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9月20日,当打假博主拿着两份分别来自科学院和海关的检测报告前往东北雨姐所在地想找找公道时,意外发生了。
据博主介绍,到达目的地,我们并未进行大吼大叫的打假,只想理性维权,文明沟通。
开始时,对方还接受合影。可在发现录像后,就要求删除相关视频,且还是由他们手持手机的删除。
因接受不了这种删除方式,双方发生了冲突。冲突过程中,博主一行甚至还被抓进屋子进行殴打。
所以,事情怎么都变了?
博主前往本溪的意图,不是敲诈也不是找茬,他只是想告诉东北雨姐,你说你卖的是红薯粉,但是检测结果却表明,在你卖的粉里并没红薯的成分,它是由木薯来组成的。
简单说就是,她卖的是假货啊!
可都拿出证据了,何以对方还能肆无忌惮,不仅不道歉赔偿,还对博主大打出手?
难道她真觉得说,拥有数千万的粉丝后,她就可以为所欲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了吗?
不,我们是法治社会。
对于卖假货,我们也有绝对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卖假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销售金额五十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那么问题就来了,难道只因网络和现实的区别,法律就对他们不适用了吗?
如果不适用的话,又该由谁来监管网络销售和直播带货?
试想过去一段时间里,小杨哥带了多少货?东北雨姐又带了多少货?
而若他们的产品都属于那种挂羊头卖狗肉的类型,那么群众的损失和健康,是由别人负责还是自己负责?
私以为,无论现实还是网络,对于卖假货来害人的,我们都该一视同仁。
唯有重典,方能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