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肥“亮证女”事件情况通报的五个未竞之问

谭浩俊 2024-09-25 22:12:02

据央广网报道,9月24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9月22日,发现针对我局工作人员焦某某的网络投诉后,我局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发现焦某某存在不当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给予焦某某警告处分,调离岗位。

22日发生的事,24日就公布处理决定,效率很高、速度很快,值得赞赏。但是,从处理决定来看,却显得不够严肃、认真,有糊弄公众之感,很多问题并没有得到回应。

首先,焦某某的执法证是真是假?这很重要,如果所持证件是假的,就因为是交通局工作人员,就敢拿假证吓唬司机,行为是十分恶劣的。如果证件不假,焦某某为什么会有执法证?合法吗?

第二,焦某某有没有执法权?通报称,焦某某存在不当执法行为,也就是说,她是有执法资格的,只是行为不太规范。而此前媒体报道的是,交通执法权在交通局下属的执法支队,焦某某也不是执法支队员工,为什么会有执法资格?谁赋予的?

第三,网约车运营账号是如何被封禁的?网约车司机在拒绝“配合”后,车辆运营账号就被平台封禁了,与“亮证女”有没有关系?如果有关系,算不算打击报复、以权谋私,通报也没有交代。

第四,调离岗位属于什么处分?看到“调离岗位”四个字,很多网友追问,难道“调离岗位”也算处分吗?会不会调到更重要的岗位,或者提拔了吧?虽然是打趣,但把“调离岗位”当作处分手段,确实让人看不懂。

第五,焦某某还有其他类似行为吗?对焦某某的“亮证”执法,而且是在车子快要到达目的地时才“亮证”,用意非常明确。既然能对这辆网约车“亮证”,为什么就不能对其他运营车辆“亮证”呢。那么,合肥市交通局听取过其他运营车辆的反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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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简介:著名财经评论员,媒体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