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王先生婚前全款购置三套房产,婚后将妻子乔女士名字加入房本。2023年离婚诉讼中,女方主张60%房产份额,男方坚称属婚前财产。法院最终判决女方获25%份额。
核心争议点:
• 婚前全款房婚后加名是否属于赠与?• 登记为共同共有是否等于各占50%?• 法院分割比例如何确定?
二、法律实务分析关键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63条
✅婚前个人财产范围包含:
婚前全款购置不动产
婚前财产产生的自然增值
遗嘱或赠与确定归一方的财产
2️⃣《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标准:
婚姻存续期间新增登记财产
未明确约定的受赠财产
生产经营收益
3️⃣《民法典》第1087条
⚖️财产分割三原则:
照顾子女权益
维护女方利益
考虑财产来源贡献度
实务裁判要素表格:
1️⃣婚前财产规划
建议措施: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设立专用资金账户保留完整购房凭证
2️⃣婚后加名操作
注意事项:
签订书面份额约定协议
办理按份共有登记
留存赠与意思表示证据
3️⃣诉讼应对策略
关键步骤:
收集原始购房合同
整理资金流水凭证
准备装修支出票据
梳理共同还贷记录
提供家庭贡献证明
❓四、延伸问题解答问:父母资助的婚房如何认定?
答:需区分三种情形:
• 婚前父母全款购房:属子女个人财产• 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明确约定除外)• 婚后父母还贷:需有明确书面约定
问: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如何分割?
答:计算公式:
补偿款=(共同还贷本息÷总购房成本)×房产现值×50%参考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第78条
⚖️重要提示:房产分割不存在固定比例,法院会综合考量:
• 婚姻持续时间• 子女抚养安排• 当地生活水平• 双方经济状况
婚姻存续时间与贡献认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