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南宁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的通报》,也就是说,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等待,广西南宁的天价停车费事件终于拉清单了,那些人当初催收停车费时有多嚣张,现在就有多狼狈。
南宁市纪委监委发布的处理通报显示,目前已有4人被党内处分并免职、3人被立案调查,被免职的4人包括: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会,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慧泊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另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费剑川,慧泊公司副总经理陈庆楼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均已被立案审查调查。
南宁市纪委监委通报最后一句,大有深意,“在审查调查中,如发现其他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南宁市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也就是说这个处理结果仅仅是一个开始,那些目无法纪漠视群众利益、利用领导干部的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人,一个都跑不了。
广西南宁的天价停车费事件,源于2023年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而引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作为法律的执行部门,为了经济利益亲自下场,与企业合作向市民收取天价停车费,否则法院就登门强制执行。这个事件无论如何包装,都是极不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的,典型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笑话。
。人民网评论南宁严肃处理天价停车费事件,是一记响锤!警示其他地方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应该从南宁严肃处理天价停车费事件中,有所触动在对照中检视自我。
最近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没有边界感的执法事件屡见不鲜。7月12日,@第一帮帮团报道了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梅岭镇镇政府“抄家”式执法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7月2号一大早,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梅岭镇玄钟村某虾场,突然闯入了数十名头戴安全帽随手携带各种工具的人,尚在睡梦中的养殖户老板张先生与妻子,被没收手机强行塞入车中,带到村委会关押了起来。当他们终于被“释放”返回虾场时,发现不仅虾塘里水被抽干、虾被捞尽、甚至卧室中所有的包括生活用品在内的私人物品,也全部被搬空,比古代“抄家”都干净。
张先生向媒体透露,虾塘的虾有一万多斤,市场价35万左右。而梅岭镇镇政府副书记林某,声称不是“抄家”而是为维护“契约精神”的执法行为,且“执法”所得虾为4300多斤,在镇政府院内按照一斤15块价格卖给虾贩,所得虾款件为6万1千余元。
笔者猜想这位梅岭镇镇政府林书记,大概出现了时空偏差,忘记了自己是人民公仆,而并非是古代执政一方的地方父母官。古代的官老爷集政、法、军权于一身,所以才有“父母官”一说,古代所谓的“父母官”对自己下属的子民骂也骂的、打也打的。
现代社会是政、法分离的法治社会,即便虾场张先生和村委会存在合同纠纷,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由执法机关进行合法的执法程序,也不应该由镇政府出面,进行“抄家”式执法,难道像赵本山的小品里说的那样,是镇政府林书记的小舅子要承包虾场,惧内的林书记才迫不得已亲自进虾场“抄家”执法的?
7月14日,南宁市纪委监委对于南宁处理天价停车费事件的通报,无疑是一记响锤,很想知道梅岭镇镇政府的“父母官”林书记林大人,听到这一记响锤,有没有心里一激灵双腿瑟瑟发抖?
标题辣么烂就不怕南京人民找你算账吗
审计出来一地鸡毛,可笑的慧泊市
南京也改慧泊市了
举报吧!一篇靠盗版东拼西揍出来的东西,连标题都看不懂的作者,谁见过?[笑着哭]
标题党找屎,南京人请你食💩
普法多年,一声叹息
公共资源,属于人民!
这是AI写作的信息
南京与南宁合并了?
标题有问题啊!
南宁就是南京哪里错了。一家人一家人。没关系。
南宁不是南京,标题党
一个是跑不了,两个以上就好跑了
保定也有慧泊停车 堵着小区门口收费 公共资源咋成了慧泊的了
天啰啦,慧泊都膨胀到南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