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乱,再次走向台前。
而近期因为内乱再次走上台前的梦洁股份,再次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金森新能源因在梦洁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不真实,被湖南证监局责令改正,并且还被出具了警示函的措施。并且,此次改正前,第一大股东不能对梦洁股份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除了出具警示函,此次涉及到第一大股东金森新能源的相关人员包括李国富、刘必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作为公司最大的股东和实控人,此次李国富最大股东代持的秘密也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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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梦洁股份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金森新能源收到湖南证监局开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事先告知书。而在这其中,牵扯到了一个秘密。
按照湖南证监局调查,李国富于2022年6月21日与刘必安签署《代持股协议书》,协议书载明刘必安委托李国富持有金森新能源股权,委托持股比例为42.62%。而在2022年6月29日,当时金森新能源披露梦洁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李国富拥有金森新能源42.623%股权,李国富与刘彦茗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李国富实际可支配金森新能源75.4099%表决权,李国富为金森新能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但是,实际上公司的真正实控人是刘必安,并且早在2022年3月10日,刘彦茗与刘必安签署《法定代表人代持协议》《股权代持协议》。这里面表明刘必安系金森新能源实际法定代表人,刘必安委托刘彦茗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而刘彦茗作为代持人,持有金森新能源32.78689%股权。
尤其是,最关键的是收购梦洁股份花费的3.85亿元收购资金中,其中3.35亿元为刘必安安排的相关方,李国富、刘彦茗未实际出资。所以,这也是湖南证监局认为,金森新能源在关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方面的披露不真实,违反相关规定。
这也是证监会对于金森新能源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金森新能源进行改正,并且没有改正前,不得使用表决权。
截止到9月末,金森新能源持有梦洁股份7700万股,其中有1683.3万股被冻结,占比约21.86%。
02
近几年,作为国内知名的纺织企业梦洁股份内部的斗争问题不断。
2017年,作为梦洁股份的实控人姜天武等与信托机构签署了差额补足的定增兜底协议。结果在2021年由于定增兜底协议触发,姜天武方面形成了兜底债务。为了解决资金紧张的问题,于是2022年,姜天武向金森新能源出让了梦洁股份的控制权。
但是,哪怕是公司已经易主,2022年10月,公司多名高管还存在预告违规、违规提供财务操作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多项违规行为,导致深交所对于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之后证监会介入调查,并且被立案,导致被湖南证监会给予梦洁股份和姜天武等人的警告和不同程度的金额罚款。
而后,金森新能源入驻梦洁股份,哪怕是公司的业绩再度回升,结果公司内部问题再次升级。
近期,公司三季度财报发布,前三季度,梦洁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4.62亿元,同比增长4.77%;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125.77万元、2615.02万元,同比增长131.87%、125.34%。
但是,针对这份财报,却被金森新能源面的董事提出异议,并对梦洁股份的三季报表决“弃权”。尤其是,公告显示,公司董事陈洁、罗庚宝因无法保证第三季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投出弃权票。而另一方面,作为负责审计、会计负责人则表明这是真实完整的。
之前的梦洁股份的多个财报都被董事进行过质疑,均投出弃权票。
到底其中第一大股东和原始股东有什么纠纷在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