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野战火炮的发展史上,155mm口径被认为是先进的代表,而152mm口径则被视为落后的原罪。然而,从技术角度分析,仅仅3mm的口径差距,并不能形成天上地下的差距。实际上,152mm、155mm和150mm口径都是带有历史背景的产物,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基于普法战争经验开发的155 L de Bange野战炮,以同时期最优秀的性能成为系列口径的开端。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各国的“十五榴”和“十五加”的弹头重量多在40~50kg之间,因此,在那个时候,各种仿制产品都与原装的法制155mm榴弹对标。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炮弹的装填系数相近,装药性能大差不差,所以在威力方面并无太大差异。
在冷战期间,为了方便后勤,同一阵营内部需要统一武器制式。欧洲北约阵营的大部分国家在接收美式装备后,自然形成了105mm和155mm搭配的体系,而华约阵营则以苏联制式的122mm和152mm作为搭配。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乌克兰战场上,乌军装备有北约制式的155mm/L39和155mm/L52火炮,而俄军则使用152mm/L47和152mm/L54火炮。
在中国,我们的主力大口径地面火炮,在世纪之交经历过了从152mm到155mm口径的转变。然而,这并不是因为155mm口径比152mm口径更先进,而是因为我们在155mm口径火炮上进行了自身的改进和完善,并最终发展出具备国际领先水平的系列化产品。
在1984年引进155mm/L45火炮技术之前,我国已经成功研制生产出主要性能指标不输155mm/L45加榴炮的152mm加农炮。因此,这种欲扬先抑、略带悲情的爽文式营销,认为“922工程”使我国接触到了当时的世界领先技术,摆脱了在大口径身管火炮领域长期落后的现状,最终实现逆袭,是站不住脚的。
总的来说,从技术角度看,155mm口径并不比152mm口径更先进,只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不同的采用口径的惯例。因此,在军事装备的选型上,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和战争环境来选择最合适的武器制式,而不仅仅是盲目追求“最先进”的标签。
155炮取而代之是因为加拿大的布尔博士把当时全世界最先进的155炮技术带到了中国
155从弹到炮都可以出口,152不行。当年军工企业以外养内是在正确的国际形势判断下的不得已的选择!
没有什么差别,就是两大阵营的区别。152后来资金技术投入不足就成了现在155一家独大了。
跟子弹口径一样,太大了威力过剩,太小了威力不足,155是人家科学论证了的,最佳口径,但是我们不能跟他们一样,应该搞个154.5或者155.5以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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