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移动式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安全与效率

通云智能 2024-12-11 15:17:49

移动式道路交通信号灯,俗称“小交警”,以其适用性强、便捷性高的特点,在城市交叉路口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主要应用于以下两种场景:一是尚未建设固定交通信号灯路口,因路口交通秩序混乱,为规范行车秩序,减少冲突而设置;二是固定信号机故障或断电时,移动式信号灯作为临时替代,起到分离交通流的作用。

移动式道路交通

信号灯存在哪些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而据公开数据报道,群众对于移动式道路交通信号灯的遵章性较差,远低于固定信号灯路口,使路口的通行效率和秩序受到较大影响。

移动式道路交通信号灯亦是一种交通信号灯,不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的行为是违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之所以出现遵章性较差的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硬件上来说,移动式道路交通信号灯受限于使用场景,采用滑轮移动板车作为底座,设置在路口中心位置,不具备较高的杆件设置条件,路口通行视距会因灯具尺寸、亮度、安装高度、位置等诸多因素限制而大打折扣。从出行者的意识上来说,广大群众对移动式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认知不足,加上多数临时信号路口缺少有效的电子抓拍,使得大家抱有侥幸思想。

移动式道路交通

信号灯该如何优化设置?

针对上文提到的诸多问题,如何优化移动式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从而更好地保障路口通行的安全与效率呢?

首先,从硬件设置上,应按照《T/CTS 19-2023移动式道路交通信号灯》相关要求去完善灯具尺寸、亮度、样式等要求,尽可能统一全国各式各样的设置标准,减少执法时模糊争论,降低驾驶员的认知难度。

其次,从交通管理上,当设置高度不能提供足够停车视距保障信控安全时,可以从信号放行相位来弥补这个缺失。

在进行相位设计时,首要任务是分离交通冲突,其次才是改善路口通行状况。对向交通冲突严重时,宜取多相位控制;对向行车冲突较小时,可采取两相位控制。除开一些车流量较小场景尽量减少混合相位,确保路口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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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应采用哪种放行方式?

我们来分析一下不同放行方式对视距的要求及放行场景。

单口轮放:同方向进口车辆同时移动通行,比较符合跟随式通行思想,对横向安全视野要求较低,适合全屏灯款的移动式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放行。常见于路口冲突较大,安全视距不足的路口。

直/左分向放行:直行、左转分开放行,当直行通行左转车辆排队等候时,横向视野不佳,采用机动车箭头信号灯款的移动式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放行。常见路口导向车道较多,直/左车道分离的路口。

直、左混合对向放行:相对方向直行、左转同时运动,此时横向视野内有较多移动对象,交通冲突较多,需要较大的安全视距。适合路口面积较大,直行车占比高路口。

综上,对于移动式道路交通信号灯来说,优先选择单口轮放,其次是直行/左转分向放行、最后是直左混合对向放行。

结语

移动式道路交通信号灯作为一种临时交通信号装置,人们往往忽视了对其应用研究的深入分析,随意的设置不仅无法发挥预期的交通管理作用,甚至可能会引起更严重的交通安全问题。在客观条件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相位优化设计提升路口的通行安全与效率,才能让移动式信号灯更好地服务于城市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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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主动发光标志、交通诱导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