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结婚的第六年,贺女士丈夫因脑溢血突发离世,保险公司确认事实后,理赔30万。
贺女士原打算将此款项作为儿子的成长经费,但谁知大姑姐早已将钱转走,只留下一句:“等他18岁时,我会一分不少地还给他。”
贺女士认为大姑姐的行为不占理,几次上门索要理赔金,却都惨遭拒绝,无奈之下只能求助记者,希望能通过媒体替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为证实贺女士所言真假性,记者特从三方口中对此事进行了了解。

“我和丈夫是六年前结婚的,他大我两岁,婚后不久,我们就有了个儿子。”一谈起丈夫,贺女士几度落泪:
“那天刚好我休息,把孩子送去幼儿园后就在家打扫卫生,谁知接到了他同事的电话,说他突然晕倒,已经被送去医院抢救了。”
贺女士立即打电话通知了公公婆婆,三人连忙赶往医院。
只是贺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刚到医院,医生就给他们下了病危通知,说丈夫是突发性脑溢血,现在情况十分危险,家属必须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
若不是旁边有人扶了她一把,贺女士差点腿一软直接摔在地上,她实在想不明白早上出门时,丈夫还好好的,说晚上带好吃的回来给她和儿子,怎么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人就快不行了。
婆婆在一旁嚎啕大哭,贺女士亦是痛苦万分,她的心里仿佛被插了千百刀,已经变得鲜血淋漓。
丈夫和她自相识后,便一直恩爱万分,哪怕是结婚多年,感情也不曾淡过,如今告诉她,丈夫很可能永远离她而去,她是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结果的。

丈夫还在急救室里抢救,她跪在门前哭着祈祷。可惜,老天并没有听到她的心愿,医生走出急救室后,宣布病人抢救无效身亡。
贺女士瘫倒在医院的地上放声大哭,根本无法接受丈夫的离世。可家里还有孩子等着她,贺女士只能强忍着悲伤回家照顾孩子,然后在公婆的协助下,为丈夫料理后事。
他们的孩子即将满六岁,到了要上学的年纪,贺女士和丈夫想给他挑一所好的小学,便打算近期内购买一套学期房,可意外来得太突然,这房还没看好,意外却发生了。
贺女士说,她真不知道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了,产生过很多次轻生的念头,可一想到孩子还小,她又只能振作起来。
“保险是丈夫在生前买的,那笔理赔费我要过来也只是想作为孩子的养育基金,他离开后,就只能我自己抚养孩子,压力是真的很大。”
贺女士不明白大姑家和婆家,到底为什么非要占着那笔钱不可。

记者问:“保险公司怎么会把钱打到您大姑姐的卡上呢?”
贺女士叹了口气,眼里全是忧愁:
“当时我太过悲伤,听他们说要把这笔钱全留给儿子,我没多想就把钱转过去了。谁知,没过几天,婆家的人态度大变,对我冷淡极了。”
后来的好几天里,贺女士夜夜失眠,总觉得这事哪里不对劲,便告诉了自己母亲。
母亲一听当即拍板,让她赶紧去把钱要回来,放在别人那永远都要提心吊胆地,想着钱要是被人花完了该怎么办,放在自己手里是最保险的。
贺女士听了觉得有道理,赶紧去了大姑姐家。

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大姑姐不但拒绝把钱给她,还告诉她说,存钱的卡已经被她交给父亲保管了,她一定要拿回去的话,就自己去找父亲拿。
离开前,大姑姐还责怪她,只一味听母亲的话,不会自己思考。
贺女士不想和她发生争执,她认为母亲说的没错,大姑姐作为出嫁的女儿,不应该继续掌控娘家的事,而她作为儿媳,还是孩子的母亲,不论怎么说都应该是她来保管。
二、公婆的讲述记者跟着贺女士来到她公公婆婆家,她刚提钱的事,便被公公毫不犹豫拒绝了。
“钱是在我这,但我不会给你,你放心,那是我亲孙子,他爸留给他的钱我一分都不会动,等他成人了会完完整整给他。”
公公坐在椅子上,面对镜头,表情严肃地保证道。
记者好奇,为什么他们都不愿把钱给贺女士?

只见公公叹了口气说:
“不是我们非得要占着这笔钱,而是怕给了就没了。我儿子还活着的时候,她曾在网上借过16万,最后还不上,还是我儿子在外面拼命打工才凑够帮她把债还清了的。”
贺女士的公公认为,贺女士不是一个会过日子,计划用钱的人,所以他们不愿意把钱交给她。这是他们儿子用命换来的钱,理所应当都给孩子,在孩子成人前,他们必须帮他把钱留住。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事情也是他们老两口比较介意的。据儿子单位的同事所说,儿子突发脑溢血这事和亲家母有着不可分割的直接关系。
儿子是因为接到亲家母的电话,情绪突然变得激动,人才发病的。
“我儿子没了,但她还年轻啊,万一她要改嫁怎么办?我们做老人的总得为孙子考虑吧!这笔钱说什么我们也不会给的!”贺女士的婆婆开口说道。

从贺女士的婆家人口中,记者了解到,贺女士丈夫的这个保险是丈夫的舅母介绍买的,当时也没想着会有意外发生,所以保险单上就没有特地写明保险受益人是他儿子。
根据法律,贺女士和儿子都是这笔费用的受益人。
“我是孩子的母亲,我还能害他吗?再说了,如果你们把钱用了,到时候握有该找谁去说理呢?”贺女士十分不满公公婆婆的说法。
这时,舅母提出了一个建议,既然大家对理赔金的去处不能达成共识,那不如把这三十万继续投保,然后将受益人填为贺女士的儿子。
贺女士及其公婆听后,认为此方案可行,但大姑姐却提出反对意见,双方再次陷入僵持的局面。
三、处理方法因为双方争执不休,只得请当地的村干部出来协调。
他建议,如果双方都能共同接受提出的方案,那么可以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约定书,严格约定这笔钱的用途,并去公证处公正。
在村干部的耐心调解下,贺女士终于和她的婆家人达成了共识,他们签署了约定协议,承诺这笔钱留给贺女士儿子,但在孩子成年前,由公公代为保管。
如若期间贺女士因为抚养孩子,需要支取卡里的钱,需要说明理由,双方都同意后,才能拿到钱。

贺女士其实也不是说非要把钱攥在自己手上,但她的确不放心放在别人那,现在有了协议,她心中悬着的大石头总算可以放下了。
各位读者朋友们,你们觉得这个处理结果是否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