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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可心: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这种活儿,结局都不会太美,只能说“没那么糟”。以下是几种可能的后果:
1. 任期届满,卸任回家,回归普通生活,任人评头论足,孤独终老。
2. 自己辞职。
3. 被赶鸭子上架。
4. 弄巧成拙地离开。
5. 被弹劾。
6. 被告上法庭(包括公诉和民诉)。
7. 蹲大牢,名声扫地。
想要业主们给你送“万民伞”或者“树碑立传”?别做梦了!
其实,搞公共服务的人就是要“我将无我”,自己过得怎么样不重要,关键是你干了啥事儿,做成了啥事儿。这就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嘛!
所以,真正的问题来了:
作为业委会成员(不论你是主任还是委员),你怎么防止你家小区变得更糟呢?
显然,没有绝对的成功之路,但肯定有注定失败的选择。比如,有的业委会成员自以为是,傲慢自大,结果就是碰壁。
房子,业主说了不算,物业和街道说了算;业主间的争斗,跟物业有啥关系?然而,就是这些闹腾的业主(包括开发商),整天找物业麻烦,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同一家物业公司,面对不同的甲方,结果却截然不同。
讨厌物业公司?仇富?这就说明你没遵守法规,不尊重业主,不尊重规矩,只顾自己的想法。
再说,市场有个简单的规律:需求大于供应,价格上涨;反之,价格下跌。
这个道理适用于房地产和物业领域,过去房价一路飙升,就是因为买房子的人太多;现在情况反过来了,“六个钱包”都掏空了,形势急转直下。早期物业公司牛气冲天,也是因为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人才紧缺,物业人员自然水涨船高。
谁都能当物业,如今接项目都得“带资进场”,行业自然鱼龙混杂,“取消物业”成了口号,人们眼中的物业都是恶霸、悍匪和骗子。但空喊没用,业主们可不傻,他们先撤掉的往往是业委会。
成立不了的业委会,寿命短暂的业委会,无能到像木偶的业委会,倒行逆施的业委会,他们的价值上不去,原因很简单,小区里的业主就像大海中的一滴水,业委会只是从中取一瓢饮;只有在大浪淘沙时,才能看出谁是英雄。
舒可心还说:我支持你=你去死吧!我们不能小瞧人性,一点点小事就能酿成大祸,必须小心行事。四处树敌,自然容易陷入困境。哪个小心翼翼的物业管理人士不是左右逢源?自然八面来风。
法律并不是正义本身,而是实现正义的手段。看到了太多的人性博弈,所以说:别吹牛,看看世界怎么变化;咱们也别唱高调,业主委员会的路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