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身为打工人,虽然我是黄泉孟婆,但我还是想辞职

栀子欢乐 2024-03-05 13:29:22

我是孟婆,我不想干了。

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黑无常大姐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板凳上嗑瓜子,一旁的白无常正殷勤地在给她捶背。

“第三千九百九十九次,小孟孟,你这次炒的瓜子有点齁,下次火小一点。”黑无常红唇微嘟,轻巧吐出一个瓜子皮。

随即她懒洋洋站起来,伸手握住虚空出现的哭丧棒,“又有战乱,又要勾魂了,走吧,小白。”

“待我去人间,给你摘一把最茂盛的迎春花。”她转身勾住我的下巴,吹气如兰,“乖乖听话。”

“我不想干了。”我低头喃喃道。

第四千次。

我一锤子砸了过去,熬了四千年孟婆汤的石锅四分五裂,化为齑粉。

……

我是孟婆,一个黄泉路尽头平平无奇的厨子。

这样说,好像显得不是很霸气。

好吧,我是孟婆,一个统领九幽十八层阎罗殿汤水供应的……厨子。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上岗,也不知道到何时能够下岗。

我每天的工作很轻松,摘彼岸花,舀忘川水,丢到锅子里那么浓浓一熬,可让魂魄忘记前尘往事的孟婆汤就好了。

路过一个人,阿不,一个鬼,就给它一碗,汤少了趁鬼不注意就舀两瓢忘川水掺进去,也没鬼能发现。

这本就是我平平无奇的日常,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可就在某个平平无奇的一天,在我每日盛了孟婆汤端给来者的时候,来者突然说道:“多谢姑娘,此花赠你。”

姑娘?好陌生的字眼。

我摸摸自己的脸,松软的皮,干瘪的肉,对着这样一副脸,还能叫我一声姑娘,此鬼来日必成大器。

他把一朵小黄花塞进我的袖口里,压低声音说道:“莫叫鬼神发现,花瓣落尽之时,便是你的死期。”

远处鬼差巡视过来,他一撩斗篷,露出一张稚嫩俊秀的面容,端起孟婆汤一饮而尽,抬手擦擦嘴角,冲着我笑了笑,“姐姐的汤,还是好难喝。”

饮了汤,他潇洒奔向转生轮,化成星光奔向人间,开启转世轮回,如此熟悉的场景,好像在记忆中见过很多次一样。

于四下寂静时,我将小黄花从袖口取出,一片花瓣悠悠落下,映出一幅久远光景。

……

沧州总是风沙漫天,一到春日,风沙满地,呛得人直咳嗽。

我半死不活地逗弄着床边的绿萝,这是屋内仅有的绿色了。

“小姐,您还是快些喝药吧,不然大人回来又该担心了。”小春端着药碗小声催促道。

“不是交代过你,偷偷给倒了,苦不拉几的,我才不愿意喝。”我瞥了一眼那叫嚣着散发苦气的药汁,五脏都抽搐了一下。

院子里传来动静,小春欢喜地说道:“是大人巡查回来了。”

随着开门声响起,我赶紧缩回床上装睡。

“小春,小姐今日如何?”一个温和清朗的声音响起。

“小姐今日精神不是很好,还没醒,奴婢正要服侍小姐喝药。”小春乖觉道。

“我来吧,你去给小姐熬些粥来,要她素日最爱喝的银耳莲子。”那声音道。

床边传来动静。

那声音担忧地说道:“这可如何是好,小侯爷才说园子里的花都开了,今日打算摆宴,阿罗身子不好,今日怕是去不了。”

我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阿罗好了,可以去的。”

入目是一张俊逸英朗的脸,那张脸上带着一贯的温和的笑,好像三月阳光一样,明媚温暖。

……

忽然,眼前一暗,是地府这一片阴森森的鬼蜮,迫人的幽寒。

黑无常还在门外催着我赶紧去熬汤,一会儿将由一大片鬼沿着黄泉路踏入地府。

她说是人间有妖狐作祟,化身成绝代佳人,勾引着凡间帝王,肆意挑起人间战乱。

我问她,那这生灵涂炭究竟是谁的罪,是妖狐,还是被妖狐蛊惑的凡间帝王。

黑无常轻嗤一声,自然是妖狐,能有帝王命数的大多是仙界历劫的上仙,人家历劫后是要回归仙位的,谁敢问责?

而这些死于战乱的亡魂,不过是浑浑噩噩地生,浑浑噩噩地死,考察生平所为,好一点的投个富贵人家,差一点的当个乞丐混混,轮回兜转,循环往复。

她说这些不是我们这种地府基层人员应该想的,都是阎罗之主想的,我们只需要可守本分即可。

我是孟婆,我的本分就是熬汤。

可是我想知道,在成为孟婆之前,我是谁?阿罗是谁,那个人,又是谁。

……

我最不喜欢出门,需要戴着厚厚的帷帽,可是顾念着小侯爷园子里的花,还是忍了。

想到这个,我颇有怨念地看了一眼与我一道坐在马车里的人,“哥哥真是,不喝药就不许我出门。“

“阿罗听话。”他大手盖住我的头,还故意揉了揉,我赶忙扶正我的帷帽,拍掉他的手,“头发不能碰。”

我叫陈烟罗,是沧州总兵陈昱的妹妹。

陈昱父母双亡,自己从军营里一路摸爬滚打到今日。

我是他在战场上捡回来的。

说起当日,他是先锋,率先攻破敌城,在一片兵荒马乱里就看见一个小毛灰团子缩在倒塌的墙角,抽抽鼻子,撅着嘴巴,一副想哭又不敢哭的可怜样子。

他把那个小毛灰团子捡回来,洗白白,养起来,就成了我,陈家二小姐。

每每想到这个,我就警惕起来,每次在他出征的时候都反复交代,咱家钱不多,家底薄,难得能捡回来我这么一个乖巧不作妖的好妹妹,以后不要再随便乱捡东西了,尤其是捡人。

其实我说这话也是有一点点心虚的。

我身子弱,每年都得生几场大病,一生病就是流水样的银子往外花。

我肠胃娇气,吃的食物都得比旁人精细几倍,人参燕窝更是不能停,不然就上吐下泻,半死不活。

我皮肤嫩,粗糙的布料穿上就起疹子,更有甚者能直接把皮肤划伤,只能穿上好的绫罗绸缎。

人人都知道陈总兵样貌英俊,战功赫赫,是沧州难得的好儿郎。

人人也都知道陈总兵有个极其娇气的美人灯妹妹,只怕是个难缠的小姑子。

可陈昱不在乎,每每听了我这一本正经的交代,都会扬唇一笑,抬手揉乱我最在意的头发,潇洒应一声,“知道了。”

每次他出去打仗,平西侯府都会请我入府,美其名曰陪侯府小姐解闷,其实是陈昱请求小侯爷务必在他出征的时候好好照顾我,免得我把自己照顾死了。

安可滢是侯府小姐,可她不喜欢我,她喜欢陈昱,所以我也不喜欢她。

我们两个人互相谁也看不上,一时对上就要掐架。

掐不过我就哭,我一哭就会咳得上气不接下气,小侯爷就得过来为我主持公道,数落安可滢一顿,然后安可滢再哭着去找老侯爷评理,老侯爷再让小侯爷去给安可滢赔礼道歉。

差不多每年都会这样闹一场。

久而久之我一入府,安可滢就称病不出门,小侯爷只能在他的园中为我安置住所,好生将养。

我也喜欢在他这里呆着,因为他能最先收到军中奏报,让我能第一时间得知陈昱的消息。

小侯爷不会骑马打仗,他是个文弱书生,像书里说的谦谦君子一样。

小侯爷对我极好,各样好吃的好料子都好似不要钱地用在我身上。

知道我喜欢花就让人从千里迢迢的南方快马加鞭运来盛开的鲜花,还让人绘制了双面绣的百花屏风,寻来各式各样精巧的鲜花样子给我做衣服。

好像只要我一句话,便是想要天上的月亮,他都能去给我摘下来一样。

可这样的好,是让人不安的。

因为我很清楚,他不能从我身上得到任何回馈。

黑无常喊我去观刑,处决那当日为祸人间的妖狐。

如此佳人,大约是暴力执法时间久了,猛的跟混世魔王一样,也不知道白无常究竟看上她什么了,几千年都在她身边伏低做小,跟个小白脸一样。

我被她拉着在一众凑热闹的鬼众里挤了个前排位置,心中有些遗憾,早知有如此盛况就少熬几锅汤,多炒几锅瓜子来卖,定能卖很多钱。

那妖狐被恶魂链锁在半空,青丝散乱,衣衫褴褛,抬脸依旧倾城倾国。

“妖狐,你可认罪?”一个神圣庄严的声音在虚空中响起。

黑无常兴奋掐我胳膊,“阎王啊,阎王啊,听到阎王的声音了吗?”

我把自己胳膊掰下来塞到她手里,“给你,抱着掐更舒服。”

阎王是地府之主,掌管整个幽冥鬼界,地位比我高出一大大大大截。

不过地位太高,跟我也没有打交道的可能,管他是男是女,是胖是瘦,老婆子我不在乎。

“你们要我认罪,可是谁把我的郎君还给我,如果没有郎君,那凡人怎样与我何干?”妖狐尖声说道,“你们看那些蝼蚁重要,可在我眼里,三界上下都没有郎君一人重要,我只要郎君。”

黑无常把胳膊给我装上,撇撇嘴,“她在凡间修了九百七十一年了,再修个二十九年就成地仙了,偏偏动了凡心,她口口声声喊着的郎君是天界夜神,渡劫之后成了司法天神,早忘了凡间这茬了。”

我怔怔地看着她,黑无常嗤笑一声,“所以说女人,远离爱情,保财保命。”

“汤还没熬,我要回去了。”我呐呐道。

“依着律法,她可是要被判剐刑,堕饿鬼道的,你确定不留下来?这可是难得的好机会啊。”黑无常朝我飞了个媚眼。

地府剐刑是刀刀到魂的彻伤,会把那一身血肉加精元灵气都给剐下来,满天零落。

那是滋养鬼魂的绝妙佳品。

那么多鬼众聚在那里不是图热闹,是图这一口。

可我是孟婆啊,黄泉路口熬汤的老婆子,要那精元灵气做什么。

临走前我看了眼妖狐,受剐刑,堕饿鬼道,她修行那么久,不会不知道。

所以,她在为祸人间的时候,早已想过今日种种的吧。

如果有机会我见到了那个司法天神,我一定会拿我的大勺抡他一勺子,灌他几口饿鬼道的粪水。

我看着怀里的小黄花,缓缓撕扯下第三瓣。

……

我裂开了,屁股裂开了。

当我想翻过平西侯府的墙回家的时候,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安可琛想扶我起来,被我像活见鬼一样甩开。

我捂着屁股抽着冷气起来,忍受着几乎要昏厥过去的疼痛,一瘸一拐地往家里走。

我不许他碰我,不许他靠近我,一丁点都无法忍受。

他无法,只能远远跟着我,堂堂小侯爷,冒着雪,不撑伞,不披大氅,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我浑身都在抖,身子冷,心更冷。

原因无它,是他向我表白了。

时隔两年,他终于向我表明了心意,他想要娶我,还拿出了早已写好的婚书,上面有他和哥哥的亲笔签名。

早在两年前,每次哥哥出征都会让平西侯府的人来接我将养身子。

我以为他是顾念我身子不好,求了安可琛,却不想,那时他就打算将我嫁给安可琛。

平西侯,西北藩王,天潢贵胄,迎娶我这样一个草芥之人,若换了旁人,怕是做梦都能笑醒,可我是做梦都能吓醒。

陈昱连夜从边城奔回,应该是收到了安可琛的飞鸽传书。

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对他的敲门声置若罔闻。

我知道我没有资格拒绝,我只是被陈昱从战场上捡回来的孤儿。

这些年他对我很好,事事都尽心照顾。

如果他需要利用我寻一个大靠山来保证他的荣华富贵,我没得拒绝。

可我的心告诉我,他不会,他绝对不会卖妹求荣。

那么为什么,为什么要将我嫁给安可琛,难道是嫌弃我是个累赘吗?

这么些年,他终于发现我是个累赘,所以想要甩弃我这个累赘吗?

“哥哥,阿罗不要成为你的累赘。”我喃喃道,拔下头上的簪子对准了自己的脖子,屁股一抽,手下意识一松,簪子一下子掉到了地上,摔出去了一大截。

扎脖子不成了就吞金吧。

梳妆台有小金锁,可是梳妆台距离我好远,我摔到了屁股,只能趴在床头动不了。

白绫自缢也成,我拿了根披帛缠住自己脖子使劲勒,可是一喘不过气手就发软,一软就使不上劲,气就又喘上来了,

当陈昱把门踹开的时候,我正在跟这恼人的披帛做斗争,一脸狰狞,像个缠在蜘蛛网里挣扎的扑棱蛾子。

“阿罗,你……你在做什么?”陈昱的脸上写满惊讶。

看见他的一瞬间,我的眼泪一下子涌出来了,委委屈屈地趴在枕头上。

手里的披帛被拿走,地上的簪子被捡起来,散落的青丝被梳好,还要乖乖趴着让请来的大夫给我正骨,尾椎骨。

大夫动手,我痛得直翻腾,为了让大夫继续,陈昱把我牢牢锁在怀里,边压制我的翻腾边温声安慰道:“阿罗听话,阿罗痛过这一阵就好了。”

等到大夫那边动作结束,我已经疼得满头是汗,几乎虚脱,看见陈昱给我擦汗,我忍不住说道:“哥哥,你真的要把我嫁给小侯爷吗?”

“小侯爷对阿罗很好,是个很好的夫婿。”陈昱轻轻说。

“可是阿罗不喜欢,也没关系吗?”我问。

“那阿罗喜欢谁,哥哥去给你提。”他说。

“阿罗喜欢哥哥。”

黑无常最近不开心,不许白无常出现在她十步之内。

她去人间抓野鬼的时候,跟一个小道士交手了,那小道士的剑上簪了一朵小黄花,那叫念尘花,会让接触到的生灵忆起前尘往事。

然后她就想到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抓了野鬼之后郁郁寡欢,整日窝在我的摊子边买醉,喝醉了就拳打脚踢撒酒疯,这时候白无常就悄悄出现,扛着黑无常朝我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再翩然离去。

我很好奇黑无常究竟经历了什么,仅凭一点回忆就能让一个暴力大姐变成哀怨少妇。

我偷偷溜进地府的藏经楼,那里典藏着人界和鬼界所有的事情。

藏经楼平时没有鬼去,因为把守藏经楼的是上古魔兽九头鸦,吃鬼不吐骨头的那种。

说来也奇怪,这九头鸦辈分高脾气大却对我好的很,每次我来都亲昵地贴着我蹭来蹭去,仗着这个特殊待遇,我没少在里面翻八卦。

在藏经楼里我找黑无常的档案手册,啧啧啧,又一个鬼界惨剧。

黑无常前身是蛇妖,爱上了一个将军,将军一心只有王图霸业,为了帮他,蛇妖使用法术对付敌军,待到大战结束后,有道士戳破她的身份将她打回原形,最后引来天雷打得她千年修为毁于一旦,下了地府后,阎罗王追究她参与战事谋害士兵的罪责,要受剐刑下炼狱,而将军的真身乃是西岳真君,真君下地府,以出卖神格为代价抵了她的罪责,换来黑无常一职,而白无常便是丧失了神格的真君。

难怪黑无常对妖狐的事如此态度,这今日种种简直就是当日翻版。

不过,不是每个神都能像白无常那样舍弃所有,黑无常真幸运。

我心满意足合上书,心中想着,若当日,我也能有如此幸运多好。

嗯,当日?

……

我要嫁给陈昱。

当他听到这话的时候,手里的剑差点握不住甩飞出去。

所以我就又重复了一遍。

我喜欢陈昱,从我有记忆的时候开始就是他保护我,照顾我,我的眼里都是他,我的心里也只有他。

我命数太差,活得太难,所以每一天我都活得分外珍惜,我不想委屈自己。

“阿罗如果不能嫁给哥哥,就会死,会很快就死。”我拔下簪子想要来个以死相逼,可还没等我对准脖子,他已丢了剑上前来紧紧地把我抱在怀里,无奈喟叹,“阿罗,你到底让哥哥怎么办?”

我不知道怎么办,我只知道眼前人就是心上人,是我想一辈子都跟着的人。

陈昱决定带我离开沧州,去江南,那里四季都有花,没有漫天的风沙。

他递了辞职的文书,等待朝廷的批复。

安可琛来寻他,殷切挽留他。

陈昱道:“多谢小侯爷这些年对我的信任与栽培,只是我已决意离开,阿罗的身子一直虚弱,要去江南好好将养。”

“这朝廷批文往来需要两个月,既然你已经决定,两月后不管批文有没有回来,我都准你离开。”安可琛说。

陈昱下跪谢恩,被安可琛立刻扶了起来,“你我虽非兄弟,但情同手足,兄弟之间,不必讲这些,只是眼下战事紧要,犬戎来犯,你我还要共同抗敌啊。”

于是陈昱再次披挂出征,然后他没有回来。

我在家里等了一日又一日,日日望眼欲穿,只等到了先锋部队阵亡的噩耗。

安可琛悲痛万分,为陈昱立了衣冠冢厚葬,许多人自发来送别陈昱,他们都在哭,只有我觉得冷,蚀骨的寒冷。

安可琛想接我回侯府,但我固执地要留在家里。

我怕我走了,陈昱回来就找不着家了。

家里还留着预备给他贺喜的大红灯笼,床边的绿萝又生出了新的小枝,为他裁制的新衣也成了,是我喜欢的玄青色,他穿玄青色最为好看。

陈昱的部下死里逃生寻到我,交给了我,陈昱留下的血书,“阿罗,珍重。”

部下声嘶力竭描绘着当日之惨烈,他们中了敌军埋伏,而援军却迟迟没有到。

平西侯府的府军,在约定的时候,没有到。

府军是故意不去的,俨然把他们当成了死士。

细究原委,是安可琛故意不发兵。

当安可琛来接我的时候,我松了口。

我悲伤地伏在他怀中哭泣,他抱着我温声安慰,许诺会一生都悉心爱护我,照顾我。

不过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安可琛,我要整个平西侯府,为哥哥殉葬。

……

念尘花还剩最后一瓣,被我小心珍藏了起来。

那个唤我姑娘的少年曾说过,花瓣落尽之时,就是我的死期。

我怕把最后一瓣摘下来的时候,这花心会变成个大鬼把我给吞了。

黑无常闹腾了许久总算正常了,又开始翘着大腿嗑瓜子,或者跟我扯上层风流韵事。

她说天帝的小女儿瑶姬看上了阎王,死活要嫁过来。

她还说本来阎王死活不同意,自灵镜中无意看见瑶姬仙子的玉容后,立刻一见倾心了。

我十分不屑,所谓一见倾心,无非就是见色起意。

上流圈子的行事有时候也会很下流。

我向她打听,要是地府与天界联姻,天界众神是不是也会来贺喜。

我要悄悄练好拎勺的本事,到时候抡死那个忘恩负义的司法天神。

正唠着,黑无常一下蹦起来,拎着大镰刀就冲了上去,“狗道士,你终于死了。”

在他们打斗的时候我慌忙护住我的锅,那是我才熬好的汤。

“柔儿,黑判官要来了,快走。”白无常轻唤一声。

黑无常立刻收起镰刀火速离开。

小道士抖抖衣服,理理斗篷,对着我和煦一笑,“你还没死啊,姐姐。”

“喏,你看,还有最后一瓣。”我从怀里掏出小黄花得意笑笑。

忽然,一阵旋风刮来,吹得忘川波涛汹涌,鬼魂四下扑倒。

我就眼睁睁看着那瓣孤独孱弱的小花瓣轻飘飘脱离了花茎,随即化为虚无。

空中此刻传来黑判官刚劲威严的声音,“阎王巡境,尔等速速跪拜。”

“这……不算吧。”我有些底气不足地说道。

“我得赶紧溜了。”小道士端起孟婆汤一饮而尽,然后上前一把抱住我,“姐姐,好走。”

随即他松开我,撒丫子往转生轮狂奔而去,跟逃难一样。

“可惜了,就差一步。”黑判官显出真身,往前追了几步,但眼看转生轮已经带走了所有魂魄,黝黑的大脸上罕见浮现一抹懊丧,“都是臣下无能,没能截到谛听。”

谛听,那个因自己全知全能而觉生命无趣,于是把自己打碎投进转生轮里,然后每一世都兴致勃勃找自己碎片的神兽?

还真是……无聊。

“无妨,来日方长。”一个男声低吟道。

手中的大勺子一顿,我忽然懂了。

是真的死期到了。

我成为了安可琛的侧妃。

安可琛想娶我做正妻的,但是老侯爷打算跟人联姻,强迫安可琛娶别人。

我也求之不得,做他的正妻,生同衾,死同穴,多恶心。

但安可琛总觉得这样委屈了我,为了娶我专门整了个十里红妆,满城都是红灯笼,红绸子。

新婚之夜满城都会烟花,那么美丽,又那么短暂。

安可琛拉着我在城楼上祈福,我只看着远处乌黑的山峦。

这里那么热闹,那里那么冷清,哥哥在那里,会不会冷呢?

“阿罗,我会一生一世都对你好的。”安可琛握着我的手许下承诺。

我只笑笑,全无回应。

我喜欢山珍海味,喜欢绫罗绸缎,喜欢金银珠宝。

所以谁能为我寻来,谁就能讨我欢心。

讨我欢心就等于讨平西侯府开心,就能在西北飞黄腾达。

于是人人都拜在我的门下,送上各种各样新奇玩意,期望我能在安可琛面前美言几句,混个一官半职。

我喜好奢华,住所必须要是新建的,是西北最宏伟的,地板要用天下最好的楠木铺就,地毯也是匹匹都与黄金等值的布料。

如若没有,我便冷脸。

我就像人间史书里记载的标准的祸国妖姬一样可劲折腾,安可琛就尽职尽责地扮演好一个昏庸侯爷的角色陪我折腾。

但是我越折腾,他越励精图治,我越想折损西北,他就越发愤图强。

有时候我必须得承认,他是个好侯爷。

可是他越这样,越让我心中的愤恨和不敢更强烈。

他爱民如子,却放不下一个不该爱的人,他心怀天下,却容不下一对想要远离是非的有情人。

终于,我倦了。

我偷偷离开平西侯府,故意跑到犬戎的领地。

他们抓住我后觉得我貌美把我送到了首领的帐中。

在首领趴在我身上又亲又舔的时候,我拔下头上簪子对着他的脖子狠狠捅了过去。

首领被我杀死了,愤怒的犬戎人把我挂在架子上,对着率兵赶来的安可琛,一刀一刀剐了我。

在我一缕生魂轻飘飘荡回地府的时候,九殿阎罗,十万鬼众齐齐下拜,“恭迎阎王回归地府。”

九重天上,天帝金身降下,他斥责道,阎王,你在人间渡劫为一己之私而挑起两族战乱致使死伤无数,人间血流成河,而今,你可知罪!

我跪下认罪。

天帝觉得我罪无可赦,命我自毁神魂,消弥于天地之间。

就在这时,有个温润如玉的声音唤道:“天帝息怒,阎王虽挑起战乱,然事出有因,吾愿以身相代,以偿此孽。”

……

四千年前,我来到忘川,成为了专熬孟婆汤的孟婆。

引我来的是上一任黑无常,她是个极温柔的女子,温柔地告诉我,你要在这里等他,当你等到他的时候,你就可以离开了。

我是陈烟罗,所以我要等陈昱。

当我等到他的时候,我就可以和他一起离开地府了。

我是这样想着,所以每天都很开心地熬汤,每次端起碗的时候都满心期待递给亡魂,我期待从里面能找到陈昱。

我想要告诉他,现在的我不娇气了,什么东西我都能吃,什么样的衣服我都能穿,他去哪里,我都要跟他去哪里。

有个蹦蹦跳跳路过的小道士,他很乖巧地问道:“姐姐,这里阴气森森的,你为什么每天还那么开心?”

“因为我在等哥哥,等他有一天经过这里,那时候我就能离开这个鬼气森森的地方了。”我哼着歌搅拌着浑浊的汤水,“你要再来一碗吗?”

“我不要,好难喝呢。”小道士捂住鼻子,随即眨巴着眼睛,“姐姐,我要听故事,听你和哥哥的故事。”

于是我开开心心给他讲陈昱和我的事。

临走时他朝我比了比背后的剑,那上面是一朵小小的黄色花苞,“姐姐,当这朵花开的时候,我要送给你哟。”

我笑了笑,低头继续哼歌熬汤。

一百年过去了,没有等到陈昱。

两百年过去了,没有等到陈昱。

三百年过去了,没有等到陈昱。

……

一千年过去了,没有等到……

谁?

我在等谁呢?

……

我听到那个声音了,他说:“无妨,来日方长。”

那是阎罗王的声音,那也是……陈昱的声音。

“毕竟您迎娶瑶姬公主的良时在即,眼下这才是第一要紧的事,咱们地府好久都没办什么喜事了。”

“多点些冥灯,多布置些鲜花,瑶瑶怕黑,瑶瑶最喜欢花。”那个声音,温柔地说着。

然后声音渐渐远去,身影也渐渐远去。

黑无常跑回来,松了口气,“幸亏没被黑判官逮着,不然可要挨一顿数落,小白,给我捶捶背。”

她翘着腿开始嗑瓜子。

我看着手上拿了四千年的勺子,嘟囔道:“我不想干了。”

“第三千九百九十九次,小孟孟,你这次炒的瓜子有点齁,下次火小一点。”黑无常红唇微嘟,轻巧吐出一个瓜子皮。

随即她懒洋洋站起来,伸手握住虚空出现的哭丧棒,“又有战乱,又要勾魂了,走吧,小白。”

“待我去人间,给你摘一把最茂盛的迎春花。”她转身勾住我的下巴,吹气如兰,“乖乖听话。”

“我不想干了。”我低头喃喃道。

第四千次。

我砸了锅,丢了勺,转身离开。

藏经楼里有所有一切的答案。

当我踏上藏经楼阶梯的时候,身上开始疼了起来,好像要裂开一样,九头鸦焦躁地在我身旁扑棱着翅膀走来走去。

“莫怕,本座无恙。”我摸摸它的脑袋笑道。

藏经楼顶处,光华最灿烂的一本,阎王书。

拿到那本书的鬼,能够看到地府所有的事情,但是只有阎王有权限翻看,其他鬼魂碰到就会魂飞魄散。

我走到那里,伸手抓住阎王书,刚碰到就觉得浑身骨头好像都被寸寸折断一样的疼。

毕竟我现在可不是阎王那样的神仙,我只是地府活了四千年的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婆子。

“小家伙说的还真准,果然是死期将至。”我抽着气强行抓住阎王书翻开,一时间周遭气流涌动,整个地府都开始剧烈震颤。

四千年前,神界东君代前王受过,削神骨,散神魂,堕地府,任职阎王。

前阎王受剐刑,断轮回,永为鬼众,至死方休。

那日我被挂上高台,看那闪着寒光的勾刀一下一下片去我身上血肉,精血飘散,万鬼齐噬。

我一点精魂未散,被牵引到了忘川河畔,那个黑衣女子笑着对我说,你要等他。

她却不会告诉我,我要等的那个人,已经成为了阎王。

而且,他爱我的那些过往,都已随着神魂的飘散,消失的一干二净。

阎王是不会再轮回了,那个曾爱我的陈昱,也彻底消失了。

而我在漫长的等待中,不知不觉就忘了我是谁,我在等谁,他为什么还没有来。

幸好谛听是个好孩子,他用四千年轮回为我养出来一朵能唤起所有生灵过往的念尘花。

这样我才能想起来,哥哥他其实早就来了。

他用自己保住了我的一条命。

他陪着我在地府共度余生黑暗。

即便,他不再记得我,我也不再记得他。

……

周遭风雷烈烈,白光涌动,我坐在高台上气息奄奄,神魂欲散。

“你还是那么倔。”安可琛坐在我的身边。

或者应该叫他,天帝陛下。

“瑶姬只是我当日收了你一缕魂捏造的化身,大约是与你素日有几分相像,他一见就爱上了。”他道。

我笑笑,“地府的日子漫长又无趣,有仙子能慰藉他,也是好的。”

“你明知碰了阎王书,必死无疑,为什么还要记起过去?什么都不知道,只单纯地做孟婆不好吗?”他又说。

“你明知地府一切都与你无关,为什么还要过来,只单纯地做你的天帝不好吗?”我反唇相讥。

“阿罗,我恨你。”安可琛说。

“我们彼此憎恨。”我说。

他潇洒站起来,“所以我不会让他想起来这一切,也不会成全你们。”

“想不起来也好,这对他来说,是好事。”我说。

我要他想起来什么呢?

想起来我在他死后如何作践自己吗?还是想起来我当日受剐刑凌迟的血肉横飞,亦或是,与他这生生错过的四千年和我此刻即将魂飞魄散的凄惨下场。

我不要他想起来这些,我只要我自己记得就好。

我记得哥哥把我从战火中抱回来,贴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声,那是前所未有的安宁。

我记得哥哥费劲心力照顾我,喂我喝药,给我四处寻好吃的,在我生病的时候守在我的床边。

我记得在我说出我要嫁给他的时候,他的欢喜与无措。

我记得在他说起我们的以后时,眼中满满的温柔与幸福。

这些,我自己记得就好。

“你说,如若他看到了阎王书,会怎么样?”安可琛眼中忽然多了一丝笑意,“地府中平平无奇的孟婆突然闯楼只为翻看阎王书,你说他会不会好奇,这里面的内容,会不会,想起什么?”

我身子一僵。

“你要快点,他们就要来抓你了。”他抬手往我体内送了一股灵力。

我抱着阎王书死命往外冲。

鬼差已经在集结,阴风烈烈,鬼气森森。

“孟婆,你胆敢私闯藏经楼,擅动阎王书,引得地府震动,鬼界动荡,阎王震怒,命我速来捉你,尔等还不快束手就擒。“黑判官手持令牌站在鬼众之上怒气冲冲道。

不等他再废话,我直接抬手轰开围堵上来的鬼众,然后一个劲往人间跑。

在我快触碰到人间的第一抹阳光的时候,身下一沉,我看见远处的他伸出手,无数股魂链飞出勾住了我的魂。

在地府,没有鬼会是阎王的对手。

阎王一向公私分明,落入他的手中,我必死无疑。

然后他会看到阎王书,会发现,被他所杀的孟婆乃是他曾经一心护着的陈烟罗。

会发现这四千年,我们都是无望地活在天帝陛下宣泄仇恨的安排下的傀儡。

他会对付天帝,然后被天帝以明正典刑的名义,彻底杀死。

除非,我和阎王书一起死掉。

让这段过往,成为永远的秘密。

我聚集所有的灵力注入了阎王书,然后把它紧紧地抱在了怀里,面前是触手可及的人间,可是那里的阳光,那里的鲜花,我是再也看不到了。

黄泉尽头,幽冥地府,阴郁而又美丽的所在。

那里遍地都开着花,浅白色的花瓣,浅碧色的叶子,小小的一团,虽比不得人间的万紫千红,但在这灰蒙蒙的冥界,已是极美的风景。

听说是当年天帝亲手所植,只因天帝最心爱的小女儿瑶姬即将要和阎王成亲。

瑶姬仙子是最喜欢花的,所以天帝不惜亲自到地府植下这唯一能在地府存活的花。

还听说,天帝驾临地府之时,孟婆偷盗阎王书意欲逃往人间,在被阎王擒住后贼心不死,直接出手毁掉阎王书,自身精魂灰飞烟灭不说,更是震垮幽冥地狱结界,引得无数恶鬼奔向人间,幸得天帝出手,收服恶鬼,使地府秩序重归于昔,使人间生灵免受涂炭之苦,一时传为六界美谈。

“那这花叫什么?”路过的鬼问道。

另一个鬼翻了个白眼,“老哥,这不是有块碑嘛,上面不就是花名吗,念罗。”

我坐在破锅烂灶边正擦拭着我的剑,擦完毫不客气地对着石碑刷刷几剑劈下去,石碑顿时四分五裂化为齑粉。

“有花就够了,何必在乎它叫什么,它就是花,是地府唯一的花,它只是花。”我背上剑,帅气一甩头发。

由远及近传来雷霆般的咆哮声,“谛听你这个兽崽子,竟敢破坏天帝陛下亲立石碑。”

“又来。”我立刻撒丫子狂奔,远远瞧见转生轮,一头扎下去。

又一次轮回开始,来了,这狗屁的人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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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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