款纠纷陷入漫长的司法纠葛。城固县检某院此前以城检民监【2020】61072200001 号再审检察建议书,对城固某院作出的(2013)城民初字第 01450 号民事调解书建议再审。然而,2023 年 7 月 30 日,城固某院作出(2023)陕 0722 民再 1 号民事裁定书,以《民诉法解释》第 407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终结了再审程序。向利刚对此结果深感不服,毅然依法提出抗诉申请,请求汉中市中某院对该裁定书进行审查再审。

事实认定迷雾重重,和解假象疑点丛生

向利刚指出,(2023)陕 0722 民再 1 号民事裁定书在查明事实方面存在诸多硬伤。其一,裁定书提及 “2015 年 2 月,向立刚向某院申请再审。同年 5 月 10 日向立刚委托苟某斌全权处理其与胡某旺申诉一案。同年 8 月 6 日,某院作出(2015)城民申字第 00005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向立刚的再审申请。同年 8 月 14 日,苟某斌从胡某旺处领款 35 万元。同年 9 月 11 日,10 月 12 日,某院分别向向立刚和胡某旺送达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试图暗示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但实际情况是,胡某旺主张委托苟某斌的委托书交给城固某院,然而 00005 号裁定书中却不见代理人苟某斌的名字,且向立刚坚称自己并未收到这 35 万元,根本不存在所谓和解协议。此外,既然裁定书认定 8 月 14 日双方已和解,那城固某院为何又在其后的 9 月 11 日、10 月 12 日向双方送达驳回裁定书?按照 “谁主张,谁举证” 规则,举证责任显然在胡某旺一方,其无法自圆其说。

证人证言真假难辨,司法公正遭挑战

在庭审过程中,胡某旺申请的证人王某文的证言成为争议焦点。王某文在某庭上作出与汉台区某院(2020)陕 0702 刑初 43 号案中完全相反的证言。向利刚强调,43 号刑事判决书已生效,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在实践中本就是三大诉讼中证明力最高的证据,该刑事案中其他被告人和证人的证言能综合证实案件事实,王某文此次的虚假作证行为理应受到法律追究。汉台区有关部门事后依照城固某院的调查函对王某文作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送回城固某院,已然证实王某文当庭作证的虚假性,足以证明案涉标的极有可能是赌债。然而,(2023)陕 0722 民再 1 号民事裁定书却无视这些关键证据,认为证人和胡某旺的证言、陈述发生变化没有事实依据,明显违背基本的证据认定规则。

法律适用错漏百出,背后隐忧引人深思

向利刚还控诉该民事裁定书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严重错误。一方面,裁定书认定案涉标的发生在两个自然人之间,不涉及他人利益,从而不符合《民诉法解释》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将赌债行为排除在 “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范畴之外,这纯属歪曲法律。要知道,胡某旺的开设赌场罪已有生效法律文书认定,赌博行为在刑事上已被定性为犯罪,民事上其产生的后果理应无效,如此明显的法律常识,裁定书却视而不见,背后目的令人质疑。另一方面,裁定书将申请人的赌bo行为已移交汉台区有关部门但未被立案作为终结再审的理由,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此外,该案审理过程中,向利刚向某庭提交了湖北省安陆市中某院的类似案例,却未被予以参考。更令人担忧的是,向利刚透露该案涉及陕西省高院某高级工作人员,疑似该工作人员是造成本错案的关键人物,城固某院此番处理,似乎意在维护这些违法人员,让整个案件笼罩在一层神秘而不公的阴影之下。

举证责任颠倒黑白,错案风险高悬

原案作为胡某旺起诉向立刚的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借款人理应提供出借款项的证据。本案借款数额巨大,某院本应严格审查出借行为的真实性。但在胡某旺无法提供借款事实的情况下,根据《民诉法》64 条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自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风险和败诉后果。况且,胡某旺本人一再强调 148 万元借款中有部分是多次出借的工程款,一部分是赌债,却拿不出证据证明出借工程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依据《民诉法》64、119 条规定,仍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原案原告胡某旺的起诉应当被驳回。

综上所述,城固某院 (2023) 陕 0722 民再 1 号民事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严重违背法律公正原则。向利刚期盼上级某院能秉持公正,审查此案,并依据民诉法 205 条规定提起再审,以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还当事人一个公道,让真相大白于天下,重塑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目前,这起案件已进入公众视野,各界拭目以待,看汉中市中某院将如何回应当事人诉求,解开这场司法疑云。免责声明:本稿件内容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如有侵权或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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