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隆回县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森林防火工作调度会。副县长贺海飞要求林业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当作首责,把森林保护当作首职,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当作首业,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森林防火工作中发挥好首要作用。
会议学习贯彻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国、全省、全市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全省、全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乡村振兴、事关亿万农民福祉。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力实施生态秀县战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决好“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等问题,着力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切实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努力实现山更绿、村更美、业更兴、民更富目标。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有关森林防火指示精神,全县上下履职尽责、守土尽责,坚持防患于未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制度;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压紧压实责任,着力形成森林防火工作合力。秋冬季节是森林火灾高发、频发时段,要清醒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主动研判、精准辨识潜在风险,切实弄清最大风险和发展趋势,落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坚决避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把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细化工作举措,坚决遏止森林火灾发生。
贺海飞强调,森林防火是林业部门的首责。一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守土尽责。严管火源,拒火山门外,全县1193名护林员每天巡逻,对山林实行全天候监视。在防火期进行巡查已成常态化,严格遵守“三不放过”,即见火查不出用火人不放过、处罚不到位不放过、见火不打熄不放过。二是擦亮眼睛, 盯死放野火者。 加强对傻、痴、呆特殊人群的监管和对小孩、老人的监护力度,实行“一对一”看管责任制。各村对监护对象及其监护人员登记造册,乡镇备案,所有监护人都要同村、组包干人员签订监护合同,确保其不随意进入林区烧荒玩火。三是夯实责任,守土尽责。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包乡镇、乡镇长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坟和山头的“四包”机制,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的两“登记”制度。四是强化基层基础,提升综合防火能力。加快推进林火阻隔系统等防火设施建设。按照《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森林消防水池建设两年行动方案》和《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两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林火阻隔系统等防火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情预警监测能力,切实加强专业化和半专业化防火培训和演练,严格落实“131”快速核处机制。
贺海飞强调,森林保护是林业部门首职。森林保护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生动体现,是开启“生态秀县”的生动实践,是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美好家园的必然选择,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标志。一要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主动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自然生态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把森林保护和建设作为县域经济、社会、生态建设的重要抓手,高标准推进发展保护森林目标责任制,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二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森林保护长效机制, 按照标准、要求和时限,细化量化目标体系,定单位、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压责任、层层抓落实。三要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持续发展。要以森林保护管理永远在路上、永远不停止、永远不竣工为目标,作为守护碧水蓝天、造福民生福祉的重大使命,作为带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转型的关键举措,切实扛起生态建设旗、以过硬的作风,更扎实的举措,让隆回的山更绿、水更清,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生态文明成果。
贺海飞强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部门首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个系统工程,要建立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严格督查考核,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要深入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让林农分享更多改革成果。要调整优化森林经营制度,优化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更好保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要不断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调整优化森林经营制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回答好“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等问题。要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多措并举促进林权有序流转,重点支持国有林场及家庭林场、集体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展,实现森林提质、林企增效、林农增收。要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林业特色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助推生态文明落地生根,促进百姓富、生态美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