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哥,你这马上要结婚的人了,还加班到这么晚啊,你也太拼命了”
“小李说的是啊,翔哥,你也太拼了。结婚这么重要的事 ,你准备的怎么样了?不尽心嫂子肯定饶不了你。”
这些嘻嘻哈哈和李翔开玩笑调侃的同事们,怎么也想不到这竟然是他们最后一次见到李翔,也是最后一次和他开玩笑了。
2011年9月18日当晚,曾关注地沟油事件的著名记者李翔,在加班回家的路上遇害身亡。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样的,这其中是否有什么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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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婚礼前夕,遇害身亡。2011年9月18日晚,工作十分敬业的李翔在经过了一天的忙碌和加班后,和同事闲谈了几句就准备回家了。
此时的李翔,正在为下个月的婚礼提前准备着,尽管工作很忙,但是他也乐在其中,想要工作到最后一天,并没有为了婚礼而请假的打算。
就像往常一样,工作完的李翔走在回家走了无数次的小路上,他一边走一边憧憬着即将到来的婚礼。
虽然身体疲惫,但是心里却是美滋滋的。此时的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即将到来。
在李翔的回家之路上,有一段必经的小巷。穿过小巷,他就能回家了。
就在李翔走在这最后一段小巷时,他忽然感觉到后面好像有人在跟着自己。但是李翔扭头后却并未发现任何可疑的人,正当他觉得自己疑神疑鬼之时,忽然后面冲出来一辆摩托车。
摩托车上有两名成年男子,两名男子一人骑车,一人手持尖刀想要抢夺李翔身上的公文包。
可是李翔身上的公文包看着名贵,里面却并没有钱财,有的只是李翔和自己的同事们辛辛苦苦收集来的采访资料。资料里包含了自己和同事们的多日以来的心血,李翔并不愿意松手。
也正是由于李翔不愿意松手这一行为,让劫匪觉得包里肯定有不少钱,自己肯定有利可图。
李翔当记者前,曾响应国家号召,在部队当过几年兵,身体素质不错也会些格斗招式。所以在面对以一敌二的情况,他没有退缩,选择和歹徒抵抗。
但是李翔高估了自己的身体素质,也低估了歹徒们的狠毒。歹徒们眼看着已经攥在手里的公文包怎么拽也拽不下来,紧张又凶恶的歹徒们发了狠。他们举起了手中的刀,向李翔刺去。一刀一刀又一刀,最终李翔被刺十余刀,倒在了血泊中,直到第二日早晨才被过路的行人发现报警。
记者被害,引发舆论。此事一出,就引起了大众的广泛关注。但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杀人案又为何会吸引到大众的注意呢,这究竟是有什么原因呢?
此时正值地沟油事件再次引发普通民众的关注热议之时。
地沟油是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劣质油脂,例如回收的食用油,多次使用的炸油等。地沟油具有毒性,可能会导致肠道感染,长期使用会损害我们的身体器官,严重甚至会导致癌症。
最早,《南方都市报》的记者邓世祥首次调查暗访,他联合后方记者同事,各处采集走访,联动这次工作,于1998年3月16日,向大众揭露地沟油事件。
2010年,《围剿地沟油》的出现,又让地沟油再次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由于当时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也正是因为地沟油危害极大并且和容易出现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以引发了民众极大地关注。
李翔身为记者,虽未报道过地沟油事件,但转发过地沟油事件的报道,加上他的记者身份,两者之间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正是因此,许多人认为李翔的死亡时间很巧合,不像普通的抢劫杀人,倒像是黑恶势力的报复。诸如此类的言论一出现,给了办案警方很大压力。
随着社会舆论的不断发酵,民众们积怨难平。为了维持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警方不得不加快办案速度,控制社会舆情的发展。
最终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抢劫杀害李翔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终于落网了。
经过审讯,警方了解到,主犯名叫张晓波,时年28岁,曾经有过抢劫的犯罪前科,被抓落网后判处有期徒刑7年。从犯名为李俊召,时年24岁,无犯罪前科,和张晓波为同乡发小。
张晓波刑满释放后,由于学历低,还有犯罪前科,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整天靠小偷小摸来维持生活。
某天,张晓波遇到了自己的童年发小李俊召。李俊召也混得不好,吃饭都是问题。两人境遇相同,当即一拍即合,想要靠抢劫索要钱财来改善一下生活。
2011年9月17日,张晓波和李俊召二人骑着摩托车沿河南省洛阳市某大道到西谋区、涧某区寻找能够下手的目标。
起初二人是打算寻找较为柔弱的女性下手,但是二人在找到一名女性目标后被其发现逃脱了,他们两人就打算就此放弃了。
但是没一会他们发现了李翔,他们小心跟踪了一段路后发现李翔确实独自一人行走。虽然当时是深夜四下无人,但是张李二人也并不愿意抢劫男人,变数太大。更何况是当过兵,看起来就身强体壮的李翔。
但是他们两人实在是没有钱了,不得不选择李翔作为下手目标。
可是李翔拼命抵抗,死死拽着公文包不撒手,任凭张晓波怎么拽也拽不下来。这让张晓波又气又恼,再加上抢劫本就是犯罪行为,张晓波心里本来就十分紧张。慌张气愤之下,张晓波把本来是用来吓唬人的刀子扎到了李翔身上。
一刀又一刀,李翔虽然强壮,但是挨了刀子,他也渐渐失去了反抗之力。被刺十多刀后,他最终倒在地上,命丧当场。
最终,真相大白。李翔被害身亡案只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杀人案,并不存在什么黑恶势力的报复。
李翔的上司也亲自回应地沟油问题后,说明李翔并未参与地沟油报道的采访工作,他的死亡与报复杀人无关,只是被惊慌失措歹徒们愤怒下杀害。
婚礼变丧礼,令人惋惜。原本应该开心准备婚礼的李翔突然遭遇不测而离世,不仅是他的未婚妻受不了,他的父母更是无法忍受。
据了解,李翔没有兄弟姐妹,是家里的独子。作为家里唯一的一个孩子,他并不是任性妄为的性格。相反,他性格温和懂事,成绩优异,能够体谅父母的不容易。在毕业后,他选择进入部队报效国家。
经过几年的部队生活,李翔面临转业。综合各方面因素和多方面的考虑,他选择来到电视台工作。经过几年的部队教育,李翔为人正直,憎恶分明,所以,他最终选择当一名记者。
刚刚任职的李翔还不了解作为一位媒体人会见到多么丑恶现象和嘴脸,随着他工作能力的提高,他逐渐接触到一些不为人知的事。
也正是因此,李翔更加努力工作,即使将要举行婚礼也不请假,为的就是让各更多的人知道被隐藏的事件和真相。可是,也正是因此让他丢掉了性命,真是造化弄人啊。
«——【·以案释法·】——»
本案中,张晓波和李俊召持刀抢劫致人死亡的行为是否反法律,会受到怎样的惩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3次以上)或者抢劫数额巨大(10万以上)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故意杀人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2)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
本案中,张晓波持刀抢劫致被害者死亡的行为,属于暴力持械抢劫行为和故意杀人行为。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张李二人作案情节十分恶劣,依法从重处罚。张晓波谋划并持刀抢劫,情节严重属于主犯,李俊召骑摩托车,并未持刀杀人,情节较轻,属于从犯。
记者精神可贵,小小笔尖写出百味,呼唤正义揭露犯罪,遭遇阻力也不言退。李翔身为记者一腔热血,尽忠职守,最后却因张李二人的恶念而丧命,实在是令人惋惜。生而为人,谁都会有恶念,关键是要学会控制自己消除恶念。
只有学会控制自己,我们才能被称作作为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不要因一时贪念而作出悔恨终生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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