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现场对讹诈行为施以处罚是扶正“好人好事”风气的关键。

念姜尚古月 2024-07-10 21:36:17

清晨,看到网上一个看似处理圆满的事件,却存有一些“遗憾”之感,说出来与诸位“探讨”。

事件:天津市内,一老人雨天在路上行走,不慎摔倒,路人围观。着便装女警王小芸不顾他人“别管闲事”的劝阻,上前扶起老人打车护送老人去医院并垫付了三千元医疗费。待老人家属来到后,老人突然拽着王小芸大嘧“就是她撞倒我的”,家属大骂王小芸还要求她赔偿一万元。王小芸解释“今天我根本没开车”。家属仍然不依不饶。

王小芸无奈报警,警察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

证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王小芸是在好事。

老人的家属非但没有悔意,反而威胁王小芸“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们不想把事情闹大,你只要赔点钱,这事就算过去了”。

王小芸气愤至极,遂将老人及家属告到法庭。法院判决,老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和伪证罪,需赔偿王小芸精神损失费四万元。

王小芸将这四万元全部捐给了福利院。

事件的二点分析:

老人摔倒,路人围观原因1,关心与关注。2,怕被讹——这就是多起做好事反被“成功”敲诈,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维护正义公正的成本增高。王小芸最后是依靠法院审理才还其清白的。本来是过路,本可成围观的一员——都不会惹上麻烦。扶了老人、打车去医院、垫付医疗费、遭到老人的诬陷、遭到老人家属的侮辱、报警、起诉上法院、等待审理和判决。王小芸本不该有的一系列的时间和空间占有和耗用都因去管“闲事”“造成的”。

遗憾之处,在于警察的作为不到位:

警察接到王小芸报警,现场调出那段路段的监控录像,证明了老人是自己摔倒的,王小芸是做好事才扶的老人。这是科技手段的作用,警察该干的应该是对王小芸的肯定、对老人及家属的批评教育。从维护社会秩序方面考虑,老人及其家属的讹诈行为如遇普通人必会引起纷争,必然会干扰社会秩序。警察难道不应该对老人及家属警告吗!

此事件中,警察只是查看了监控录像,该做的都没做!

警察扶正社会风气在于正确到位的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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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姜尚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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