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国变后清朝成立督办政务处实行新政却难挽回覆亡的危局

史海撷英 2025-04-21 11:07:53

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期间,逃至西安的慈禧太后及其统治集团,深恐帝国主义列强把他们列为“祸首”而受到惩罚,且又内惭丧失民心而难以照旧统治下去,希图以维新改革对外取媚洋人、对内笼络人心,遂于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十日(1900年12月1日)发布上谕,令臣下条陈改革朝政、吏治、民生、科举、兵政诸项事宜。

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十日(1901年1月29日),正式颁布新政上谕,公开打出两年前还拼死反对的“变法维新”旗号,大张旗鼓地推行新政。但是清朝统治的君主制度则明确规定是不能更改的。为取得列强的“欢心”,还饬令驻外使臣向列强表示“敝国现议力行实政,正期图报各大国之惠于后日”。

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三日(1901年4月21日),清政府成立督办政务处,作为统筹和推行新政的专门机构,派奕劻、李鸿章(李死后由袁世凯补任)、荣禄、邕冈、王文韶、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遥为参预。

四月,增补瞿鸿禨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纷纷上路献计献策。其中以六月刘、张会衔连上《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影响最大,系统地提出了兴学校、练新军、奖励工商实业、减冗员等内容,成为清楚变法的蓝图。阵容如此豪华,政务处能否担负起清廷新政的任务呢?

“崇高”的地位

政务处一经成立便获得慈禧太后的支持,因此政务处享有着较高的地位。在宣布成立政务处的圣旨当中,对政务处的任务作出了简要说明,政务处的目标就是在朝廷发布新政命令与返回北京之前,负责审核各方大臣呈上来的变革建议,在审查之前还需将奏议按内容分为科举、兵事、财政、杂务四类,并对其可行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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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各方大臣提出的建议当中,有三条得到了慈禧的亲自批示,其中两广总督陶谟与山东巡抚袁世凯的折子均留中不发,而张之洞与刘坤一联名上奏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则被昭告天下,要求新政的实行就以此为参考。

既然陶谟与袁世凯的奏折都被“留中”,照惯例来说,政务处官员是无法看到奏议的具体内容的,但实际上政务处大臣却看到了,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悖论。唯一的一种解释就是,当时的政务处大臣大多由军机大臣兼任,在草创期的政务处还没有完全运转起来,而军机处就在政务处运转起来之前承担了部分责任。

但随着政务处的不断完善,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农历五月,张之洞上奏时就在奏折中明确点明,将上奏的折子再写一份并送于政务处,以使政务处能对奏折进行处理。朝廷农历八月已经明确提出,新政事宜交由政务处“随时督催”。

统领新政

在清廷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返回北京之前,政务处成为清政府统领新政事宜最为关键的机构,如裁撤冗官冗吏、筹建新式学堂、改革教育措施等,都由政务处一手操办。随着政务处机构的不断完善,其任务也不再局限于单纯处理各方官员上奏的新政奏折,自身也成为新政建议的提出者。如政务处会与中央其他部门协定提出新政章程,甚至自己直接拟定章程,然后呈报于两宫,待批示后再决定是否执行。

任何改革,一定程度上都是重新瓜分既得利益者的“蛋糕”,新政也不例外。政务处成立之后经手操办的第一件新政事宜——裁撤冗官冗吏,就遭到了许多阻力。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正月,御史陈璧上书称,如今的大清也同历代王朝一样,被昏庸的官吏所把控,要想推行新政,就必须打破吏员把控各衙门事务的现状。

奏折上报之后得到了朝廷的批准,政务处立刻就给京城的衙门发上谕,规定各衙门事务必须由各部官员亲自操办,不得再交由吏员处理,同时要求各部门简化繁琐的办事章程,提升办事效率。

政务处的职责本来是审查各部门在裁撤冗吏之后制定的新章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多次“逾权”,直接插手各部门事务,并主动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然后与各部门协商。这是政务处职能不断扩张的表现,而这一点在以后更改兵制与筹建新式学堂的过程中体现得更加明显。

特殊情况的应时之举

由于政务处的设立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办法,因为当时首都北京正被八国联军占领,慈禧等人仓皇逃至西安,中枢机构处于十分混乱的状态,而作为统领新政事务的新机构政务处的设立,正好填补了权力空白。而且西方国家也正以武力的方式逼迫大清朝作出改变,不但要彻底惩处反洋的大臣与贵族,还要进行彻底的变革以适应列强对中国的要求。

设立政务处不但能够堵住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指责,还能够向各国展现出大清朝积极进取、破除沉珂、进行变革的勇气与决心。但随着西方国家的撤退,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年初,慈禧与光绪皇帝带领残缺的中央朝廷以及政务处一同返回京城,此时的局势与此前截然不同,而政务处也将迎来不同的命运。

综计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间,新政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政治机构改革。主要是增设新机构,裁撤冗官冗衙

光绪二十七年六月(1901年7月),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光绪二十九年八月(1903年9月),设商部;十一月(12月),设学部。先后裁撤的冗官冗衙计有:东河河道总督、湖北、云南、广东三省巡抚,詹事府、通政司、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等衙门,国子监,并裁汰书吏差役。此外还整饬吏治,停“捐纳”、“陋规”等等。

2、编练新军与举办警政

编练新军是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光绪二十七年七月(1901年8月),谕令全国停止武科科举考试;八月(9月)通令各省设武备学堂,增减将才,裁汰制兵练勇,编练新军。

即在原有各营中精选若干营,分为常备、续备、巡警等军,一律操习新式枪炮。各省皆起练新军,即仿照欧美军制编练新式陆军。或就防军改编,或用新法操练。

为划一军制,于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1903年12月)在京师设立练兵处,作为练兵总汇之所,以奕劻为总理,袁世凯为会办;各省设立练兵督练公所,主管练兵事务,由督抚、将军、都统兼任督办。

开办警政是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有成效的新政项目之一。中国本无警察,有关社会治安、捕盗、民刑、词讼、公共卫生等均由保甲局管理。保甲历来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工具。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天津期间,在北京由“安民所”设巡捕以维护其殖民统治;在天津由殖民统治机构“都统衙门”设立巡警。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1902年8月),袁世凯仿照西法创设保定警务局,招募巡警3000名,由赵秉钧训练,并设警务学堂培养巡警骨干以推行警政。随后,联军撤销都统衙门,交还天津,但要求清朝当局不得在天津及其周围20里内驻军。

袁世凯将直隶总督衙门从保定迁到天津后,以“维护治安”为名,把军队变为警察进驻天津,先“以新练军两营改编巡警,驻金钢桥迤北,是之谓北段巡警局”;并从保定“派巡警1500名来津驻扎,设总局于东门外滨河地方,是之谓南段巡警局”,并设立天津巡警总局,任赵秉钧为总办。

这年冬,设立天津警务学堂,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将保定警务学堂并入,改名为北洋警务学堂。三十一年,袁世凯设立天津四乡巡警。北洋警察的建立与完备,成为中国警政的开端。

是年七月(8月),设立巡警部,以署兵部左侍郎徐世昌为尚书,赵秉钧等为侍郎。并谕令各省设立巡警,以北洋为模式办理警政。次年,罢北京工巡局,改置京师巡警厅。各省相继举办警政,但大都徒有虚名,却以“巡警捐”的名义大肆勒索。

3、废科举,颁行新学制和设立各新式学堂

废科举和兴学育才是新政的另一重要内容。张之洞、袁世凯是洋务运动后期的首领人物,亦是热衷于兴办新式教育的地方实权人物,并成为废科举、兴学堂的倡导者和决策人物。

在他们左右下,清廷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颁布了一系列改革科举和兴办学堂的谕令和章程。光绪二十七年五月(1901年6月),张之洞奏请降旨宣谕改革科举,讲求实学。

七月(8月),谕令自明年起,废除八股程式,乡试、会试等均试策论,并停止武科。八月(9月),谕令各省所有书院改为学堂,“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其教法当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以历代史鉴及中外政治艺学为辅”。12月,颁布《学堂选举鼓励章程》,规定凡为学堂毕业考试合格者,给予贡生、举人、进士等出身。

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一日(1902年1月10日),诏命张百熙为京师大学堂管学大臣,切实整顿,预期造就通才,明体达用;并将同文馆并入京师大学堂。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二日(1902年8月15日),颁布由张百熙拟订的《钦定学堂章程》。因是年为旧历壬寅年,故有《壬寅学制》之称。嗣因该章程不够完备而未实行。

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4年1月13日),清政府正式颁布由张之洞、荣庆、张百熙在《壬寅学制》基础上删繁就简和增补而成的《奏定学堂章程》,又称《重订学堂章程》、《癸卯学制》(因是年旧历为癸卯年),并饬令全国推行这一新型的学校教育制度。

此学制共分3段7级,长达29至30年。第一段为初等教育,分为蒙养4年,初等小学5年,高等小学4年,共3级13 年。第二段为中等教育,设中等学堂一级共5年。第三段为高等教育,分为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分科大学3至4年,通儒院5年,共三级,11至12年。

师范教育分初级与优级两等,修业年限共8年。实业教育分初级、中级和高等3级,修业年限共15年。此外,译学馆及方言学堂属于高等教育阶段,修业年限5年。

《癸卯学制》还详细规定了管理体制。新学制的颁行,标志着中国近代教育体制与教育宗旨的确立,而使教育成为国家的要政之一。

可以说督办政务处的成立是晚清朝政变革过程中的一个例外,若没有庚子事变发生,清中央政府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延续,从南书房到军机处,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完整整的中枢议事成员班子,再加之地方督抚之辅助,对于新政足以制定出详细的计划并将其推行。但问题就出在庚子事变使得慈禧与光绪被迫逃难至西安,而西安的清朝廷问题也十分明显,这即是朝廷中枢班子不全,一部分还留守在北京与西方人谈判,另一部分则因事变而死亡或贬谪,这使得清政府原有的中枢机构成为残缺的存在,面对新政大事,无法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而在此时成立新的“督办政务处”,一是适应新形势下核心大臣不全的现状,另一方面则是可以撇开原有的保守派大臣,重新树立起一个推行新政的班子作为临时机构。而当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两宫回銮后,督办政务处兴起的一切条件却不复存在,原有的军机处核心班子再度恢复完成,加之地方督抚辅助,督办政务处自此也就失去了初期发挥的巨大作用,从举足轻重变为无足挂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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