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称为毒鸡汤女王,但我认为毒鸡汤更养人,我是不是有点那什么

猪哥谈文化 2024-03-21 02:11:14

听说过咪蒙么?

我听说得比较晚,是这几天才听说的。可能是因为我家是农村的,刚通网吧!等我去江湖中找寻她的事迹时,想不到她早已远离了江湖。

通过网上一些零散性的传闻,我得知:

她写一篇文章骂了很多人,之后又被很多人骂,但越是被骂,她的人气就会越高。这也导致她的广告费暴涨,涨到八十万、一百万.......。

她的公众号超过了一千万的粉丝,名副其实的第一人。

她选题比较刁钻。比如情人节,你认为情人节应该是一起厮守,她认为应该是排队离婚。

比如电影《夏洛特烦恼》,你认为好看是因为沈腾的滑稽表演,但她也认为好看,好看是因为男人为什么总想搞初恋。

追着这些逸闻,我决定买一本她写的书。

请问什么是好书?

不言而喻好书就是值得一读的书。但什么样的内容才值得一读呢?

有人认为应该是大师写的书,有人认为应该是包罗万象,有人认为应该是峨冠博带.......。

我倒不这么认为,因为太古板了。我一般把书当情人。情人有很多种,有的靠相貌,有的靠内涵,还有一种是靠直接。

对,咪蒙这本书就是靠直接。

这本书上来就是给你一种一丝不挂坦诚相接的直接,丝毫没有前戏,直接就问你喜不喜欢吧!同意就恋爱,不同意就拉倒。

比如序言的标题是这样写的:擦!我怎么就成了励志女王了?

第一章的标题是这样写的:如何在这样一个操蛋的世界里保持快乐?

够野够jian够直接吧!就像书中讲述的一个故事一样:

咪蒙说她有一个朋友27岁的时候,就从一个跨国集团总部空降到华南区担任销售总监。当时华南区副总监不爽到了极点,因为所有人都认为总监这个职位,他志在必得,没想到被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给抢了。这货就联合所有下属和同事来排挤咪蒙这个朋友。

咪蒙的朋友花了三天时间观察,然后下班之后,约了副总监去聊天。她一句废话都懒得说,直接给对方两个选择。

第一,你来当总监,我当副总监。但是我来之前就做出了承诺,三个月销售业绩提高20%,你达不到这个成绩的话,必须走人。

第二,你配合我好好干,我在职场这几年,历来纪录都是半年内我就会升职,这个你可以去调查一下。我升职了,到时候总监这个职位还是你的。

最后她补充了两句话:我能空降到这里,必然有我的招数。与其花时间对付我,还不如看看我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

够狠,够直接吧,我喜欢,嘻嘻!是不是有点那什么jian,对必须这样,只有这样你才能喜欢上这本书。

这本书很有趣

第一、说话够暴力

就如我上面举得这个例子,咪蒙听了朋友遇到的困难后,她是这样说的:

我当时听说这事,high了,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职场政治啊。我叮嘱她,快点儿每天给我直播你的撕B过程!

上学时咪蒙说自己长得很丑,是那种没人追的女生,她和同桌经常吵架,咪蒙是这样写的:

那时候我跟班上年龄最小、最调皮的男生同桌。我们经常吵架,他总是一脸恶毒地问我:你这么胖,拉的屎是不是都比较大条?

这些话我都是复制粘贴加引用,因为我实在不好意思敲键盘。

第二、谈论的问题够毒

她在书中谈到了贞操的问题

贞操不是不重要,但没你想得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你的价值观你的见识你的智商你的趣味。生殖器不是什么限量发行的奢侈品,你的个性和头脑才是。把纠结于怎么以处女膜要挟男人的时间,拿来多看几本书,多看几部好电影,多减几斤肥肉,多学几种让自己快乐的技巧,要高明得多。

关于什么样的妞更纯的问题:

一个妞儿上过10个男人,每次都是出自真挚的爱;另一个妞儿守身如玉,只为在婚姻市场上把自己卖个好价钱,哪个更纯?

如果把书籍当成一副药,有的书是裹着糖衣的药丸,入口很甜,而且也治病;但咪蒙这本书是剥去了糖衣的药丸,虽然入口有点苦,但也治病。

这可能就是以毒攻毒的说法吧!

价值观问题

有人怀疑咪蒙的价值观取向问题,我觉得可能与她的家庭有关吧!

这锅她父亲得背。

咪蒙说她的爸爸结了三次婚

咪蒙的父亲是在爷爷五十八岁的高龄生的,因为家里穷,小学没上完父亲就辍学了。父亲一边进厂打工,一边还要接一些木匠活来补贴家用。

咪蒙的母亲知书达理是下嫁给她父亲的,虽然穷但很温馨。父亲呵护她爱护她,这也是咪蒙记忆中父亲最伟大的一段时间。

爸爸更大的业余爱好是赌博,一年365天,他大概有300天都在外面打牌,除夕也不例外。但我每一次生病,他都没有缺席过。4岁时我得了猩红热,住院一个多月,他每天下班来医院陪我,跟我比赛吃橙子,他一口气吃7个,我吃6个。6岁时我的脚后跟卷进自行车轮,一块肉掉下来,血滴了一路,他背着我飞奔去医院。7岁时我得了肠梗阻,胃管从鼻子插进去,呛得我眼泪直流,爸爸不忍心看,站在病房门口,眼眶有点儿红。

钱不光能改变生活,最重要的是能改变人

咪蒙父亲经商后变得有钱了,她的父亲找了第一个小三——生意场上的合伙人。这个女人有个老实巴交的丈夫以及一个彪悍的儿子。

在咪蒙的记忆中,以前父亲是不经常打她的,一年可能就一次,但这次因为情人而伸手打了她。

爸爸请他们一家三口来我们家吃饭。大概是沉浸在热恋中的缘故,他非常殷勤,亲自下厨做了大鱼大肉,让我打点儿杂,剥几个松花蛋。我动作慢了点儿,他着急之余,扬手给了我一耳光。爸爸不常打我,大概一年一次。这一次因为我耽误了他的意中人早几分钟吃上松花蛋,这也许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之后的家里就成了肥皂剧的现场,不是被打就是互殴。后来她的父亲良心发现愿意与原配妻子复婚,本以为春天来临了,但谁知狗改不了吃屎,复婚没多长时间后,父亲再次出轨,父母再次离婚。

故事有点长,看完咪蒙的家庭故事,说实话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所以,不是所有的父母都配被子女孝顺的。

如果把书当成一道美食,这本书就是“窝窝头”。可能没有龙肝凤髓那么高大上,但正因为食材简单,制造简便,所以更容易养活人。

废话写了几千字,书名忘记说了,名字是:《我喜欢这个功利的世界》。

对,说的就是这么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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