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五届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15元/月调整到680元/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15元/月调整到480元/月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800元/月调整到884元/月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540元/月调整到624元/月
机构供养特困人员参照城市基本生活标准执行。调整后的标准从2022年7月起执行。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