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是沿用许久的繁体字;“庆”,则是简化之后的简体字。
怎么就从“慶”简化为“庆”了呢?
先说“慶”字。
《说文》:“慶,行賀人也。从心、夊。吉醴以鹿皮爲挚。故从鹿省。”
按许慎说,篆体“慶”是会意字。
《说文》:“賀,以醴相奉,慶也。”
这是“互训”——“庆”即“贺”;“贺”即“庆”。
“从心”——段玉裁《注》:“谓心所喜而行也。”直到《康熙字典》,“慶”字不入“广部”而入“心部”。《辞源》亦是。
“从夊(sui)”——“夊”,恭谨小步行走貌,于是许慎讲“行贺人也”。
“吉礼以鹿皮为挚”——“吉礼”,吉庆之礼;“挚”,贽也,“琛、贽”皆指贡献之礼品。段《注》:“《士冠礼》《聘礼》:‘俪皮’。《郑(玄)注》:‘两鹿皮也。’(《说文》)‘鹿部’曰:‘俪皮纳聘’,盖鹿皮也。”
《说文》和段氏《注》,都说的够清楚了,而且“大差不差”。
(甲骨文合集中的“慶”字)
甲骨文、金文中,都有“慶”字。
“合24474出”“合36550” 等甲骨卜辞中的“慶”字,或“一鹿怀一心”,或“左心右鹿”,皆为“庆贺”义,确为会意字。
两周铜器,至少十多件鼎、簋、鬲等铭文中有“慶”字,多数下为“鹿爪”,个别为“文”。
许慎所见小篆“慶”字,一路由甲骨文金文沿袭发展而来当无可怀疑。下面之“夊”,实为“鹿爪”或“文”之“笔势”演变而成——其实与“行贺人”无关。
这也怪不得许叔重,他遗憾无缘见到甲骨文,也极少见到商周青铜彝器铭文。
(金文“慶”字)
再说“庆”字。
秦汉隶变,是中国文字的第一次剧烈大变革。
隶变之后的“慶”字,既有保留了“鹿省”“从心”“从夊”写法的字形,也有“鹿省”“心省”写法的字形。见上图。
魏晋大兴的草书,又使“慶”字最少可由两笔写成,如王羲之书写的“慶”字。
(隶变后的“慶”字)
唐代,曾官府出面规范汉字字形笔画。但宋代刻版印刷的快速发展,再次使刻版工等民间文字大行其道——很多字又无法“规范”了——宋元开始,“俗字”和“简笔字”大大增多,流传广泛,影响深远。
这一时期的刻版话本,如《通俗小说》《三国志平话》《金瓶梅》《岭南轶事》等等的“慶”字,不但“心省”,下面的“夊字底”还加上了一点。
久而久之,民间便有了“广”下加“犬”的“慶”字写法。
(王羲之草书“慶”字)
新中国建立后,1956年发布简化字《第一表 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的350个字中,规定了“慶”简化为“庆”,并专门在注释中注明“庆,从大,不从犬。”
建国后推行简化字的方针,是“约定俗成,稳步前进”。
所谓“约定俗成”,是说在社会习惯的基础上因势利导,要尽可能选择那些民间创造的并且已被社会普遍接受的字作为规范的简化字;对于民间中流行不广或新创造的简化字,要充分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之后决定是否采用。
1956-1959年分四批公布的简化字,总体来说,是比较合理也比较成功的。
“慶”,简化为“庆”,不能说完全没有依据——一是民间长期流行“犬字底”的简笔“慶”字;二是或以《周易》为据改“夊”为“大”。
《周易·履卦》:“《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又《大畜卦》五上两爻传:有庆也。道大行也。
(简笔“慶”下面的“犬”或从宋代就埋下了伏笔)
不过,“慶”简化为“庆”,已不是会意字,更不是形声字,字的上“广”下“大”表意功能同样大大减弱。
总之,“庆”,成了一个合体符号字或曰记号字。
好在,笔画确实大大减少了,从15画减到了6画,易识易写易记。
这种“换用简单符号”的简化方法,是最容易被吐槽的。然而,有确实不能说不合理。
比如,“嘆”“漢”“難”“艱”等字,分别简化为“叹”“汉”“难”“艰”,均成了“记号字”或“半记号字”。看起来,似乎降低了原字的理据,但是,原来四字被简化掉的那一半,连《说文》亦未收,且确实笔画繁复,既不表音也不表意况且难写难记,不简化掉有作甚!
繁体“慶”字,其实道理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