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结婚16年三娃不是亲生的案子,总算有了结果

咸菜时事辣评 2024-03-19 16:18:58

导言:

2022年,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来自江西德兴一个名叫陈先生的人透露,自己和妻子结婚16年,养育的三个孩子都不是他的亲生子女。在2007年,他与妻子俞某相识,并于当年12月举行了婚礼。虽然他们家中的大女儿是在2008年8月出生的,随后又有二女儿的降生,但直到2018年10月第三个女儿的出生时,他才揭示出这三个孩子与他之间并无血缘关系。不久后,他与媒体取得联系,向他们诉说了自己的经历。

一夜之间,陈先生从普通民众跃升为网络红人,这背后的原因令人咋舌:他竟然发现自己辛苦抚养的三个孩子,都不是他的亲生骨肉!陈先生义愤填膺,决意追求正义,向德兴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控告妻子俞某和与之有不正当关系的吴某某。

这起案件在2023年12月28日上午开庭审理。庭审中,陈先生展示了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他的妻子在2022年11月在上饶市某医院生下第四个孩子时,陪产人正是吴某某。病例上两人的签字和电话号码的线索,如同铁证如山,揭示了这段不正当关系。

案件回顾:

陈先生和俞某的婚姻原本是恩爱和睦的,两人为了家庭幸福共同奋斗。

2022年,有人告诉陈先生,他的妻子俞某在上饶市某医院生下了一个女儿,引起了他的怀疑。于是他将这一信息告知了代理律师杨律师,并随后由杨律师向当地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随后,他与杨律师一同来到医院展开调查。

根据相关病例记录,2022年11月,俞某在医院生下了一名女婴。病例上有两个人的签字:俞某和陈某。而在病例上留下了电话号码,这个号码的机主是与俞某有不正当关系的吴某某。病例载明,吴某某是俞某的陪产人。

至此陈先生开始怀疑自己的孩子到底有没有血缘关系,然而,通过一纸亲子鉴定的结果,却像一把尖锐的刀,刺破了他们美好的生活。陈先生发现孩子们的血型与自己不匹配,疑云顿生。他急忙带孩子们进行亲子鉴定,结果犹如晴天霹雳:三个孩子竟然都不是他的亲生子女!此后,他对三个孩子进行了DNA鉴定,结果显示他不是他们的亲生父亲。

面对这样的奇耻大辱,任何男人都难以承受。如果陈先生没有及时发现,他可能还会继续背负着错误的责任,养育第四个孩子。事情败露后,俞某一方百般抵赖,甚至荒谬地指责DNA鉴定不准确。她无视婚姻的忠诚原则,不仅背叛了丈夫,还让无辜的他背负了不义之名。事后妻子为了报复陈先生,还伙同情人去家里使用冲天炮威吓老人,窗户都炸裂了。

陈先生家被妻子和情人合伙用鞭炮炸坏的窗户(图源:受访者)

陈先生心痛如绞,他无法接受为家庭付出的一切竟然是这样的结果。他决心寻求公道,将妻子俞某和吴某某告上法庭。他搜集了大量的证据,决心让法院看清事实真相。

此案在网上引发了巨大的轰动。网友们纷纷对陈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也关注着案件的审理结果。

2023年12月28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在离婚案纠纷的庭审中,将呈交证明第四胎女儿存在的证据。他在庭上提出了新证据,证明妻子余某在2022年11月在上饶市某医院生下了第四个孩子,陪产人是与她有不正当关系的吴某某。

而据德兴市警方于2022年7月5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俞某与吴某某被证实存在不正当关系。在庭审中,面对大量的证据,俞某和吴某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婚外情。

最终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俞某和吴某共同赔偿陈先生50万元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而俞某还需单独支付给陈先生20万元。

案例分析:

东窗事发后,俞某的妻子不仅百般抵赖,质疑DNA的准确性,还提出了令人震惊的观点:“血缘关系真的那么重要吗?别人不能生的,不是照样可以抱养吗?”这种无耻之举实在令人愤慨!

众所周知,婚姻的基础是夫妻双方的忠诚。然而,俞某的妻子不仅无法忠诚,还将自己的错误推给了她的丈夫。她不但承担了十多年的骗局,而且还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没有错,反而把陈先生的反应夸大了!

在面对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理解陈世贤的角色定位。由于他并非三个孩子的生物学父亲,从法律上讲,他并没有承担抚养费的义务。这就好像一片没有根基的浮萍,陈世贤对于这些孩子并无血缘纽带,因此在经济上没有责任去扶持他们。

我们进一步地分析,如果在婚姻期间或者是离婚之后,一方误认为孩子是自己的血脉,从而基于这个错误的认知去承担抚养义务,这种支出我们称之为欺诈性抚养。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男方的财产权益,更伤害了他的人格尊严。这就好像是一只无形的手,悄悄地窃取了他的财富,同时还在他的心头留下了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痕。

对于男方来说,他基于被欺诈的事实所付出的抚养费,完全有权要求女方和孩子的生父进行返还,并且还有权追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男方并不清楚孩子的生父是谁,他可以向女方提出全额返还的要求。而女方在全部返还后,也可以依法要求生父承担一部分费用。

另一方面,当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生育子女时,她的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丈夫的身份利益和财产权益,更是一种对丈夫人格尊严的践踏。女方在这一过程中无疑扮演了过错方的角色,因此在离婚时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她不仅应该在财产分配上受到限制,还应当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对男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尊重对方的身份和财产权益。如果女方违反了这一义务,不仅应当对男方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还应当在财产分配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期间的付出和贡献、子女的抚养费用等因素,以确定最终的财产分配方案。

同时,法院也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对过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婚姻的公平和正义。因此,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应该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幸福。如果出现了问题,应当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和咨询,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

这起案件不仅是对陈先生的打击,更是对整个社会的警示。它提醒我们婚姻的基石是忠诚和信任,任何背叛和欺瞒都会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同时,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不会容忍任何违背道德和良知的行为。

参考来源:鲁中晨报:“结婚16年3娃非亲生”案,男方提交新证据:妻子疑与他人生下第4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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