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今天我们共计37人共计消费8.8万元,人均消费2378元,我已经为在座的18位同学买单了,各位同学带来的家属各自支付餐费,我已经交代好服务员了,同学们,大家慢用千万不要浪费,我走了……”这是本案故事的主人公张女士,她向共进晚宴的同学聊下一句话后延长而去,背后传来了一阵阵的懊悔声和辱骂声……原来,20年前张女士大学毕业就随父母去了国外经商,现为某国上市公司的总裁,目前她已经在国内开辟了新的市场。春节来临,计划在国内度假的张女士想要和大学同学们来个聚餐活动,联络一下感情。当张女士在同学群中向大家发出邀约时,大家一片欢腾,经过统计,有18位同学愿意参加聚会活动。班长老王承担了起了组织、联络担和协调的工作任务,张女士也是相当的珍惜同学的这份情谊,她就上海外滩的某家高档酒店预订了可容纳20人的包厢,也可以一览黄浦江的美景。当天中午11点半左右,张女士因为有事晚到一会,让班长老王提前做好了接待工作,在她进入包房前,一阵欢声笑语传来出来……“老班长,今天既然张姐请大家吃饭,大家等等要尽情地点菜,让暴发户彻底放放血!”“对呀,向她这样的叛国者应该让她付出点代价,所以我带了我老婆,好好吃一顿!”张女士,假装在门外看手机听了一会,稍后落无其事地优雅地走入包房。谁知一进门,张女士惊讶了,哇,说好是18位同学,却硬生生地变成了36人,是每个同学都带了一个家属,这是要吃霸王餐啊!张女士必经见过世面,既然已经来了,也是她出面邀请了同学吃饭,就吩咐服务员换了包房,一桌变成了两桌。谁知,接下来的一幕让久经沙场的张女士也是刮目相看,原来同学友谊之情,都被这群吃货可给玷污耗尽了。原来,在饭局开始的点菜环节,张女士给足了同学们的面子,说了一句:大家喜欢什么就随意点吧!常理来说,要客随主便,让主人点菜下单,岂料,这帮同学及其家属以为今天真的遇到了冤大头,幸好来了!结果,菜单让张女士目瞪口呆,澳洲龙虾、日本和牛、顶级鲍鱼,还有数瓶价格不菲的洋酒……这点菜的场面简直是丑态百出,人性的彻底暴露!尽然还有人窃窃私语:“多点点好酒,她不就是想炫耀她有钱么?”就这样,一场豪华盛宴开始了,但是这场饭局在买单的时候出现了意外。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张女士借机离开了饭局一会,然而在她回来的时候,张女士一脸郑重,就发生了故事开始的一幕。“这是什么女总裁?”“这人怎么这个样子?””我说不要叫家属,你偏让我带了,还说不吃白不吃!”“谁叫你点这么多菜,还要挑贵的,你来付钱!”“我们没有喝酒,谁喝谁买单!”……最后,18位同学同学虽然心有不甘互相埋怨,但是在酒店保安的监督下,只好乖乖买单。但是,令张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王某等18位同学集体一纸诉状,要求张女士承担全部餐费。
第一、原告王某等18位同学的主张依据理由。根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原告王某等18位同学认为被告张女士承诺宴请18位同学,这一承诺可视为要约,同学们接受邀请前来就餐则构成承诺,双方形成合同关系,所以、被告张女士需履行买单义务。第二、被告张女士的反驳依据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本案中,被告张女士认为自己说请18位同学吃饭,并没有许诺邀请他们的家属吃饭,再说原告王某等18位同学也没有跟我商量过此事。所以、被告张女士的邀约邀请不构成对同学家属用餐费用的承诺。第三、法院对本案的裁决依据理由。经过庭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非合同当事人依法取得合同权利的,他有权向合同相对人主张其权利。本案中,原告王某等18位同学的家属未经被告张女士同意擅自参与聚餐,所以无权要求被告张女士为其用餐费用买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最后,综上法院认为被告张女士已经为18位同学买单,无需承担额外费用,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等18位同学的诉讼请求。
人情不是可以平白消费的,唯有真心相对,才能换来真心。同学情谊,在利益面前如此不堪一击?网友说:太过分了,把人家的好心当成了卑鄙的工具,这样的同学关系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