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史料:莱州市金城镇红布店子村民国六年碑记

胶东的小故事 2024-07-03 19:55:33

本文继续介绍与胶东半岛有关的历史资料,此次的史料是一块碑记,它立于民国六年,具体地点是在掖县的红布店子村(现属莱州市金城镇,简称红布)。该村位于掖县、招远两县交界处,这块碑记的主要作用就是界定当时双方的观音堂和佛寺“善会地”产权纠纷。其内容收录于民国版《四续掖县志》当中(志称:“红布店北埃观音堂,改设学校,民国六年立有碑记,关于掖招划界事颇详”),原碑及观音堂、佛寺旧址如今是否保存,暂时没有详细查询。

(▲红布店子村的位置示意)

其碑记正文如下:

掖县王徐社红布店子村,掖招之接壤处也。中有一小河,分南北两埃。北埃纯系掖地、掖民,南埃则掖招接壤,曲姓坐落之处,系掖地掖民。

南北两埃有庙两座。北庙曰观音堂,南庙曰佛寺。两庙共有善会地二十七亩,原系掖招两县人民所布施之公产。迨民国成立,教育维新,招民于佛寺立一学校,掖民于观音堂立一学校,而两庙地亩,招民悉据为已有,因此起讼端。

两县知事以其事上胶东道尹,蒙道尹吴(注:当时的胶东道尹为吴永)派王委员察勘情形,呈山东省长。蒙省长张指令两县知事按照王委员呈覆办法处分。蒙掖县知事吴派劝学员张,会同招远县劝学所所长刘,各督工书丈量清楚,将座落掖境、在掖县纳量之地十一亩九分八厘八毫,按掖弓(注:弓为旧时丈量地亩的一种工具)只量净地十亩零八分八厘一毫九丝五忽,划归掖民曲锡九等永远管业,设立学校,余归招民。嗣后官则各管各民,民则各办各学,以绝纠葛而息讼端。且两校俱有底款,学业可期发达,愿吾人之志学者,勿忘上宪维持学务之至意也。斯为记。

中华民国六年阴历十二月初旬,庙学董曲锡九、冷宝华、王殿庆等仝建。

▶补充:

1、上文提到的“红布店子”村,现简称为“红布”,关于村名由来,《莱州市地名志》称:明代建村,村中设店,以悬挂红布做幌子,故取村名为红布店子,1945年后简称红布。

2、红布店子村不仅地处莱州和招远两县交接地带,并且临近烟潍公路(明清时为登莱古官道),交通便利,古代的“村中开店”,多半与此有关。

3、红布店子村有一处知名的大宅院,那就是曲松龄旧居。据资料记载,该建筑是上世纪二十年代曾任海参崴中华总商会会长的曲松龄所建。宅院东西长30余米、南北12米,占地360多平方米。现保存房屋五栋,系山东省级文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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