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依据
根据双方签订的《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第十八条:如乙方未按约定缴纳气费,甲方可在逾期后每日按应缴费总额万分之五加收违约金,乙方连续两期不缴纳气费,视为授权甲方暂停供气,甲方需在暂停供气7天之前以书面、电话或张贴停气通知单等形式通知乙方。
现状及处理办
1、请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查看并缴纳气费。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结清所欠费用,我公司将采取收取违约金、停止供气等措施,并且会将欠费情况上报,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届时将会对您的个人信用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请您积极履行缴费义务。2、部分居民用户因产权出现变更、电话号码有所更改等原因,致使我公司无法与您建立联系。为避免对您正常用气造成干扰,现将有关用户的部分信息进行公示。3、如您发现有欠费,请尽快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缴费:可通过微信---我---服务---生活缴费---燃气费---义乌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绑定用户编号进行缴费。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生活缴费---燃气费----义乌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绑定用户编号进行缴费。工作日可至义乌市国际商协会大厦一楼天然气营业厅;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三楼公共服务区块;义乌市佛堂镇行政服务中心(佛堂镇朝阳东路91号)一楼16号窗口;义乌市苏溪镇便民服务中心(苏溪镇镇前街35号)一楼12号窗口缴费。4、因欠费停气的用户,如需恢复供气应先缴清气费及相应的违约金后,甲方按新用户办理开通手续,于3个工作日内开通。5、安全提醒:空置房间,请关闭所有燃气阀门。6、如需咨询,敬请拨打我公司服务热线:0579-967677。
欠费明细
欠费2期及以上用户名单公示(581户居民用户)
备注:该信息为提示信息,导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已缴费无需理会。欠费金额截止2024年12月23日,实际缴费金额会大于该数据,以系统显示金额为准。
义乌天然气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